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 2 年,打造一家 10 亿美金独角兽

这家公司叫 Fast,我简单看了一下,虽然已经有了那么多支付产品,不过我发现它做的事情还是蛮有意思的,特别是对于北美这个大家支付方式主要还停留在信用卡的地方。其官方介绍是:

One click.No passwords.The world's fastest checkout.

Fast 属于通用类支付结账工具,就是通过这一个工具,你可以实现在所有网站上进行支付,就像我们在所有支持微信支付的地方都可以用微信支付一样。当然前提是这些网站得支持 Fast,事实上,网站要支持 Fast 是比较简单的,基本上一行代码就可以实现了。

在支持 Fast 的网站上,如果你第一次使用,需要填写五条信息(电子邮件、姓名、电话号码、地址和信用卡信息)。当用户输入完这些详细信息后,就可以完成交易了,下次如果你再次使用时,无论是在之前购物的网站还是其它新网站,都不用再输入这些信息了,因为在第一次输入时它就自动保存了这些信息,你只需一键点击就可以完成支付了。

这也就是其官方所说的一键支付,无需密码。这和之前的体验是不一样的,之前的支付体验,你每到一个新网站,可能都要重新登录一遍它所支持的支付账户,这个过程经常出错,比较麻烦。由于它是根据你使用的设备和 IP 地址等来判断是否同一个人,如果你换了设备,那么也得重新输入上面这些信息(类似于重新登录)。

除此之外,Fast 为购买者提供了一个方便的一站式管理工具,可以跟踪他们在任何地方的购买情况,包括送货状态和重新订货,无需像之前那样需要去每一个网站查看或者查找旧邮件。

其 CEO Domm Holland 对 Fast 的未来定义是:成为所有消费者互动的中介,也就是提供一个一键登录、一键支付、一键数据无处不在的交互方式。因为无论是在哪个地方消费的记录,它都统一到了这个账户下面,就像我们用支付宝或者微信支付一样,不管是在哪里支付的,这里都完全记录了你的消费纪录。

只不过我们已经进入移动支付了,北美还在信用卡主导的体系下,所以我的初步感觉 Fast 有点类似 “Web 信用卡”时代的第三方独立微信支付/支付宝工具。

由于用户的信息是保存在 Fast 里,其它网站并没有这些信息,所以就避免了这些平台利用用户的数据给你推荐商品广告或者大数据杀熟等行为,它只是一个支付工具和你所有购物的管理跟踪系统,让消费者和购物平台之间有了一道隔离墙,这也成为了它主打的一个点,因为其它比方 Google 支付或者 Amazon 支付都避免不了会与它们的搜索广告或者电商结合起来,去利用用户的信息实现某些目的。

Fast 的 A 轮由本身也是做支付的 Stripe(估值 360 亿美金)领投,Stripe 之所以看中,其中很大不同点应该在于,Stripe 更多从企业的角度去解决支付问题,而 Fast 则更多从消费者的角度去解决,因为它把更多的东西留给了消费者自己掌控。

这么短时间再次大规模融资,我想这与其业务特点有关,因为 Fast 是一个典型的需要依靠网络效应的产品,只有大量的网站用了它,用户才能用,也才可能有更多用户去使用;反过来,只有更多用户愿意去使用,才能激发更多网站平台去支持。

但从一个简单工具产品切入的方式要同时撬动两端(企业 B 端 消费 C 端),难度还是不小,一般来说推支付这样的产品都是依靠已有的平台,要么有了 B 端要么有了 C 端,并且期间还需要有强大的交易场景做支撑,比方说支付宝依靠淘宝的大量 B 端和交易场景,微信依靠红包大战建立起支付场景和海量 C 端用户的支付习惯,才建立起自己的支付平台。

国内如果做类似 Fast 这样的产品,我相信不会有多少投资人会看,但是在北美这个移动支付还处于早期阶段的市场,这样的产品虽然有难度,但也并非完全没有机会,如果能快速建立起网络效应,那它的优势就会越来越大,对于具有强大网络效应的平台,从来不缺下赌注的投资人,这可能也是其快速获得资本推动的一个原因。

不过网络效应这个事情,很多时候是需要天时地利人和的,这里推荐大家可以看看《什么是网络效应》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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