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县志(光绪版)之四:卷首·凡例
一 吾邑泉林为齐鲁胜境,我圣祖仁皇帝、高宗纯皇帝两朝圣驾南巡屡驻跸焉,题詠殆遍,云章宸翰增辉林泉,兹从盐法志中所载御制诗文敬谨誊录,以为艺文志之冠,不惟一邑之光,亦足见国家之胜云。
一 吾泗邑志自顺治辛丑续增后,至今二百余年应入诸节固属不少,但文献无征,未易周知,兹博为采访,务期见闻确切,不敢稍涉附会。
一 旧志建置中有其迹已废而艺文志中有诗文可考者,仍存其迹,以期与艺文志相符,惟于本迹下书曰“今废”。
一 旧志有食货志无学校志,故载学校之制较略,今于食货志后增学校志,以见教养并重。
一 旧志风俗列于方舆中,牧政列于艺文后,皆似失次。盖有方舆而后有官师,有官师而后有牧政,有牧政而后有风俗,此自然之序,不容紊也,今并正之。
一 旧志宦迹中寥寥数人,殊觉无色,今于宦迹外又增乡宦志,几吾邑出仕者皆编入,实任之外次以署事,署事之外次以分发,分发至虚职旧志未载,今亦概从旧例,若有虚职捐请封典者,则但列诰敕于封赠志中。
一 旧志乡宦分系于选举、例贡、杂流诸门,今添乡宦志,凡出仕人员俱刊其中。由选举出身者,选举名下但书科目,其官阶则注曰“见乡宦志”;有候选人员,则但注其职于选举名下,不入乡宦志矣。
一 旧志如人物志中仲子传、牧政志中条约辨,皆有阙板,盖在当时已无从查补,况又经三百年之久乎?此次修志,谨将仲子残传删去,补录《史记·弟子列传》,条约辨则注明所缺之数而不空板,庶为整备。余有板已漫漶、字迹模糊,则空白以待之,亦窃附阙文之意耳。
一 凡吾邑前辈先生素有文行者,其著述与邑中人物古迹相关涉者,则采入艺文志中,否则于本名下惟著曰“著有某诗集、某文集”,以永其传焉。若时人著作概不录入,遵史例也。
一 旧志有乡贤、宦迹、孝子、义行、隐逸诸节,原为表扬善类、激励风化起见,今复仿照他志增耆德、文学二目,以扩其门,冀无遗德也。亦须其人已故、事实可指、乡评俱合方录之,所以防狥瞻之弊。
一 旧志古地、古墓俱列方舆志中,今改入旧迹志,金石志亦附焉。
一 旧志系前明尤公重修所著论叙各有深意,今并存之,标曰“尤志”云云。
一 誊写款式除诗文外,其余每节次行俱低一格写,庶眉目清划,俾阅者展卷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