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试点工作初见成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保护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姜堰区积极作为,成功入选农业农村部2020年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县。
根据试点指导意见,该区农业农村局将肥料包装废弃物纳入原有的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实现综合建点、协同推进。根据肥料包装物的功能、材质和再利用价值,实行分类处置。对于具有再利用价值的肥料包装废弃物,如普通氮肥、复合肥等40~50kg包装袋,由使用者收集进行二次利用;对于无再利用价值的肥料包装废弃物,特别是部分小规格叶面肥、液体肥、新型肥料等的包装废弃物,由使用者定期归集,统一送交各回收点,确保肥料包装废弃物不随意弃置、掩埋或焚烧。
为保证试点成效,该区农业农村局将肥料、农药包装等废弃物回收工作开展情况列为绿色优质良种补贴发放的一项考量指标,印发了《泰州市姜堰区家庭农场稻麦生产记载簿》,要求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家庭农场或种植大户对农业投入品如实记载,并将肥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凭证贴于记载簿内,该记载簿将作为农户申报补贴时的相关核查内容。对未及时回收肥料、农药等包装废弃物的使用者,取消其良种奖补资格,这一措施切实增强了农民自觉履行生态环境责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提高了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效率。
根据初步统计,自2020年11月试点项目实施以来,全区累计回收、处理肥料包装废弃物近百吨,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了90%以上,试点成效初显,也为今后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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