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德国,父母对孩子婚姻的馈赠是被保障的
一对老人为女儿和其男友出资10万欧元购房,不料小两口之后分手,老人希望追回自己的5万欧元。联邦法院将该案作为赠予处理赔偿。
勃兰登堡一对年轻人长期同居,当两人关系结束后面临一处房产的分割。该房产大约10万欧元,两人购得房产,刚刚安装好厨房就要闹分手。结束关系后双方将各得5万欧元。现在的问题是这个房产是女方父母慷慨出资。两位老人希望从和女儿不再有任何关系的男方手中拿回另外5万欧元。联邦法院的倾向性意见是男方应该退回女方父母的资助。该案件将于6月4日作出最终判决。
家庭内部的馈赠在法律上往往是一个很困难的裁定。亲密关系中的馈赠你来我往,2010年之前在德国即使关系破裂也是不允许索回的。只有当礼物贵重到特别的程度时,这种例外作为“恩断义绝”处理。这不仅适用于钻戒这样的实物,而且还包括类似数十年的无偿合作等。法院就此制定了严格的标准,伴侣间的第一次馈赠是不能产生任何还款诉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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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法院在9年前非常明确规定,但是2010年2月,联邦法院在一个案例的裁决中充分从家庭的经济关系出发做出彻底的变更。
当时联邦法院的态度是,岳父母或公婆给年轻人金钱赠与,是对年轻人的婚姻稳定有期待的,这也正是他们决定赠与财物的基础。如果婚姻破裂,那么赠与的期许和基础也就不复存在。长辈在财物上的赠与在联邦法院看来如同是一种形式的补贴。如果目的没有达成,是可以提出退款诉求的。父母给予子女婚姻的馈赠是尝试帮助子女减轻财务压力维持长久的幸福。非婚姻的亲密关系也同样适用。
如果婚姻破裂造成无法索回之前的馈赠反而会影响父母表达对子女婚姻的祝福和关爱。对很多父母来说,他们的财产最终都会给孩子,什么时候都是一样的。
联邦法院在关于婚姻破裂后退回馈赠金的计算的讨论中,假设父母的期许是孩子能与配偶白头偕老。按照德国的平均寿命,离婚夫妇曾经共同生活的时段,计算出相当于白头偕老的达标程度,例如8.4%,那么应当退还的馈赠金额的比例为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