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条常见的逻辑谬误
一.幸存者偏差
因为死人不会说话,当取得资讯的渠道仅来自于幸存者时,此资讯可能会存在与实际情况不同的偏差。
例:
二战中,美国军方对所有执行任务后成功返航的联军轰炸机的中弹情况进行了统计,发现飞机的机翼是弹孔最多、最容易被击中的位置,机尾则是弹孔最少、最少被击中的位置。军方高层因此认为应该加强机翼的防护。而一位设计师却提出,应该重点加强机尾的防护——因为此次统计的样本只涵盖成功返航的飞机,大部分飞机即使机翼中弹仍能成功返航,而机尾中弹的飞机直接坠毁,未能被计入统计数据。军方采纳了这一建议,加强了飞机机尾的防护,联军轰炸机此后的返航率果然大幅提升。
二.中项不周延
指三段论中的中项,在大、小前提中一次也不周延以致无法必然推出结论的错误逻辑。
例:
一个正确的三段论:
因为,一切金属都是可塑的,
又因为,铁是金属,
所以,铁是可塑的
一个错误的三段论:
因为,一切金属都是可塑的,
又因为,塑料是可塑的,
所以,塑料是金属。
三.滑坡谬误
使用连串的因果推论,却夸大了每个环节的因果强度,通过混淆“可能性”与“必然性”,从而得到不合理的结论。
例:
“如果我不随地扔垃圾,街上就没有垃圾。如果地上没有垃圾,环卫工人就会失业。如果环卫工人失业,社会就会混乱。所以我随地扔垃圾是为了社会和谐稳定。”
“小明上课迟到说明他学习不用功,现在学习不用功将来工作也不勤奋,工作不勤奋导致公司倒闭,公司倒闭导致失业率上升,失业率上升导致社会不稳定。所以为了将来社会的稳定,我们应该枪毙上课迟到的小明。”
四.稻草人谬误
在论辩中有意或无意地歪曲理解论敌的立场以便能够更容易地攻击论敌,或者回避论敌较强的论证而攻击其较弱的论证。
例:
张三:“我觉得小朋友不应该在车来车往的马路上乱跑,太危险了”
李四:“活泼好动是小孩子的天性,你是想把所有小孩子天天关在家里吗?真可悲!”
papi酱:“当妈后才发现母亲都不容易,祝所有当妈的母亲节快乐!”
女拳:“好心疼她,明明曾经是这么优秀独立的女性,沦为了生育工具。”
五.两难谬误
对讨论的问题,提出看来是所有可能的选择或观点(一般是两个);但其实这些选择并不全面,亦不是所有的可能。
例:
“这件商品的价格是XX元,请问您是刷卡还是现金?”
(我还可以选择不买
)
六.人身攻击
一个人在驳斥某人观点和结论时,忽略论证本身,而故意去攻击提出该观点的人或此人代表的团体。
例:
“你只不过是一个小学生,你说1+1=2,那1+1肯定不等于2”
“张三不过是个郊区黑铁玩家,他说亚索要带征服者,那我偏要带彗星。”
七.诉诸权威
以权威人士的只言片语为论据来肯定一个论题,或以权威人士从未提出过某命题为论据来否定一个论题。总之,对论题不作任何论证,而唯权威是从。
例:
布鲁诺:“地球是围着太阳转的。”
审判官:“教皇说过,太阳是围着地球转的。”
八.诉诸无知
因为不能否定,所以必然肯定,反之亦然。
例:
没有人能证明飞天面条神的不存在,所以飞天面条神是世间唯一真神。
九.诉诸情感
借由操纵人们的情感,而非有效的逻辑,以求赢得争论的论证方式。
例:
我们不应该吃猪肉,因为猪憨憨的很可爱,就像一个懵懂无知的小朋友,你忍心伤害小朋友吗?
十.以偏概全
用片面的观点看待整体问题,由多个(甚至一个)特例试图说明一个一般性的陈述成立。
例:
小明初中肄业后自己创业当上了大老板,所以读书无用。
十一.循环论证
用来证明论题的论据本身的真实性要依靠论题来证明的逻辑错误。
例:
张三:“我家哥哥担任这个团的C位是当之无愧的,因为他是能力最强的。”
李四:“怎么证明他是能力最强的?”
张三:“因为他是这个团的C位。”
十二.诉诸纯洁
通过马后炮和修改标准的方式来维护自己有缺陷的观点。
例:
张三:“所有的日本人都喜欢看动漫。”
李四:“我们班的小野同学就是日本人,他不喜欢看动漫。”
张三:“他在中国生活了太长时间,我的意思是所有“真正的”日本人都爱看动漫。”
十三.诉诸大众
一种借助流行的见解、公众的热情、群体的利益或者习惯的行为方式等手段来使人接受其论题的论证方式。由于这种论证并不以事实为基础,或者并没有根据论据和论题之间的关系来证明论题,因而在逻辑上是不成立的。
例:
战国时期,魏国大臣庞葱陪同太子前往赵国做人质、临出发前,他对魏王说:“如今有一个人说街市上出现了老虎,大王相信吗?”魏王回答:“我不相信。”庞葱又问道:“如果有两个人说街市上出现了老虎,大王相信吗?”魏王说:“我会有些怀疑。”
庞葱接着说:“如果又出现了第三个人说街市上有老虎,大王相信吗?”魏王回答:“我当然会相信。”庞葱说:“很明显,街市上根本不会出现老虎,可是经过三个人的传播,街市上好像就真的有了老虎。而今赵国都城邯郸和魏国都城大梁的距离,要比王宫离街市的距离远很多,对我有非议的人又不止三个,还望大王可以明察秋毫啊。”魏王说:“这个我心里有数,你就放心去吧!”
果然,庞葱刚陪着太子离开,就有人在魏王面前诬陷他。刚开始时,魏王还会为庞葱辩解,诬陷的人多了魏王竟然信以为真。等庞葱和太子回国后,魏王再也没有召见过他。
十四.赌徒谬误
认为一系列事件的结果都在某种程度上隐含了自相关的关系。
例:
抛硬币连抛了十个正面,下一次一定是反面。
今晚打排位已经连输10把了,下一把一定能赢!
十五.复合原因谬误
问题发生后,只指出多个原因中的其中一个为事件主因。
例:
小明原生家庭不幸福,缺乏父母管教,缺乏良师引导,结交损友,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媒体报导时却只提到:“小明沉迷网络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