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值班管理办法
公司值班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及时处理夜班、节假日和休息日发生的各类问题,保证夜班、节假日、休息日期间的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公司夜班、节假日、休息日实行总值班、专业值班及各部门值班三级值班制度。
第二条 公司总值班的值班长由厂办公楼专职副总师和中层管理者以及没有明确值班任务的中层管理者和专业总师担任。总值班每月由公司办公室安排一次总值班表,并发到各总值班人员。
第三条 公司专业值班由保安巡逻队负责,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事务性工作的处理。
第四条 各部门值班由本部门中层管理者或工段职能组长担任,值班人员负责管理区域内事务的处理。
第五条 部门值班须服从总值班和专业值班的指导、检查和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第六条 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管理部位、守卫目标要经常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和可疑情况及时处理解决。对超出指责处理权限及重大情况须及时向总值班和有关管理部门报告。
第七条 值班人员须严格遵守值班制度规定,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或值班交接记录。
第八条 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设有值班证章的须佩带值班证章。
第十条 各类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的给予XXX元的处罚;
(二)看电视、聚众打扑克、打麻将、下棋或进行其它娱乐活动的给予XXX元的处罚;
(三)擅自串换、他人顶班、替岗的给予XXX元的处罚;
(四)对发生的案件或可疑情况漏报、拖报、谎报的给予XXX元的处罚。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XXX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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