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解读】太行山里的“火把节”——涉县七月十五中元节“抡火炭”

七月十五“抡火炭”
农历七月十五,道历中元节(鬼节),佛家过盂兰盆节,同是祭祀亡灵(特别是孤魂野鬼)和先人的节日。
武安人这一天携带香箔和供品上坟祭祖,不方便回家的也会到路口焚香烧纸致祭。
涉县人这一天不上坟,但山雨印象中,在今西岗以西青龙山一带有抡火炭的习俗。
那应是八十年代的事,当时山雨也还小,晚上,在(招岗)村口看对面(西岗、龙耳、偏凉方向)山上象火龙一样的图案,很壮观。听大人说,那叫“抡火炭”。
多年来,山雨一直想,“火炭”,是什么做的?是不是就是火把?为什么而抡“火炭”?真与“鬼”有什么关系吗?
今年,又到七月十五了,山雨想与大家探讨一下,请诸位有兴趣者关注和参与!
首先,“火炭”的材料和工具。
早年,涉县一些地方所拥有七月十五抡火炭的习俗,也可以称为太行山里的火把节。为了抡火炭,涉县一些山村小伙子们往往提前一个月就开始准备了,有的从山上刨来荆条的根部,俗称荆疙瘩,反复晾晒,直到彻底干透。还有的弄来其他的硬柴禾,如干树枝等。不管用什么柴禾,一般都要加些柏树枝,一是易燃,二是燃烧时有香味。
每到七月十五这天晚上(甚至七月十四和七月十六晚上),村里的小伙子们都会点燃自己精心准备的“火炭”,在街上、山坡上抡着玩,往往是谁的火炭大,谁的火炭抡的时间长,谁就成为吸引姑娘眼球的公众人物。
小孩子们也参与。好多做母亲把点燃了的笤帚骨朵给小孩子们玩,用这个方法满足小男孩儿争强好胜的心理需求,培养他们的勇敢精神。
由此,我想到了当今社会一色的“伪娘”现象,便十分怀恋旧时的“野蛮”与”愚昧”了!
当然,山雨并没有提倡“放火”和“烧山”的意思。事实上,旧时,人们何尝没有想过火灾的问题?
记忆中,从未听说过,哪一场火灾是因为抡火炭出的事故。因为每年七月,涉县太行山正处雨季,所以,没听说抡火炭还曾失过火。当然,也听说,有这一习俗的村子,后来即农业社时期,在村里紧要部位,比如打麦场的麦秸垛也曾安排过民兵站岗,安全也就更有保证了。
毕竟时代变了,大约是出于消防安全的绝对化需要,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进入2000年后?),这项历史悠久的传统民俗就被“枪毙”了,抡火炭成了70后遥远的记忆。
参考各地习俗形式(中元节的习俗各地不尽相同,大致有普渡、放水灯、抢孤三种形式。所谓普渡就是家家门前摆设祭品于供桌,屋檐下挂纸灯,使鬼魂们能找到供养他们的地方。普渡通常以寺庙为中心,附近居民将祭品拿到寺庙来祭拜。放水灯则是港口地区特有的活动,目的是普渡水中的孤魂野鬼。因为靠海边,常会有船员出海遭遇不幸。抢孤是台湾某些地方在中元节盛行的活动。孤棚是由在四根柱子所构成,上面涂满牛油,参赛者分成四队,从四个方向爬上孤棚,孤棚顶端的四边都摆满祭品,先抢到的获胜。),可以推知,抡火炭,不过是导引孤魂野鬼找到供养之地的手段而已。在旧时,“灯”与“火”相互借用,有俗语“小心灯火”还留存于口头。抡火炭,不过是“举灯”,不过是告诉孤魂野鬼:来吧——我们在这里,供品也在这里,我们生者为逝者考虑,你们还有人牵挂和惦记。你们安心,我们也就安心了!
总体上说,中元节抡火炭,目的无非是安魂,也是“逝者已矣,生者如斯”的自我警醒,即明白地相互提示:死去的人已经离我们而去,活着的人还要坚强的好好的活下去,让死者在天堂因我们好好活着也能够安息。
这是在物质、精神生活层面之上,灵的慰藉,魂的收摄与安抚,是大家人人必遇且难以自我调适的更高级生活层面之玄而又玄的灵(魂)的活动。作为职业,僧侣、道士和心理医生为从业者。
山雨 辛丑兰月之中 于古沙阳分所
作者简介:张海旺,河北神威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家事团队团队长,研究生学历(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法律硕士)。学术论文主要有《谢方樽人格论》。业余喜爱地方文化研究,精考据,善长联词赋,颇有古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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