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天聊出的“消防法”
名人甲与名人乙在高台上喝酒聊天,酒酣之时,名人甲对名人乙说,你看前面的房子大吧,我的!你看我的威望高吧!这么多民众迁来与我同住!我看我的业绩大吧,守着这么大一块家业,我再带人把我们的土地扩大怎么样……
于是,名人乙就对名人甲说,那都是假象,你别信,赏罚分明才管用,要不你试试把房子放把火烧了,看有没有人来救火?
名人甲说,试试就试试。
于是,名人甲让人把自己的房子烧了,火越着越大,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大家指指点点,嬉笑打闹看热闹,就是没人来救火。
名人甲急了,问名人乙,这可怎么办?
名人乙说:你下道命令,勇于救火的按英勇杀敌奖励,救火负伤的按战场负伤的慰劳,救火死掉的,按烈士抚恤,不救火的按战场投降处罚……
命令一下,马上有人拿泥水涂抹衣服,提起水桶喊着号子就冲进了火场,火很快扑灭了,然后名人甲大嚷着,就按这个立法。
有史料断章取义,说这是历史上的第一部消防法。
名人甲叫越王勾践,名人乙是大夫文种。
人性是用利益驱动的,在没有利益的诱惑下,选择围观。
人要有理想,要用德来指导行。法不行,法是用来惩恶不是用来扬善的,作为贵族,要以身作责,以影响民众,而不能靠法,要以仁德治国齐家平天下,这是孔子的观点。
当年,子产在郑国当国相,铸刑鼎,将法昭告天下,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向民众公开成文法,这一年是公元前536年,消息传开,晋国的国相叔向反对。
于是,叔向写了一封信给子产说,“法”是不能解决问题的,解决问题要靠“礼”,把“法”刻在鼎上,民就有了空子可钻,这样将会导致国家大乱,罪名乱扣,贿赂并行,你在有生之年就可以看到郑国的败落,一个诸侯国快要灭亡的时候,必然会出现许多制度,这是因为民信的缺失。
于是,子产写了封回信给叔向说,我的能力有限,管不了千秋万代的事,我只能管眼前的事。
今天,有两类与火灾有关的犯罪列入刑事处罚,一是失火罪、二是消防责任事故罪,那么在子产铸造的刑鼎上是否有这“两罪”?
当然会有。
春秋时期,火灾可能造成国家的灭亡,春秋无义战,当一国受重大灾害,极可能受到邻国的攻击。
刑鼎的内容分为“刑”和“令”,春秋时期的“刑”的内容是沿用夏、商、周的“法”,不过是纵火决水盗窃,杀人诈骗奸淫之几类。
商、周时期,弃热灰于市,造成火灾,将会受断手之“刑”,这便是失火罪,而在“令”中,粮仓着火,县令及相关属官要受重刑,这便是责任事故罪。
子产的作为,贵族反对,铸刑鼎,是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秘密法公开了,让民众事先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压缩了贵族执法的随意性。象征着“编户齐民”法律的诞生。
子产本人就亲自指挥过火灾扑救。
公元前524年,夏,“大火星”在黄昏出现,古典中的“大火星”是指二十八星宿的苍龙七宿中的第二颗,也就是我们今天说的天蝎座的α星,当这颗星最亮的时候,刚好是七月,所以,《诗经》中有“七月流火”之说。
郑国都城,位于河南新郑,中原的七月,天干物燥,火灾频发。
那一年,“大火星”开始在黄昏出现,初七,刮风,初九,狂风,鲁国的大夫梓慎是风水师,于是他说,这叫融风,是火灾的症兆,十四,风超极大。宋、卫、陈、郑四国发生火灾。
之前,郑国的星象师大夫裨灶也曾提出预言说要发生火灾,火灾发生后,裨灶扬言,不按他的说法祭祀神灵,郑国国都会发生更大火灾。
于是,有人就给子产说,如果国都发生火灾,国家可能灭亡,现在及早祭祀多花点钱,就可以确保国泰民安。
子产说,天道远,人道近,两不相干,裨灶这货哪里懂得天道,上次言中,不过瞎猫遇到死耗子而已,何必当真。结果,在预期内,并没有发生火灾。
后来,郑国国都发生过一起大火。
火灾发生后,子产命人阻止来访的晋国公子、公孙,禁止已来到的各国使节走出住宿的客栈,主要目的是不能让外人看到郑国国力的真实情况。
灭火时,子产下了几道命令,一是命人巡视祭祀处是否有人私自祭祀造成火灾(查明原因);二是命人搬走郑国的宝物(疏散物资);三是命人监督府库人员驻守岗位,注意防火(各司其责);四是命人将下风宫殿内的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疏散人员);五是命军队一部分在火延烧的方向灭火,打开隔离带(火灾扑救),一部分登上城墙,加强警戒(防敌外侵);六是对城外赶来救火的军士加强管理(预防趁火打劫);七是命人向火神、水神祈祷(求神保佐)。火灾发生的第二天,命人统计火灾损失,受灾户减免赋税,发给救灾物资(安抚民心)。城内停业三天,向周边诸侯报灾。(请求支援)。
这次灭火行动,引发晋国的不满,晋国的官员专门来指责子产,说,郑国发生了火灾,我们晋国的国君、大夫心痛不已,花了大把大把的钱为郑国消灾祭祀,你们可好,发生了火灾,打开武库,颁发武器,准备打仗。什么意思?
子产对答,郑国的火灾是我们自己治国不利,上天的惩罚,加强警戒是怕邪恶的人带领贪婪的人趁火打动,郑国发生火灾,如果又受到攻击,只能到晋国避难,怎么可能会对晋国心存二心。
晋国使节走后,子产对属下说,郑是小国,夹缝中生存,如果发生灾害忘记防御会有亡国之祸,不被外人轻视,就是因为防备到位。
公元前478年,名人甲与名人乙的对话原文是这样的:
越王问于大夫种曰:吾欲伐吴,可乎?对曰:可矣,吾赏厚而信,罚严而必,君欲知之,何不试焚宫室?于是,遂焚宫室,人莫救之,及下令曰:人之救火者,死,比死敌之赏,救火而不死者,比胜敌之赏,不救火者,比降北之罪。人涂其身体,被濡衣而走火者,左三千人,右三千人,此是必胜之势也!
之后,勾践带领这群救火之人拉开了伐吴的“笠泽之战”三战三捷,成为春秋最后一位霸主。
火灾是可以改变历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