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过卦」之卦辞及其彖传破解

(上接“二、象辞破解”)

三、卦辞破解

卦辞曰:小过,亨。利贞。可小事不可大事。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一)释字(词):

遗音

临终之声,人曰遗言,鸟曰遗音。这里指鸟飞过或被获后留下的余音。意思是鸟已去,音仍在,喻指刚刚发生的事。

(二)释义:

《小过卦》是由《临卦》变化而来,天时在孟春之月,乃大亨之时。《临卦·彖传》云:“临,刚浸而长,说而顺,刚中而应。大亨以正,天之道也。”《小过卦》虽小者有过,但这种“过”是一种被动的“过”,是小者顺从于大者之过而形成的“过”。孟春之月,阳气始动,大亨之时,大者动而有所过,这是正常现象。小者有顺德,被动而有所过,也是正常现象,故亦“亨”。小者之“亨”,顺而亨也。因其“亨”,故“利贞”。贞而利其亨也。

《易》以阳刚者为大,而以阴柔者为小。《小过卦》六五以柔居君王之位,虽不当位却可行使王权。小者用事,故曰“可小事”。小事者,小者用事也。《小过卦》九四虽阳刚强大而且行为过越,但毕竟居臣位,虽贤而不是君王。九四不当位,故曰“不可大事也”。“大事”者,大者用事也。

《小过卦》是由《临卦》变化而来的。《临卦》先变为《震卦》,然后《震卦》再变为《小过卦》。《临卦》整体为放大的震体,《临卦》变为《震卦》后,象把一个放大的震体,分成了两个震体。震于马也,为善鸣。“震”体取象为马时,为善鸣马,然善鸣者莫过于鸟,鸟为柔小之物,故震体柔爻可取象为鸟。《小过卦》是由《临卦》变化而来的。在《临卦》中,六三、六四与九二组成震体,“震为雷”,雷有声,这里换言曰“音”,指鸟鸣之音。又震体柔爻可取象为鸟,故《临卦》六三、六四有鸟鸣之象。

《临卦》变成《小过卦》後,《临卦》六三、六四变成了《小过》初六、六二。象小鸟从上落到了下面。《小过》初六、六二在艮体,“艮为止”。卦变的过程象小鸟原在上面鸣叫,当危险来临时,便纷纷飞落到下面躲藏起来,不敢再鸣叫了,故曰“飞鸟遗之音”。“飞鸟遗之音”的意思就是众鸟刚才还叽叽喳喳,突然一下却都飞走了,变得鸦雀无声,而刚才的鸟音仍犹在耳。就鸟而言,当危险来临时,准是向下逃避并保持静默,因为向上则凶,向下则可避其凶,故曰“不宜上宜下”。《小过卦》大者进而小者退,大者进而必有所得,故曰“大吉”。

四、彖传破解

彖曰:小过,小者过而亨也。过以利贞,与时行也。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刚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有飞鸟之象焉,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顺也。

(一)释字(词)

舍逆取顺

古人射礼的原则。古人射猎,讲究应礼之射、正杀之禽。应礼之射为君子之射,非礼之射为小人之射。迎面射伤面部的,射而不死损伤皮毛外观的,射杀幼小不成的,均为非礼之射。所谓“面伤不献、践毛不献、不成禽不献”。“面伤不献”,嫌诛降;“践毛不献”,为不洁;“不成禽不献”,恶虐幼小。应礼之射,正杀之禽又分为三等:自左膘而射之,达于右隅,为上杀;达右耳本者次之;射左髀,达于右髀,为下杀。上杀以其贯心,死疾,肉最洁美,故以为乾豆,奉宗庙;次杀以其远心,死稍迟,肉已微恶,故以为宾客;下杀以其中肋;死最迟,肉又益恶,充君之疱(自食)也。

迎面而来的猎物,象征来归附者,射而破其面部,非礼也,故舍之;顺向而逃者,象征叛逃者,射而贯其心,正义也,故取之。这就是所谓“舍逆取顺”。《小过·彖传》所谓“上逆而下顺”,疑为“下逆而上顺”。射鸟时,鸟向下飞,为迎面而来,故“逆”;鸟向上飞,为顺向远逃,故“顺”。

(二)释义

《彖传》共分四句,来解释卦辞。

第一句“小过,小者过而‘亨’也”,这一句解释卦辞“小过,亨”。指出“小过”即“小者过也”。又指出小者虽过,但这种“过”却能使小者得“亨”。这种“过”是一种被动行为,小者有顺德,顺从于大者而“过”,乃“亨”。

第二句“过以‘利贞’,与时行也”,这一句解释卦辞“利贞”。孟春之月,虽阴消阳息,但阳不胜阴,物不出而雷未声。在这样的天时下,《临卦》变《小过卦》的过程,却是大者不断向外出达,这本是大者之过,但大者之过却又使小者亦被动地有所过。小者有所过而可得“亨”,乃随机而变,顺乎时也,故“利贞”。

第三句“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刚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这一句解释卦辞“可小事不可大事”。《小过卦》六五柔爻占据中位,以柔为尊。《易》以柔为小,小者为尊,可行王事,故曰“小事吉也”。“小事”者,小者用事也。《小过卦》是由《临卦》变化而来的,卦变时,《临卦》九二失中位而变成《小过卦》九四,《小过》九四刚爻不当位,故曰“刚失位而不中”。九四处近君之臣位,臣虽贤,君却弱,以臣胁君而行王事,则名不正言不顺,不合王道也,故曰“不可大事也”。大事者,大者行事也。“礼乐征伐自天子出”乃是王道,臣行王事,悖王道也。

第四句“‘有飞鸟之象焉,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顺也”。这一句解释卦辞“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小过卦》是由《临卦》变化而来的。《临卦》先变为《震卦》,《震卦》再变为《小过卦》。《临卦》整体看是一个放大状的震体,《震卦》又象是分开的两个震体。“震于马也,为善鸣”,这就是说,“震体”取象为马时,为善鸣之马。又“震为雷”,雷声隆远,故“震”本有善鸣的特征。然善鸣者莫过于鸟类,鸟为柔小之物,常群集,故震体中的柔爻可取象为“鸟”。《临卦》整体为一放大的震体,故《临卦》的四个阴爻皆可取象为“飞鸟”。《小过卦》是由《临卦》变化而来的,故《小过·彖传》曰:“有飞鸟之象焉”,意思就是《小过卦》里面的“飞鸟”,是从《临卦》里来的。《临卦》里有四只“飞鸟”,卦变为《小过卦》后,有两只“飞鸟”向下入于“山林”。

《小过卦》整体是一个放大的坎体,“坎为弓轮”,放大的坎体就是硬弩,所以《小过卦》有强弩欲射之象。古人田猎以“舍逆取顺”为原则,讲究应礼之射。对逆向而来的猎物舍而不取。鸟向下飞则逆向而来,向上飞则顺向而逃,故应曰“下逆而上顺也”(现讹为上逆而下顺也)。鸟向上顺向而飞,则会被射杀;鸟向下逆向而来,则会被舍之,故曰“不宜上宜下”。向上顺飞的,或遭射杀;向下逆来的,已匿入山林,《小过卦》虽“有飞鸟之象焉”,却已匿而不见了踪影,空留其余音。故曰“飞鸟遗之音”。《小过卦》是大者进而小者退,大者进则必有所得,故曰“大吉”。“大吉”不是大大地吉,而是大者获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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