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供热温度18℃±2℃的依据

国家关于供热标准的有关规定 

2002年,国家制定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即《GB / T18883—2002》。规定冬季采暖标准为16 ~ 24 ℃,符合这个标准的室内温度就是舒适的室内温度。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规定,“冬季采暖室内热环境卧室、起居室设计温度取16 ~ 18 ℃。”

国家制定的“2002年小康型城乡住宅科技产业示范小区规划设计导则”中的室内环境质量标准项,规定冬季采暖地区室内温度为16~21 ℃。

眼看着再过几个月,北方的集中供暖就开始供应了,能不能度过一个舒适的冬天,室内温度的确是一个关键指标。那为啥国家标准供热温度定在18 ℃?

据专家介绍,当温度低于12 ℃ 时,80 % 坐着的人感到冷,活动着的人有20 % 以上感到冷,卫生学将12 ℃作为建筑热环境的下限。

一般情况下,最适合人体的环境温度是18 ℃ 到22 ℃,因个体差异而有所不同。

为什么供热温度设定在18±2℃? 

冬季,如果室内温度长时间过高,会影响人的体温调节功能,引起体温升高、血管舒张、脉搏加快、心率加速,人就会神疲力乏、头晕脑涨、思维迟钝、记忆力差。

同时,由于室内外温差悬殊,人体难以适应,容易患伤风感冒。如果室内温度过低,则会使人体代谢功能下降,脉搏、呼吸减慢,皮下血管收缩,皮肤过度紧张,呼吸道粘膜的抵抗力减弱,容易诱发呼吸道疾病。

因此,科学家们把人对“冷耐受”的下限温度和“热耐受”的上限温度,分别定为11 ℃ 和 32 ℃。

据研究表明,室内最适合温度应保持在室温达18 ℃ 时,相对湿度应保持在30 ~ 40 %,室温达23 ℃ 时,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0 ~ 50 % 为最宜。

有小宝宝的家庭,一般情况下,室内温度以20 ℃ 左右为宜,湿度宜保持在50 % ~ 60 %。可根据儿童怕冷、怕热的特点适当调节。

因为综合环境、建筑、末端等各种因素,室温超过18 ℃ 以后,每增加一度,能耗增加20 %。

当供暖温度超过22 °C之后,室内空气会异常干燥,并由此影响人体自身的体温调节功能,造成体温上升,血管扩张,心率加快,内分泌紊乱等。

同时温度过高也会提高家具、地板、石材等装饰材料里面有毒有害气体的挥发排放。相比较温度过低而言,温度过高对人身体的危害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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