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乐山城区中小学招生政策出炉 ,学区房真的很重要【一点资讯】

孩子读书是家长们关心的大事,而每年教育局都会在3-4月份发布关于义务教育方面的招生政策。2021年乐山市中区城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也于今日(3月15日)出炉,一共有五项内容发生了变化,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招生日程安排恢复常态

适龄儿童户籍迁入市中区城区的截止日期由去年的4月30日恢复为原来的3月31日;

网上学位申请时间由去年的5月18日至5月28日调整为4月20日至4月29日。

▲2021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日程表

招生范围有所拓展

招生范围由原来的海棠街道、通江街道、绿心街道(不含罗李坝村、张徐坝村),以及大佛街道的碧山路社区、龙泓路社区、篦子街社区、大石桥社区所辖行政区域范围,新增加了绿心街道的张徐坝村、罗李坝村,棉竹镇的高坝社区。大石桥社区变更为任家坝村和大佛坝村

▲图源嘉州教育

至于公办小学录取顺序和办法,与去年相同。

▲图源嘉州教育

分四类进行录取,具体录取顺序如下:

第一类:适龄儿童户籍户主(下文简称户主)是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下同)、曾祖父母,且户籍地址与父母实名所属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下同)地址一致。

第二类:户主是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曾祖父母,且户籍地址与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实名所属房产证地址一致。

第三类:户主是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曾祖父母,但户籍地址与父母实名所属房产证地址不一致,或父母没有房产。

第四类:适龄儿童户籍虽与父母户籍一致,但户主不是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曾祖父母。

第一类适龄儿童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直接全部录取,若第一类适龄儿童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按照“相对就近、多校划片”的原则,采用引导分流或电脑随机录取,对未被该校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到邻近的学校就读。以此类推,直到完成以上四类适龄儿童的录取。

没有房产证的自建房

房产产权证明使用土地划拨单、社区和街道出具的证明等代替,视为第一类。

共有房

若学龄儿童的父母在市中区城区其他地方无房(需提供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产查询结果”),则视为第一类;若学龄儿童的父母在市中区城区其他地方有房,则视为第二类。

房产产权是学龄儿童

100%全产权,视为第一类;非全产权,按共有房产进行界定。

招生地段表和中学录取办法

城区公办初中电脑派位招生录取学校减少一所,乐山五中由电脑派位招生录取调整为直接就近入学

▲本网整理

进城务工子女入学

新增两所进城务工人员等随迁子女可选择就读学校,分别是凌云小学、凌云中学。

至于民办中小学招生规则,与2020年相同。采用民办与公办招生实行统一管理,实行同步报名、同步录取。所有公办、民办学校一律通过市中区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招生,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登记学生信息和承诺录取。

附公民办小学、初中招生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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