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慧丨那年我们十八岁
蒋子默是在我M校的老师,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和他在校园东边的水吧小叙。那天下午暖阳融融,他突然对我念了一首诗,断断续续,满脸忧愁。作为他最欣赏的学生之一,我和他相差十岁,却不能阻止我们的相互欣赏,成为忘年之交。他说,我长得很像他的一位故友,一个叫凤娇的女孩。那天下午,他的话题,就围绕着凤娇进行。于是,我决定在他没有知晓的情况下,写下他与凤娇的那段从未开始亦未结束的不解之缘。
心里那一抹淡如烟草的影子
我与凤娇的初见始于大一的文艺汇演。那一年凤娇还很年轻,十八岁的年纪,却装扮老成地穿了一袭碧色的旗袍。落落寡合地在台上弹了一曲《渔舟唱晚》。学生们的掌声倒也还热烈,可就连在后台的我也听得出来,这掌声大多数是出于礼貌和教养,真正懂得欣赏的寥寥无几,反倒是后来几个跳爵士舞的男生性感而大胆的的舞步,让女生们尖叫连连,把晚会的气氛推向高潮。很多年以后,我回忆起那个夜晚,心里仍有一抹淡如烟草的影子,以至于我总是错觉当时的月亮也是碧玉的色泽。
凌峰饶有兴致地看着我的脸,怎么,蒋大才子的凡心也开始蠢蠢欲动了?
我理了理衣领,正色道,我这是对坚守传统文化的精神理念的欣赏,别以为我跟你似的,净糟蹋祖国的花骨朵儿。
凌峰一脸戏谑地倚着墙,那成,既然兄台礼让,这小娘子我收下了。
我摘下礼帽,略一欠身,公子请。
多情公子空牵挂
M大向来以女多男少著称,考进来的男生莫不以“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作为自己的座右铭。除了极少数志向远大的仁兄以外,几乎每个男生都以平均每三个月为周期更换自己的女友。在下决心追求凤娇之前,凌峰也过着这样的生活。只不过,因为他那张俊朗的脸庞和精湛的球技,这更换的频率也就更夸张一些了。
凌峰是那种天生就可以活得很奢侈的人,他总是可以轻而易举地得到许多人辛辛苦苦、梦寐以求还得不到的东西,再轻描淡写地把它们从自己身上掸去,就像掸去一些无关紧要的草茎。当然,他也有在乎的东西,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自由”与“快乐”,或许我可以这样说——凌峰是一个没有责任感的享乐主义者。然而这样并不妨碍M大热情的女生们对他前仆后继地展开攻势。她们还太年轻,还没学会心疼自己人之初的感情;她们也太过自信,自信到以为自己有能力去改变一个注定要流浪的男人。一个个女孩满心欢喜地接到凌峰的丘比特之箭,心存侥幸地以为凌峰会为自己改变,然而事实往往是,改变的只是凌峰女友的名字。
然而,这一次凌峰失手了。
破釜沉舟,在此一举。
虽然和凌峰很多方面都存在差异,但这并不能影响到我和他之间的兄弟情谊。这一次,凌峰要我做他的军师。我们做过很多种尝试,包括对甜美型女孩适用的浪漫主义,对善良型女孩适用的苦情戏码,对宝宝型女孩适用的细致周到、嘘寒问暖,也尝试过忽冷忽热、忽近忽远的波斯猫计划,可是好姑娘凤娇就是一副“波澜誓不起,妾心古井水”的模样,礼物不收,短信不回,见面也就微笑着点个头,并无多话。
凌峰有些愤愤地抽完最后一口烟,这小娘子倒是个倔脾气,我喜欢!
光喜欢没用,人家又不喜欢你。我说。
难不成要我这个粗人去走内涵路线?她不是爱古筝吗,逼急了爷去学个《凤求凰》,跟她死磕到底!凌峰比划了一个撞墙的动作。
我扬了扬手里的校刊,你看你那爪子,你有那慧根吗?得嘞,还是我给你写点小酸诗吧,发在校刊上,你再背熟了参加这次的朗诵比赛,也别怕丢脸,也别图名次,就为博伊人一笑。
凌峰一把夺过校刊,拿在手里卷了卷,破釜沉舟,在此一举。
绮念在笔端,深情在心底
凌峰的朗诵不出所料地引起了全校轰动,也顺利地带走了凤娇。我想,在一个女孩年轻的时候,能在公开场合得到一首题名《春天》的献诗,无论如何也是一段美好的记忆。凌峰携新女友来请我这个狗头军师吃饭,我笑着拒绝了,只是告诫他要好好珍惜眼前的女孩。我是笃信一物降一物这个道理的,我不会看走眼,凤娇就是能让凌峰收心的那个人。
正如她也把我的心收了去。
我喜欢她,却不敢言爱。我和凌峰不同,除了那些风花雪月和诗词歌赋,我还有不得不钻研的课本,不得不操心的学生会活动,不得不争取的留校名额和不得不扛在肩上的责任。我的父亲母亲都日复一日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劳作,我的二妹早早辍学外出打工,我的弟弟一边放羊一边捧着皱巴巴的课本大声读书。大学于我,不仅仅是神圣的殿堂,更是一个契机,我必须留下,用自己不羁的灵魂,朴素的外衣,在这片土地上建造自己的宫殿,然后把一家人都接来。爱情于我,那是一种纯粹的奢侈品。或许这一切都是我为自己的怯懦寻找的借口,但我所能为她做的,也仅仅是写一首小诗而己。凤娇,你亦不必了解,绮念在笔端,情深在心底。
蒋子默,我知道当年那首诗是你写的
尽管多了些波折,最终,我还是如愿留在了M大任教,从团支部书记做起,不过我已经很知足了。二妹也来了这座城市做文职,我鼓励她读夜大,把从前为我们兄弟俩抛下的课本再念回来。弟弟也快高考了,父亲说,弟弟的成绩一直很优秀,我听了特别欣慰。等到哪天单位分了房子,我们一家人就可以团聚了。
是毕业之后的一个夏夜,凌峰来找我喝酒。我记得那晚的风很大,我第一次见到玩世不恭的凌峰红了眼眶。我拍了拍他的肩,兄弟,坚强点。他只是拼命灌自己酒,完全是一罐醉生梦死,也敌不过绵绵不尽的思的样子。
又过了几年,某次同学会上,凤娇意外地出现了,凌峰却没来。她依然淡淡地微笑着,说是结了婚又离了,现在回来创业。送她回家的路上,路灯昏黄,凤娇突然抬起头看着我的眼睛,蒋子默,我知道当年那首诗是你写的。
后记:我决定写下这个故事,只是感怀于世事无常,造化弄人。像蒋子墨这么一个充满诗意,却又死要面子的男人,却将自己深爱的女人让给了兄弟,并充当了兄弟摘花的“帮凶”。最后的结局是:他用一首未署名的诗,将他迷恋的女人推向了兄弟的怀抱。
表达爱,比自私地深藏爱更需要勇气。但,如果你因为某种顾虑或怯懦而错过大声说出“我爱你”的机会,遗憾一生的不只是你,或许,你还将间接地改变另一个人的命运。如果你连对一个人当面表达爱的勇气都没有,又有何资格爱?
作 者 简 介
李慧,附小教师,热爱生活,喜欢用文字诠释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