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新生儿医院死亡 院方该担何责?
新京报快讯23日,一个名为“吴昌奇”的个人公众号发布一则《顺德人民医院或许欠顺德人民一个交代》文章,作者系在此次事件中去世的3名新生儿父亲之一。文章称在三月下旬至四月上旬这段时间里,顺医新生儿重症监护室(下简称顺医NICU)疑似出现了严重的院内交叉感染。
据家长所知,至少可以确定3名新生儿(包括文章作者孩子)在住院期间因为细菌或病毒感染,最终或在顺医NICU保温箱死亡,或转院广州以后医治无效死亡。众多新生儿因感染被迫转院,病情轻重不一。
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相关负责人称,确有3名新生儿死亡。记者询问是否还有更多新生儿死亡时,对方称“也有相应的”,但未透露具体人数。
24日,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在官微发布“关于网文反映我院儿科有关情况的通报”,称对于新生儿的死亡深感惋惜和痛心,目前,省、市、区健康部门已介入调查。
嘉宾:杨生顺律师
医疗纠纷专业律师
云南晨昀律师事务所主任
方弘:如果新生儿的死亡确实是因为院内出现交叉感染所致,那么院方将为此承担什么责任?
杨生顺律师:如果要界定新生儿死亡是否是交叉感染导致的,首先要对医院的控感方面进行相应的监测,例如病房有没有细菌超标,并因此导致感染事故的发生。
假设新生儿是因为感染源导致的死亡,就要对死者进行遗体解剖来确定。如果确定了死亡是交叉感染所致,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考虑追究以下三方面的法律责任:
一、刑事责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刑法》规定,医疗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不负责任,导致相应的严重后果,比如本案三人死亡,院方需承担医疗事故的法律责任。
二、行政责任。如果达不到刑事责任,也可以考虑从《医师法》的角度来追究院方的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怎么界定?如果院方的行为违反相关规定,导致严重的后果,可以暂停执业或者是吊销执业证。
三、民事责任。民事责任就是民事赔偿,但民事赔偿的前提是要构成侵权,即要确定患者的死亡跟医院的不作为或者是感染控制不力有关,院方才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查实确定是因为控感方面的原因导致的相关后果,或者在没有查实的情况下,受害人有权利提请相关部门启动侦查程序。比如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罪,受害方可以报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
方弘:构成医疗事故罪的前提条件什么?
杨生顺律师:前提条件是医务人员严重违反医疗管理规范或者是医疗常规,导致患者死亡的严重后果。具备以下四个条件才能追究医疗事故罪:
第一,主体要是医务人员。
第二,要有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有患者死亡的严重后果。
第四、有因果关系。
方弘:三名新生儿的死亡目前相关部门正在调查。如果最终调查结果是患儿本身可能存在一些身体问题导致的死亡,父母一方不认可这个结果,该怎么办?
杨生顺律师:遗体解剖结果只是明确了患者是因为什么原因,身体哪个器官出现问题导致死亡的结果。实际上,最终跟医院的行为有无关系,是需要进一步鉴定的,需要做医疗损害鉴定或者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来确定医院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存在什么过错和这个过错跟患者的死亡之间能否建立因果关系。
方弘:这些都需要专业的机构部门来做,其实作为父母一方是没有办法具体来进行操作的。
杨生顺律师:患者的父母作为权利人有权利也有义务提起相关的程序,这是私权利,私权利的救济是需要公民自主提起的。
在这种情况下,我建议委托相关的专业人员来代理,提起相应的维权程序,毕竟损害已经发生了。到底损害后果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医院有没有责任?如何最大限度的追究医院的责任?从这个角度来看,我建议患者家属委托专业的律师来介入。
方弘:无论他们的维权路顺不顺利或者有没有成功的索赔。但是,孩子的生命都是挽回不了的。这家医院在广东地区是一家非常有名的医院,甚至好像产科这一块做得非常好,但仍然会出现这种问题。这也不得不担忧咱们的孩子孕妇在生产过程当中会不会也出现类似的情况。
院方的管理,行政部门的监管是否到位?相关的法律制度是不是完善?为什么会出现这样严重的事件?
杨生顺律师:这件事情我们只是建立在没有调查结果的假设基础上。如果调查结果证明因为医院控制感染不力导致相应的后果。医院和相关科室、相关医护人员肯定是逃脱不了责任的。
因为,医院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符合感染控制的相关指标,有相应的制度、相应的设施、相应的设备、相应的人员,才能够开设医院。如果真的发生这个情况,就说明医院在整个运作过程当中没有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导致了严重后果。
相关人员要承担刑事、行政、民事责任,这是无可厚非的。
如果医院管理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对这家医院的控感相关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在没有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就审批了,让这家医院运营或者在运营过程当中没有监督好,没有定期检查,相关部门也可能存在失职。根据法律的规定,失职也是可以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
国家对公职人员、医务人员的责任制度其实是比较健全的。大家都有途径有渠道去主张相关的权利,关键这个事情的真相到底是怎么样的,还有待于相关部门的进一步调查给出相应的结论。
方弘:这个结论也是我们大家非常期待的,最起码也是对目前我们所知道的三个新生儿的一个交代,孩子父母的一个交代。也希望通过这个事情能够是各医院反思自己在管理具体的医疗卫生方面是否存在一些不足,类似的事情尽可能少发生。
嘉宾:杨生顺律师
医疗纠纷专业律师
云南晨昀律师事务所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