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你的纸质复印件的证据,法院为什么不认可?
如果你没有原件,只有复印件。只有这两种可能性,法院才能认可这个复印件是真的,也就是法院认可这个原件是真的:
1、对方承认这个复印件是真的(对方基本不可能这么干)
2、第二是你有其他证据,一起辅佐证明这个复印件的真实性,相互印证。这个也是有困难。你最关键的证据,也就是书证,都只有复印件了,你说你其他的证据还能好找吗?
有些人可能说要鉴定复印件,实务中,鉴定不了,就算能鉴定,可信性也极低,有4大原因:
1、首先,司法鉴定的意思是鉴定真实性,也就是鉴定这个东西是不是真的,排除造假的可能性。复印件,本身就是个二手的东西,何来真假?本身就是个间接证据、传来证据,而原件是直接证据、原始证据,原件太好鉴定真假了。但复印件,是在原件处理的情况下产生的,鉴定真假这太难了。
2、复印件太好作假了,N种方式可以在复印件上作假,甚至可以假中假。比如覆盖复印、添加复印、折叠复印、先复印后作假再复印、先作假再复印。总之,方法N种,只有当事人自己知道那个复印件是怎么弄来的。鉴定,怎么筛,难度相当大。
3、鉴定纸质材料,很关键的一点是鉴定印章和笔迹的真实性。如果是原件,都可能会出现盖章一方主张自己的章被偷了,被人盖的等。更别说复印件了,章也是复印的,那就更好作假了。而且本身复印件一复印,特别是签名,怎么能保证一模一样?毕竟是两张纸了已经。
4、法律的严谨性,原件、原物永远是第一效力,民事要排除合理怀疑。复印件鉴定也无法排除合理怀疑。甚至就算能复印件鉴定,都没什么意义,对方完全可以不认可。建议还是多找找别的证据,一起相互印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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