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话“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与“可平可仄”

时间】9月14日11:35—12:41

地点】省诗协录编审工作群

交流者

天  行

三尺讲台执教鞭,丝丝细雨润心田。(本联上句孤平)

平仄仄平仄中平,平平仄仄仄平平。

笑看桃李满天下,竭力耕耘留美篇。

仄中平仄仄平仄,仄仄平平中仄平。

天  行】请教一下,不是一三五不论吗,怎么首句也算孤平?

董万英】第一字不算,只有台是平声,所以孤平。

叶如强】一三五说平仄,但不能造成孤平与三平尾、三仄尾。孤平归孤平。把执改为持就可以了。

直性子】例诗中首句,虽然有三个平声字,但没有两个平声字相邻,所以孤平。

叶如强】@直性子(钱钟) 言简意赅,比王力解释一大堆管用。

【直性子】反过来说,一三五不论,实际上是要论的,其中要论的一点,就是不可孤平。

直性子】一三五不论,一三五该仄处用平,一般不会有问题的。

周月友】一三五不论,要时刻提防可能出现三平尾,和可能出现三仄尾。

直性子】是,该仄用平时,注意三平尾。也就是倒数第三个字。

周月友】先生说的极是!一三五不论。有时是以偏概全!

直性子】主要是注意以上两点,孤平和三平尾。

周月友】@直性子(钱钟) 恭谢先生赐教!

学习心得

关于“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

律诗的平仄,前人曾总结出“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的口诀。这个口决就是说五言句子逢一、三位置上,七言句子逢一、三、五位置上的字、平庆可以不论,而五言句子逢二、四位置上,七言句子逢二、四、大位置上的字,其平仄必须明确、严格,不可含糊。这样,除每句的尾字外,逢单的位置上的字,其平仄就有了一定的变通,这也是格律诗在严格规期之下的一种相对自由。这个口诀对于像我这样的初学格律的人来说是有一定作用的,因为它简单明了,容易理解和记忆。

但是,渐渐地,我发现“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这个口诀并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它也存在一些问题,容易给我们初学者造成误导。虽然在一般情况下这个口诀是正确的,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却不一定适当。有时“一、三、五”不能不论,而“二、四、六”也不见得非要“分明”。比如:在五言“平平仄仄平”这个格式中,第一字不能不论;在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这个格式中。第三字不能不论,否则就要犯孤平。

第二种情况,在五言“平平仄平仄”这个特定格式中,第一字也不能不论,当然,在古人作品中偶尔也会见到不论的;同理,在七言“仄仄平平仄平仄”这个特定格式中,第三字也不能不论。以上讲的是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在一定情况下不能不论。至于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在一般情况下,更是以“论”为原则了。

第三种情况,对于“平平”脚的句子即“仄仄仄平平”和“平平仄仄仄平平”来说,前者第三字、后者第五字也不能不论,否则会出现“三平调”,即句子结尾出现三个连续的平声字。“犯孤平”是近体诗之大忌,必须避免。

这样看来,七言仄脚的句子可以有三个字不论,平脚的句子只能有两个字不论,五言仄脚的句子可以有两个字不论,平脚的句子只能有一个字不论。“一三五不论”的话并不是完全正确的。

至于“二四六分明”这句话也是不全面的。五言第二字“分明”是对的,七言第二、四字“分明”也是对的,至于五言第四字、七言第六字,就不一定要“分明”。依特定格式“平平仄平仄”来看,第六字并不一定那么“分明”;又如“仄仄平平仄”这个格式也可以换成“仄仄平仄仄”,只需在对句第三字补偿一个平声就是了。七言由此类推。“二四六分明”这句话也不是完全正确的。

关于“可平可仄

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运用有关APP检测诗作时,看到“可平可仄”时,往往忽略了后面的“建议”就放过一马。常常造成孤平或三连平或三连仄。可平可仄的使用原则:就是“一三五不论”的使用原则。它以不会造成孤平和三平调为前提。如果改变了五言“一、三”七言“一、三、五”位置上的原有平仄,会造成孤平或三平调,那么,这个位置的平仄就不能够随意改变。

改变“一三五”,能造成孤平和三平调的只有下面四种情况。这四种情况中的“一三五”的平仄是不可不论的:

五言(平平仄仄平)句型中的第一字不可不论(否则造成孤平);

五言(仄仄仄平平)句型中的第三字不可不论(否则造成三平调);

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句型中的第三字不可不论(否则造成孤平);

七言(平平仄仄仄平平)句型中的第五字不可不论(否则造成三平调)。

可平可仄的适用范围:根据上述“一三五不论”的可平可仄原则除了能造成孤平和三平尾的四种情况不可不论之外,其他的都是“一三五不论”的适用范围。也就是说,只要符合如果改变了五言“一、三”、七言“一、三五”位置上的原有平仄后,不会造成孤平和三平尾这个前提,就都适用于“一三五不论”,也就是可平可仄。

绝句的一三句,律的一三五七句遇到“可平可仄”时,真的要提防出现三仄尾。

以上拙见,恭请各位方家不吝赐教!

作者简介

清客:老顽童一枚。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