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故事
这是关于食用菌产业扶贫在不得以的情况下如何把事情做得比较好的一个例子。
基于我对食用菌产业扶贫的一贯表述,本文仅仅对几位当事人的具体行为和做法予以评价,请大家不要说我前后不一。虽然我反对食用菌产业扶贫的高层决策,但在不得不做的情况下,如果有人能够尽量通过自己的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加实际一些,能够让贫困家庭的受惠可能性大一些,能够使有限资金少浪费一些,能够在这些资金使用过程里效率高一些,那么他们是仍然应该受到广泛尊敬的。他们的方法是否有普遍性意义,或者对其他同样地位的有关工作人员有一些启迪?你可以通过分享本文而检验。
蒲城洛滨,和其他地方一样,面临技术责任和劳动责任的界线问题。
在食用菌产业扶贫的工作里,搞技术管理的一定说自己做的很好,是采菇的不好好采,致使产量产值降低。而采菇的一定说技术管理有问题,所以没有效益。这样的推诿,没有人能够准确地判断问题在哪,也无法确定是哪方面做的不好或者双方都做得不好。
别的地方的办法,是将管理和采收都扔出去交给菇农,这样责任倒是不扯皮了,但因为菇农自己没有经验和技术,基本上很难盈利。河北阜平的路子就是这样,当然阜平的问题并不仅仅是这一方面,但这肯定是其中一个重要的问题所在。
洛滨镇是蒲城食用菌产业扶贫的最大的基地所在地,因此,县乡两级都非常重视,这也是县里的技术支持驻点的主要工作地。洛滨镇党委书记任平乐,和蒲城食用菌产业扶贫技术总监汪德宪,对项目实际运行方面的具体问题十分重视,若是按照其他地方的办法抛出去,肯定结果也同样不可控。而如果在生产环节不能达到盈利水平,产业本身就无法长期坚持,扶贫也就成了空话。
基于贫困人口本身存在一些问题,任平乐书记认为不能把复杂的技术直接推给对食用菌生产缺乏基础的新入行业的农民,必须采取逐步渗透的传帮带模式,稳步让生产从技术人员管理过渡到技术人员指导菇农管理,最后过渡到菇农自行管理的路线。
这是把贫困人口家庭由劳动者逐步转化为个体经营者的合理过程,我个人认为,相比其他地方的一窝蜂做法,这个决定具有更实际的可操作性。之前,其他地方也有集中管理分工操作的实际尝试,但因为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不仅效果无法达到正常农户生产水平,甚至连盈利希望都没有。
这个路线与我过去强调的食用菌生产必须把培育菇农作为首要工作是不谋而合的,一般在一些大产区的发展,这种菇农的培养是基于自发的。政府参与的模式,与自发模式显然没有这方面的要求差别。并且,如果具体操作时所聘用的技术人士的经验能力越高,效果越可靠。
从发展的角度看,这是相对慢而稳的一个决策,不过最后形成稳定生产能力的概率是会更高的。
任书记与汪德宪先生经过对多地管理经验的分析,同时走访了许多产区和农户,找到一个比较合理的方案,能够确保采收者把采收工作做好,并最大限度的配合管理及销售的要求。由于这样一来,可以把管理责任和采收责任彻底分开,技术管理人员没有理由推诿,因此能够最大程度的督促管理技术人员认真负责。
这个对采收工人的管理方案的基本框架是这样的:
一、根据地方工资水平和菌棒成本,计算设定单棒经营成本额度。
二、对采收的菇品,各承包采收棚单独计算菇品收益。
三、按照具体进棚菌棒数和成本额度相乘,得到每棚的基础工作额,在额度内的采收工作,仅仅能够获得基本工资,基本工资约为当地同水平工资的一半。
四、超过基本额的菇品的采收值,开始有提成。
五、提成随着超额度的比例梯度提高。
六、达不到保本水平的额度,开始扣技术管理者基础工资。
七、技术管理者在额度水平以上也有一定的高产绩效。
这个方法的好处很明显,达不到保本水平时,管理者收入受影响,并且也同步影响采收者。所以,不论是哪一方,都会努力避免出现这种情况。而因为每一点菇品都意味着采收者收入的进步,所以,采收者的责任就与采好采准采及时严重相关,因此,采收者无需监管,起早摸黑的要确保不浪费、不老掉、以此保证较好收入。结果一个产季的实际证明,效果十分满意。而因为采收好了,分级也就搞上去了,在收购批发环节又能够增加效益。
作为资深技术人士,汪德宪先生提出了一个产业经营原则:“种好不够、采好重要、卖好欢笑”的“三好”原则,他说,种的好没采好不行,采好了没卖好也不行,强调各个环节的均衡努力。由于同时给所有参与者的倡导,实现了生产管理上自觉性的提高,面对一些不负责任者也有可以计算的淘汰机制,对于各个环节的共同协作配合,形成了的良性循环选择。
在这个管理原则基础上,只要抓好制棒这个集中环节,就能较好实现企业化管理的目标。
许多时候,工作就是在于你动了多少脑筋,一个小的变革举措,带来的结果可能是大幅度的提高改善。这个故事,对于企业化经营者,尤其有借鉴意义。
致敬任平乐书记,致敬汪德宪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