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制度与商品归类简介
归类
HS
科归类第一期视频教学,主题为“协调制度与商品归类简介”。
协调制度与商品归类简介
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The Harmonized Commodity Description and Coding System),又称协调制度(HS),是一个用于对贸易产品进行分类的国际标准化目录及编码系统。该公约于1988年生效,此后由世界海关组织WCO(前身为海关合作理事会)制定和维护。
协调制度是将经济活动与商品类别逻辑整合的产物,分为21类、97章(包括一个空章)。通常情况下,协调制度的类、章是依据商品的制造程度或技术复杂性编排的,例如,活动物和植物这样的天然产品列于靠前的类,而机械仪器、交通工具等更为先进的商品则列于靠后的类。
协调制度中的商品编码由6位数字组成,前两位数字代表所在的章节(Chapter),前四位数字称为品目(Heading),第五和第六位数字则代表所在的子目(Subheading)。例如,商品编码3802.10是指第三十八章(杂项化学产品)中的品目38.02(活性碳;活性天然矿产品;动物炭黑,包括废动物炭黑)下的子目3802.10(活性碳)。
除了商品编码及对应的描述性条款之外,协调制度的很多类、章都包含相关的类注和章注,这些注释旨在明确货物的适当分类。例如,第一类的类注一规定:“一、本类所称的各属种动物,除条文另有规定的以外,均包括其幼仔在内。”
《协调制度公约》允许各缔约方在6位商品编码下作进一步的细分,并根据各自的关税、统计等需求添加法律说明。缔约方一般将关税设定在八位的“税号”水平,与统计或监管相关的分类要求则通常设于八位税号之下,以构成总共十位或十位以上的商品编码。
确定商品编码的过程被称为“商品归类”,所有的商品都可依据归类总规则(GIR)归入相应的商品编码。某种商品应归入的编码通常由多种因素决定,包括其组成、状态、功能等。例如,新鲜的辣椒应归入品目07.09,而辣椒粉应归入09.04。
虽然所有的商品及商品的所有部分都能够在协调制度目录中进行归类,但只有少数商品在协调制度中有着明确的列名。任何未列名的产品可归入所谓的“兜底”品目或子目,“兜底”的商品编码通常出现在相关品目或子目的最后。例如,活的青蛙应按其他活动物归入品目01.06,这是因为品目01.01至01.05所列的活动物都没有包括青蛙。
最后,商品归类并不总是直观的。例如,很多汽车的零配件并不作为机动车辆的零件、附件归入品目87.08。汽车的座椅应按家具类的坐具归入品目94.01,其列目为“机动车辆用坐具”。很多时候,贸易商独自承担着被要求准确归类的法律责任。根据违规的严重程度,不正确的商品归类可能导致相应的处罚,通关延误或扣押,或者拒绝享有某些进口的权益。
视频场地由“科学沙拉”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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