碎花衬衫

衣柜里有件白底碎花衬衫,零散缀着小朵淡粉色玫瑰和颀长嫩绿枝叶,淑女屋的田园修身布料短款,一般搭配白色棉布长裙,妥妥的文艺小清新,很不像我平时的穿衣风格。不记得高三时在哪里淘来,一直压箱底,穿过总共不超五次吧。

上周打扫卫生翻箱倒箧,意外发现,心血来潮穿上出门。下公交时,后肩刮到扶手铁质标牌锋利的一角,“刺啦”一声响,划出一大条口子。心里“咯噔”一下,天昏地暗,想,完了,这下尴尬死了。

于是我就那样遮遮掩掩浑身不自在逃也似的下了公交,好在天气暖和,妈忙脱了小外套给我披上。

回家后已是华灯初上,急急地换衣开灯细看,颇有辛弃疾当年“醉里挑灯看剑”的庄严仪式感——一道十几厘米的裂口狰狞地和我面面相觑,长短不一的白色纱线胡乱伸着。问妈妈还可以用针线补救么,她说还是得送到缝纫机上补几针。

第二天妈把原封不动的衬衣递给我,同时转达陌生裁缝的意思:“没必要再补了,这种衣服多的是!”

我接过那件沾满委屈和挫败感的碎花衬衫,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

“不,我自己来。”

随即托S从宿舍带来针线。

向晚的黄昏,端坐桌前,开台灯,穿针。妈提醒我布料太脆,缝的时候得在背后垫块白色薄布。照做了,翻箱倒柜剪了块矩形白布,抵在裂口后,针线在两层布间悠悠游走。

妈嗔我,费这么大劲,又不常穿,何苦。

不回答,只专心手指间缠绕的白线和银色的针头。那一刻突然很感喟古时女子做女红的场景,一针一线,密密麻麻缝进思念和期盼,比如孟郊笔下的“慈母手中线”——如今缝纫已属罕见了吧,却在曾经,一度成为衡量女子贤淑良德的标尺之一。

笨手笨脚地折腾了大半天,完工时依然不尽人意——或许心太急,针脚太密,线绷得过紧,捋了许久,还是有点皱皱巴巴,长长的一条,像极了妈妈左手腕上弯弯曲曲的手术刀痕。

自言自语说以后终究穿不出门了,却还是整齐地叠好,收在衣堆里。

只是想起了许久许久前的一些记忆——那些记忆就像悬浮在空气里的尘埃,无处不在却又无处可见,只有在一两点日光漏下来的时候,才清晰地瞥见它们轻盈跳跃的模样。

——碎花衬衣,犹如这一抹和煦的阳光。

想起,第一次穿这衣,竟要追溯到2013年6月8号傍晚——对这个日子如此刻骨铭心,是因为那是高考结束,我中学时代匆匆忙忙而又浩浩荡荡地落下帷幕的节点。

中学时代,穿了六年的校服。初中在民航,是深黄的短袖、白色的衬衫礼服以及深蓝的校裤,还有蓝白相间的校鞋;高中在一中,则是浅蓝色上衣、深蓝色外套以及深蓝色校裤。在那段单调、乏味却又热血沸腾的岁月里,这些色彩,加上白花花的试卷,构成了我生活调色盘上的所有原色。

后来啊,考完最后一科英语,我们嘻嘻哈哈地回教室搬书,急急忙忙地回家,再匆匆忙忙地举行班聚——一场为期三年轰轰烈烈的高考准备战,就那样潦草单薄地终结在两大桌佳肴、喧闹的KTV包厢、鼻涕眼泪笑容里。

我记得,那天的散伙饭,班里的许多女生都蹬了双坡跟高跟鞋——高考前就看到一堆人在网上团购,可惜那时我们功力太弱,驾驭不了细高跟,只能将就坡跟了。

明明还是青涩的模样,却迫不及待地盼着长大,盼着有天穿上高跟,袅袅婷婷,摇曳生姿。

那么多的我们,就那般大张旗鼓、活色生香地奔赴一场告别晚会,以自认为最明媚最高傲最昂扬的姿态,和三年的笑与泪、爱与痛潇洒的匆匆话别。

那也是我人生中,第一次穿高跟。十厘米的粗跟,裸色的鞋带,暗黄色的鞋壁,搭配碎花衬衫,白色长裙,在街上跌跌撞撞地狂奔。

快三年了呵,而今的我,会穿舒服贴脚的运动鞋,却已渐渐习惯穿各式各样的高跟如履平地,却还是忘不了当年的自己,第一次穿上高跟时满心的忐忑、欢喜,还有无法言说的羞赧,以及如履薄冰的笨拙。

有时候你不得不承认,第一次是怎么也抹杀不了的体验。许许多多的第一次,意味着开始,孕育着成长。

我记得那天晚饭后,也是我第一次去KTV——向来是古怪保守的人,总是觉得KTV声色犬马灯红酒绿处处潜伏危险,还是敬而远之为妙,加上我先天五音不全,一出声走调八万里,必定气死一群麦霸,所以大学以来,竟推掉了所有的集体唱K活动。

所以想来,那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去KTV。穿着碎花衬衣,白色长裙,别扭地踩着一双巨高的高跟鞋。

我记得我们在包厢里拍各种搞怪的照片,背景是包厢里欧洲相框式的壁画墙纸,五颜六色的霓虹灯闪烁游离,惨白的闪光灯“咔擦咔擦”一声声定格各种笑颜。

我记得我们一伙人蹲在包厢一隅玩“真心话大冒险”,玩了许久发现原来并没有什么趣味——仅有两个男生的文科重点班真是一点花边新闻都没有。

我记得我后来还是经不住周围人的撺掇,伙在三四个人中,拿着话筒唱了几首歌,长条形的屏幕在眼前一闪一闪。

我记得老马在九点左右的时候来了一趟包厢,跟我们说:“孩子们,你们辛苦了!”我们异口同声:“马老师辛苦了!”后来老马还独唱了一首《北国的春》,一堆穿得无比隆重花枝招展锋芒毕露的姑娘自觉地在他身边围成一圈,随着节奏左右摇摆,一曲终了热情地鼓掌欢呼。那时我站在人群后面,心想穿高跟鞋站着可真累!

我记得后来九点多人群渐渐散去,没有晕头转向的酒精和不醉不归,没有传说中烧书时明艳焰火的生动跳跃,也没有撕书时雪花般的漫天飞舞,只有一场匆忙的、单薄的又故作正式庄严的不算告别的告别。

那晚最后陪着我的人,是小诗,曾经常常向我抱怨历史好难的可爱的姑娘。那时她家就住在龙阳国际大酒店对面,所以陪着我在酒店大堂门口等我妈来接我——中学时代单调的两点一线生活下的孩子,总是被家长保护得过度小心翼翼。

我记得小诗那天穿淡黄色的纱质短袖,下身着白色超短裤。我们并肩站在酒店大堂侧门的一个角落里,看浸在夜色里的喧闹的小城慢慢归复平静。后来我累了,索性脱了一只鞋,垫在台阶上坐下来,提起长裙,在身前叠好。

我问小诗:“哎,你说,我们以后还会见面么?”

“当然啊!“她也脱下一只鞋,坐下来,侧过身给我一个大大的拥抱。

后来这姑娘去了四川,那段时间地震闹得沸沸扬扬,姑娘仍然一意孤行要进西南,在那时的我眼里,很有一腔孤勇的倔强味道。

再后来,我们果然再见了,在大一的暑假——小城毕竟太小,而且,我总相信,说过了再见,一定会再见。

生命中该重逢的人,兜兜转转一定会遇到。因为,因为,地球是圆的呀。

然后呢。然后那晚我穿着一身白裙和妈妈回家,路上只跟她说了一句:“感觉考得不好。”到家后一声不响地坐在客厅看了一晚的《甄嬛传》——心里很乱,空洞洞的没底,只好麻痹自己,心不在焉地看着眼前的屏幕上演宫廷闹剧,盼着窗外的天空一点一点染上鱼肚白。

9号早上八点的时候,没吃早饭,揣了只圆珠笔,匆匆下楼去邮局买报纸(那时高考结束后通常会有报刊完整刊登高考试题及答案),妈小心翼翼地尾随,没有问一句话。

再然后,我在邮局门口的长椅上,对着摊开的巨大报纸,笔飞快地估算分数,白裙铺开一片,醒目的惨白。

文综选择题错了12道。

泪水失控,一点一点打在报纸上的白裙边缘。

我以为,我到不了自己的第一志愿,心心念念三年,一千多个日日夜夜,两天四门考试,签字画押,功亏一篑。

可是啊,命运总是安插那么多的始料未及,所以我有时真的很信,张小娴讲的那句:“不到最后一刻,千万别放弃。最后得到好东西,不是幸运,有时候,必须有前面的苦心经营,才有后面的偶然相遇。”

“也许你从没想过,在和Ta相伴的平凡、平淡、平常的每一天里,有过多少奇遇发生,就连不可测的命运,都曾为你们的相遇努力过。”——午歌

后来,我还是来到了自己喜欢的大学,学了自己喜欢的专业,遇见了自己喜欢的生活,也渐渐爱上这座海风温柔的城市。

如果说,曾经的焦虑、煎熬以及浸满不舍的别离,都是为了给后来的遇见写下浓墨重彩的伏笔,那么,所有的等待都值得。

如果说成长是一种修行,那么,这场旷日持久的修行,碎花衬衫是证物之一。

城市已然熟睡,此刻蓦然生出一种行走在它空荡腹腔中的感觉。衬衫摆在案头,玫瑰淡粉,枝叶嫩绿。心有戚戚,又淡淡欢喜。

后记:

曾为高考写过许多文字,这篇胡诌,权作渺茫的凭吊。想起村上春树说:“你要做一个不动声色的大人了,不准情绪化,不准偷偷想念,不准回头看,去过自己另外的生活。你要听话,毕竟不是所有的鱼都会生活在同一片海里。”

可是,那些浮游的记忆碎片,在灯光的微茫里聚散,我实在忍不住,忍不住不去想念,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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