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bert Decaris的蚀刻版画驯鹰逐猎大行其道,是在猎鹿、猎野兔、猎野猪风靡一时之后,所有欧洲大森林都成了狩猎者的乐园。猎号到处回响,猎手和前往观赏的公主们乐此不疲,哪管居民又怨又恨、苦不堪言,因为那里的土地和庄稼遭了殃。在当时,鹰享有尊贵地位,对鹰的爱好到中世纪结束仍未消减。技艺高超的养鹰人携鹰出猎是社交良机,直到捕获猎物归来,重新给鹰戴上眼罩,把它放在心仪女子的胳膊上。在贴木儿皇帝手下有两千驯鹰者,若是哪头鹰表现不佳,驯鹰者就有可能当场掉脑袋。随着心智开化,人们对动物的态度发生了改变。蒙田谴责狩猎、野蛮对待动物,因为这同样会导致对人类的野蛮行径。他说:“当一只无辜的、无助的、无害的动物被追杀的时候,我不能无动于衷。当我看到一只牡鹿行将断气,眼含泪水乞求追杀者的场景时,我悲痛莫名。”但在热衷于驯鹰捕猎的年代里,他的声音实在太微弱了。鹰的象征通常只含褒义。其实在基督教时代,正义和美德与鹰有关,但它也和傲慢与罪过有关。在共济会里,戴双冠的双头鹰,双爪握剑,上面写的格言是:Deus meumqueius‚上帝和我的权利。1782年,本杰明﹒富兰克林在美国成为独立国家时,基于历史和民俗考虑,想用火鸡作为新联邦的徽记,但国会决定采用白头鹰。它靠捕鱼为生,经常偷食别的鸟捕到的鱼。用富兰克林的话说,这鸟根本不配代表勇敢和诚实的美国。
Albert Decaris的蚀刻版画同样,在法国历史学家米什莱的笔下,鹰被赶下宝座,成了白昼和黑夜的“凶残之子”,“所有一切有爪、带钩、嗜血的强盗”。他甚至批评布封颂扬鹰的“节制”,布封说鹰并不把猎物全吃掉,实际情况是,只要猎物比较大,鹰在原地吃足,很少往家里搬运;布封又说,鹰“不屑理睬小动物”,而他观察的结果恰恰相反:普通的鹰尤其爱攻击最胆小的动物兔子。花斑鹰爱攻击越野鸭,白尾鹰或白尾海雕还好捕杀自己的幼崽,往往在幼崽能捕食前就把它们猎杀了。鹰是义禽“不击有胎之禽”的说法,也不一定可信。牧野洋洋,檀车煌煌,驷騵彭彭。维师尚父,时维鹰扬。凉彼武王,肆伐大商,会朝清明。----《大雅·大明》研究者把“大明”诗与《大雅》中“生民”、“公刘”、“緜”、“皇矣”、“文王”诸篇联缀,看成是一组周部族的开国史诗。这最后一篇写王季受天命、娶太任;再写文王生、娶太姒、生武王;最后写武王牧野之战一举克商。而透过三代王室史诗般的颂歌表层,一句“维师尚父,时维鹰扬”,看辅佐武王的姜太公鹰扬九天,英武赫赫,在声色威猛的背后,我们却看到人类历史上国与国、人与人恃强凌弱、弱肉强食的残酷杀戮绵延不绝,要到何时穷尽?!想起米什莱为家人间夜晚温柔谈话写的《鸟》,为什么要说“揭示鸟儿就像揭示灵魂一样”?因为在他看来,鹰是空中可恶的暴君,致命的形貌显示了底下的品性。它仗恃翅膀、鹰钩喙、利爪,而无需运用智慧;它天生飞行最快、力量最大,也就废弃了灵巧、计谋和策略;它遇到总是弱小的敌手,又有什么机会施展勇敢?无辜的、各方面都要胜过猛禽的鸟儿,却大量落入低俗凶手的魔爪,成了鹰、鵟的盘中餐。而人类对它们的欣赏和喜欢,是出于自身的暴力本能,不少好战的民族,也像鹰一样以杀戮为生。事实正是如此:进化的人早已超出了动物,而变坏时禽兽不如。本文专栏作者:青谷文章由本号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摄诗文艺店好书推荐 ★我们的星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