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跟亲舅舅结婚 被亲妈告上法庭!
张薜岚
广东成说律师事务所主任
广州市妇联专家顾问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
事情发生在贵州,据悉,娄某的亲舅舅梁某平去年9月检查出肝癌晚期,由于没有直系亲属照顾,娄某自愿来照顾舅舅梁某平并与其一起生活。
因梁某平的财产面临无人继承的问题,为获取财产,2019年9月29日,娄某与梁某平登记结婚。今年4月9日,梁某平因病死亡。
而娄某母亲无法忍受女儿的这场闹剧将娄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认定女儿娄某和自己哥哥的婚姻无效!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方弘:娄某和亲舅舅已经登记结婚,并取得结婚证。这样的婚姻会是无效的吗?
张薜岚律师:这样的婚姻是完全可以无效的。就算他们已经取得了结婚证,他们的婚姻也是无效的。因为,娄某和他的亲舅舅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这种关系是禁止结婚的。
所以,即便他们已经领了结婚证,这个婚姻也属于无效的婚姻。
方弘:无效的婚姻是什么意思?是指相当于两个人自始至终都没有结婚,没有婚姻关系吗?
张薜岚律师:他们的婚姻是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
方弘:我们可能会觉得挺奇怪的,一个无效的婚姻怎么能够在民政局领到结婚证?
张薜岚律师:很有可能是他们当时在领结婚证的时候,民政局并没有去审查他们的亲属的关系就给他们发了结婚证。
方弘:通常情况下,什么样的婚姻是法律所认定的自始至终就是无效的婚姻,即便领了结婚证也是无效的?
张薜岚律师: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有四种法定的情形属于无效婚姻:
第一种,重婚。
第二种,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比如在这个案例当中,娄某和亲舅舅就属于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所以,他们的婚姻就是无效的。
第三种,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并且在婚后一直没有治愈的。
第四种,没有达到法定婚龄的。我们国家《婚姻法》对法定婚龄是这样规定的,男性不得早于22周岁结婚,女性不得早于20周岁结婚,否则,婚姻关系是无效的。
方弘:也就是说除了上述条件以外,其他婚姻应该都是有效的。比如备受争议的老少恋,80多岁的老人娶了一个比自己小三四十岁的媳妇,这些只要不存在上述四种情况也都是有效的。本案,梁某平没有父母也没有孩子的,在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就意味着这样的人的财产就没有人继承了呢?
张薜岚律师:当然不是。根据法律规定,在被继承人没有父母子女的情况下,梁某平的财产应当由第二顺位的继承人,也就是他的兄弟姐妹或者是祖父母外祖父母来继承。
所以,在本案当中,娄某的母亲作为梁某平的姐姐,按照法律规定是有继承权的。
方弘:娄某确确实实和自己的舅舅在一起生活还进行了照顾。这种情况下,对于照顾他的娄某如果想合法取得财产,有没有一些合法的方法?
张薜岚律师:有的。其实,娄某如果想要取得舅舅的遗产,她有两种法律规定的方式获得。
第一种方式,遗嘱。即舅舅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把他的财产留给娄某一个人来继承,这是可行的,也是法律规定的合法的方式。
第二种方式,签订一个遗赠抚养协议。娄某可以跟舅舅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双方在协议中可以约定由娄某来承担对舅舅的照顾和抚养义务,并在舅舅去世之后取得他的遗产。
所以,立遗嘱和订立一份遗赠抚养协议,这两种方式都是可以合法取得舅舅梁某平的遗产的合法方式。
婚姻是神圣的、纯洁的、庄严的!急功近利,将婚姻当成追究财富的捷径,即便得到了金钱,却丢失了幸福,也迷失了自己,这真的值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