嘲讽刘洪彪贾浅浅的人,其实是“盲人摸象”,自取其辱?

一自媒体作者在文章《从刘洪彪楷书到贾浅浅新诗,笑看21世纪“盲人摸象”杯大赛》中写道:

“对着屏幕狂戳时,他们显然忘记了学历,专业,工作以及周遭的一切。只为抓住每一刻,每一点吐槽的机会,坚持宽己律人的原则,带着放大镜评他人的瑕疵,以此证明自己未必很蠢。
他们惊奇的发现,中书协副主席刘洪彪的书法有错字,文学博士贾浅浅的诗还不如自己,这也行?那我也行啊。可一想到现实,故而愤愤不平,扣上糟蹋文化,才不配位的帽子。
他们只顾吐槽和质疑,却从不尝试去理解和求证。他们断章取义,以点带面去否定对方所有,甚至人身攻击。”
这些文字不管说得对不对,总是有所指的——作者和所述之名人以外的人,你我一个也跑不掉。
意思很明确:不要站在你的角度评价,最好是不评价,闭嘴。
为什么?专家的格局犹如泰山,尔等不过是乡野土丘泛泛之流,根本不在一个水平线上。刘洪彪是书法家,贾浅浅是文学博士,理论上都是一个领域的专家,而你我呢,工地领域搬砖的砖家而已。
鲁迅先生说:“社会上崇敬名人,于是以为名人的话就是名言,却忘记了他之所以得名是那一种学问和事业(《鲁迅杂文精选》)。”既如此,作者何故要把广大网友的意见说成是盲人在摸象呢?
纵然术业有专攻,专家也应该允许平民提意见,集思广益,何至于不让提呢?
曹魏末年,嵇康写了一篇《与山巨源绝交书》,因文字直指时弊令司马昭痛恨,随后被拉到东市口砍了脑袋。
山巨源即山涛,原是嵇康的好友,绝交照例那也是他俩的事,与司马昭无关,啊不,山涛是我司马昭的马仔,不给他面子就等于打我的脸。
北宋神宗年间,苏轼被下放到湖州做官,因在《湖州谢上表》中写“陛下知其愚不适时,难以追陪新进;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养小民”,而被定为“乌台诗案”的首犯,幸得王安石、吴充、曹太后等人求情免于砍头,下放到黄州当了个团练副使。
清朝的例子就更多了,如《明史》案,如黄培诗案,如《南山集》案,如“维民所止案”。
到了民国,“何当痛饮黄龙府,高筑神州风雨楼”的李大钊先生何其壮哉,但最后还是惨遭荼毒。
总而言之,就是不让你说话,说就整你,直至整到你闭嘴为止。
然而,如今早已不是那个年代了。
今天人们可以有话就说,有理就讲,有意见就提,况且,评者对刘贾的评价只是立于文学艺术层面,无非是字与诗写得好坏罢了,何干评者学历,专业,工作以及周遭的一切?
按作者的意思,评论书法家评者也应该是书法家,评论作家评者也应该是作家,不同等级评价只会自取屈辱!而潜台词就是:你行你整一个看看。
就拿笔者在书法上的评论来说,即便是对邵岩、王冬龄、曾翔和张强也不曾全盘否定,他们的确写过不少优秀的作品,而对于这些作品必须予以肯定。
但是,他们的射书、乱书、吼书和盲书,我实在不敢恭维。对于不喜欢的,说说自己的观点,难道这样也有错?
事实上,书法作品和文学作品本就是让人品评的,除非你将其锁在保险柜里不让外人知道,一旦公之于众必成为人们品评的对象。
当然了,由于评者所处的环境不同,以及所掌握知识的深浅不同,外加审美上的良莠不齐,从而导致说法不尽相同。不同就不让说,这究竟算不上什么文学修养。
最后的话:说不说是评者的事,听不听是被评者的事,因为你接纳或不接纳,评者的评价就在那里,只增不减。

图:网络

文:王呈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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