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局的变之又变
徐氏的《子平真诠评注》注解当中,列举了很多近代名人的案例,不过期间之论法却大成问题。
这些命例我在《子平真诠原文精解》与《格局通辩——子平真诠增补》当中都没有做详细的论述,原因很简单:部分命例的格局形式相对复杂,如果不能完全掌握格局形式与变化,贸然讨论会叫很多人难于理解。同时我也在书中强调过,这些案例可暂时搁置不论,不可强行理解,更不可照读徐氏的讲解,因为误人太深。
今天试举两例,方便大家做一个粗浅的理解,可读可弃,不可执着。
徐氏在“论十干合而不合”一章曾举过的例子:
1、癸巳 壬戌 乙巳 戊寅:浙江公路局长朱有卿
2、乙酉 甲申 丁巳 庚戌:司法总长张耀增
同样是论合,我们很难看出其遵从的标准。
徐对朱的论述为:“戊癸合而间乙,惟其不合,故财局可以用印”。
意思就是说,这个命局因为乙木间的原因,所以戊癸不能合,是财格用印的格局。为何乙木间就不能合呢?没有给出原因,给人的感觉好像只要有间就能破合一样。
但同样在此篇此例后,马上所举的张耀曾的命局却说:“乙庚相合,通月令之气,虽遥隔而仍合。”
那月上的甲又该如何论呢?难道甲不间么?
后面一句更扯,说是庚劈甲引丁为用,直接不论格局生克,改调候了。
这样的论法根本叫人搞不清,合与不合的标准,叫人无从下手,不但无益反而会叫你疑惑丛生。
即便是按着这种说法我们继续分析,朱的命局是财格用印成格,但其大运西向南转东,中年火地,干又透财破印,印星毫无力量,这个印星根本就用不起来啊,如何能贵为一省之局长呢?
且这两个命局颇有相似之处,都是月令透财,年月有印,按理说,后面这个也能形成徐氏所说的财格用印,但为何徐氏非要搞什么庚金劈甲呢?一种类型的命局却是两种说法,估计谁也学不会啊。
其实,此两例都是变之又变的命局,天干印星虽然虚浮,但却属于可用亦可弃的类型。
朱的戊癸与张的乙庚合在原局都是合顺,如果在地支得根则变为合绊,但同时合一留一,起到了清格的作用。
我们拿朱的举例:
乙生戌月,干透戊土就是财格,虽然原局戊癸合,但印无根,就是合顺。原局天干不成格,但在地支可以形成,财用食生的格局。
早运庚申辛酉,月令的官杀透出,这个时候即变格:杀(官)印相生,因为水在戌月是冠带之地,可以逢生而起,月令透出官杀自然要先论官杀而不论财。
接下来的大运己未、戊午、丁巳,印星无源,又被冲克,则是从财格,反而去印得印而有贵。
有人会说,乙木在地支有寅木为根,如何能从财呢?
严格的说,应该是从儿后转从财的格局,也是属于“从儿不论身强弱,只要吾儿又生儿”情况。
而张耀曾的命局变化也差不多,当然期间有细微的差别,特别是张的命局运入东方,虽然可为财用印,但地支金木相战,容易破格。
这也是命理当中非常重要的一种形式或表现:明不如暗,气活于根。
格局的变之又变会在很多命局当中存在,如果不能灵活掌握则论命不灵,而格局的变化在子平真诠当中已有章节论述的十分清楚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