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联合发文:取消20项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

按照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江苏省民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厅、司法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要求到2021年底,基本清理完毕基层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大力减少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 到2022年底,基本形成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的规范化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并且明确了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的20项证明事项。

今后

这些证明要到哪些部门办理?

赶紧来看看吧!

来源: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中国政府网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来源:江苏城市频道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