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破不立,个人破产法何时能出台?穷追猛打有意思吗?

看到近期从严惩治“老赖”的呼声此起彼伏,惩治“老赖”的手段层出不穷,我笑了,笑的无可奈何,笑的莫名其妙。旁观者不怕事大,吃瓜群众是最能喊出正义的声音,只有那些创业失败者,作为“老赖”的主体人群,他们的声音,淹没在全民申讨的汪洋大海之中。

穷追猛打有意思吗?

对于创业失败者“老赖”,很多都是妻离子散,流离失所,被各种催收,限制措施等搞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死都不怕,还怕什么“限高令”“被执行”等等惩戒措施?监狱也许就是最后的避风港,有吃有住有事做。把这一千多万中青年创业失败者都抓紧监狱判几年,社会空气肯定干净很多,安静很多,然后呢?

治标不治本的各种手段,就是在浪费司法资源,浪费国家财政支出。我们要知道这群创业失败者“老赖”最怕什么?他们最怕失去翻身的机会,他们最怕被侮辱,他们最怕是内心的负疚感和良心的谴责。社会把这些他们最怕的东西都一并解决掉了,他们就什么都不怕了,已经没有希望,已经没有自尊,已经没有谴责,只是处罚,那就简单多了。半死不活的狗还有求生的希望和乞求,死狗怕什么?

对于创业失败者“老赖”,如果惩戒了他们,但给他们东山再起的希望,侮辱他们,但给他们从头再来的机会,让他们知耻后勇,负重前行,让他们去努力工作,努力奋斗,去弥补过失,去救赎亲情,去履行还款义务,这样难道不可以吗?穷追猛打有意思吗?辛苦了司法干警,违背了债权人诉求方向。

不死不生,不破不立

个人破产制度是一个国家破产制度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虽然我国早在1986年就出台了一部企业破产法(试行),三十多年过去了,为什么个人破产法迟迟不能出台?如果说我国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还没有达到推行个人破产法的实施环境,那么,面对社会上这么多的“老赖”和“失信被执行人”,面对这些走投无路的创业失败者和无数个支离破碎的家庭,他们的基本生存空间在哪里?他们生活的希望在哪里?

债权人的基本诉求是什么?是维护自身利益,是想讨回自己的血汗钱,他们希望债务人跑牢房里蹲着吗?谁来保证他们“债”的履行?抓和判,能解决根本问题吗?很多创业失败者,不是没有资产,是资产不能及时变现和处理,是否可以债转股?是否可以所有权转让,经营权保留?是否可以重新设定债务履行期限?是否能及时处理变现还债?这都是途径,为什么一棒子打死?“黑名单”就是银行保护自己的手段,其他债权人呢?他们的利益谁来保证?

不死不生,不破不立,可以让资不抵债经营者或个人先破产,明确其权利义务,留下其必要的生存发展空间,对其名下的财产及时处理还债,保证债权人利益最小程度受损,这是一部《个人破产法》可以做到的。

时代呼唤出台一部《个人破产法》

国家鼓励创业,鼓励提前消费,鼓励民营经济发展,这是大战略。现在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群体总人数已经超过8000万,现在中国居民人均信用卡持卡率达到0.35张,现在背负车贷,房贷等债务压力的中国家庭达到60%以上,这些都需要一部法律来规范行为,来指导方向,来为社会经济保驾护航,这就是《个人破产法》。

我们不去探讨欧美国家的一些《个人破产法》实施细则,针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色和我们自身国情,制订一部适合目前中国国民经济高速发展相匹配的《个人破产法》,这是当务之急,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惠民工程,这是时代的呼唤,也是创业者的呼声。

不死不生,不破不立,该破就破,该立就立,该死就死,该生就早点行动,不要这样猫逮老鼠玩游戏,有意义吗?当然,对于社会上那些真正有钱消费,借钱不还的真正“老赖”,抓到直接判刑入狱,那就是变相诈骗。

就和大家分享这些,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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