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中小学教师工资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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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人社部、教育局相继发声
针对教育深化综合改革、加强教学工作等问题

人社部:

中小学工资分配向班主任等一线教师倾斜

10月23日下午召开的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电视电话会议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汤涛表示,将围绕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要求,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和人才评价改革。

在分类改革、完善工资分配政策方面,指导中小学完善内部分配政策,以工作人员实绩和贡献为依据,坚持向班主任倾斜、向教学一线和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倾斜。鼓励职业学校积极开展职业培训,在内部分配时,向承担培训任务的一线教师倾斜。指导高校突出业绩导向,制定并完善以实际贡献为评价标准的内部分配方法。

深化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指导各有关部门和地区指定出台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配套政策和实施意见,建立符合不同人才成长规律和实际特点的评价机制。

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核等工作的规范管理。事业单位在招聘中,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

教育部:

推动有关部门把该放的事权、人权、财权放给学校

10月22日,教育部在山西省长治市召开全国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暨教学工作会议,部署基础教育深化综合改革、加强教学工作,要求各地增强基础教育综合改革针对性实效性,推动有关部门把该放的事权、人权、财权放给学校,释放学校办学活力。

目前,我国基础教育实现全面普及,人民群众“有学上”问题基本解决,“上好学”的需求日益强烈,提升质量成为基础教育面临最紧迫最核心的任务。

教育部强调,各地要聚焦全面提高育人质量中心任务,增强基础教育综合改革针对性实效性。部门要联动,切实解决多年来“管得太多”“缺乏动力”“保障不够”“管理不善”等制约学校办学活力的突出问题,推动有关部门把该放的事权、人权、财权放给学校。课程、教学、考试、评价是学校育人工作的关键环节,必须系统推进,切实增强改革衔接性。

教育部要求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在质量评价上,要完善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和幼儿园质量评价体系。教育部已经制定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旨在加快完善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推动各地各校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扭转中小学“唯分数、唯升学”倾向。在考试评价上,要坚持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命题,加快取消中高考考试大纲,引导教师依标教学,促进教考有效衔接,扭转“考什么教什么,怎么考就怎么教”的倾向。加快推进中考省级统一命题,切实提高命题质量。在综合素质评价上,要着力在真实性和简洁性上下功夫,切实增强操作性和便捷性,防止形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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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观新闻、央视网、央视新闻客户端、津工E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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