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法》修订】海阔凭鱼跃?
二、海阔凭鱼跃?
——《会计法》修订系列谈之会计机器人
随着智能化的不断发展,会计领域也被搅得并不“太平”,“四大”事务所相继推出各自的财务机器人。近日“会计机器人”亮相长沙,更以100%的准确率生成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报税工作,一夜间,会计机器人以其特有的魅力刷爆了朋友圈。人们开始思考并担心会计未来的职业方向了,心中顿生“狼来了的感觉!”。
面对会计机器人,作为一名在会计战线奋战了近20年的会计从业者,我们应该乐见岗位的替代,他至少可以摘掉会计心中哪些“恐惧”的词汇:表哥表姐、版本1版本2、再加班、继续教育……。人为的会计差错会大大减少,会计核算的准确率会大大提升,数据处理和分析的视角将越来越立体多维……。
看到机器人,笔者情不自禁地,脑海里就会闪现《速度与激情8》的影像画面,让人脑洞大开的剧情就是丧尸汽车的那一段。上千辆汽车在黑客的远程操控下在街头狂奔,无论车里是否有人驾驶,如同丧尸一般!汽车不受自己的控制,而只听命于黑客发来的一条条指令,这样的事情无疑让人感到恐怖!设想某一天我们的“会计机器人”也被黑客控制了,又将会出现什么样的后果?
面对“会计机器人”的降临,作为即将修订的《会计法》理应将其应用纳入法律的范畴,给予规范和约束,尤其对其加入会计队伍的安全资格验证,以及未来应用中出现违法犯罪行为时的法律责任追究。在防范风险的同时,更要为其营造一个健康茁壮成长的生态圈。
出台我国“会计机器人”的相关技术标准,确保其按照我国《准则》养成良好的执业习惯;
出台激励政策鼓励大中型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先行先试,积攒经验为全面推广做好铺垫;
调整会计人才培养的知识结构,将会计智能化和管理会计作为重要培养方向;
主管机构成立“会计机器人”应用咨询专家团队,对应用提供统一的咨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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