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胎“龙头企业”,被罚10万元
日前,山东泰山轮胎有限公司因为无组织排放恶臭气体浓度超标,收到环保部门开出的10万元罚单。
处罚单位为山东省肥城市环境保护局。
据悉,环保部门在一次现场检测时发现,泰山轮胎附近的臭气浓度分别为24、27,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20。
肥城市环保局表示,虽然这家轮胎制造商已经提报了相关申诉意见,但是其违法事实清楚,申诉意见不成立。
轮胎世界网发现,2018年以来,肥城市环保部门共收到10份关于泰山轮胎排污问题的投诉,其中涉气问题投诉9次。
资料显示,泰山轮胎始建于1970年,2002年改制为民营企业。
该公司的主营产品,包括载重轻卡汽车轮胎、农用拖拉机轮胎、工程机械轮胎、全钢巨型工程机械轮胎、特型轮胎、农用子午胎等六大系列。
2012年,泰山轮胎被中国农机工业协会认定为农机配件“龙头企业”。
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