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三国时期刑讯逼供是合法的?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何时都不应放任无法之地,但尺度却是掌握在少数人手中的。本篇就来聊一件很普遍的事,刑讯逼供。
写在前面,乱世用重典,魏蜀吴都一样,曹操重视刑法,诸葛亮严峻刑法,孙权也是如此。不过法律这个命题太大了,只选取了刑讯逼供这一方面,也是最近在写陆逊,就借着吴国的史料来写,稍事梳理了几个事例。书归正传。
开宗明义,作为整个诉讼程序的一环,刑讯逼供是合法的。可以借满宠的事例来证明一二,名重天下的太尉杨彪下狱后,荀彧、孔融都反复叮嘱满宠不要动用刑法,但满宠还是依法进行了刑讯逼供。虽然也没让杨彪说出啥来吧,还是要划重点,正是因为满宠的刑讯逼供合法,荀彧、孔融才需要私下打招呼,动用刑法后也没什么非议。
故太尉杨彪收付县狱,尚书令荀彧、少府孔融等并属宠:"但当受辞,勿加考掠。"宠一无所报,考讯如法。——《三国志·满宠传》
吴国的情形也类似,刑讯逼供也不是单纯的想让人受苦,毕竟还有人议论着要恢复更加残酷的肉刑呢。因为诉讼程序中需要犯人交代供辞,或者说供认不讳,这才能结案。要是待罪的犯人不配合,或者干脆是冤假错案,想结案就很困难了。
这时候体现出刑讯逼供的作用了,是以严刑拷打虽然很不人道,但是在那时候却合法,也很普遍。如陈武之子陈表在处理一起盗窃案的时候,虽然人们都怀疑是无难军士卒施明所为,但经过严刑拷打人家也不承认,还是陈表好酒好菜设宴款待后,施明才肯服罪交代同党,最后还得到了赦免。
吕壹准备污蔑朱据的时候,也是抓了朱据军中主官粮饷者,进行刑讯逼供,想借此机会整治朱据,但直到受刑者死在杖刑之下,吕壹也没得到想要的供辞。吕壹诬陷江夏太守刁嘉时,是仪勇敢地站出来作证,无论孙权怎么问,是仪都没有改变自己的言辞,这才让刁嘉安然出狱。
现在证据为王,古代还是以供辞为首。陆胤也是个典型例子,他在二宫斗争时期,遭遇杨竺等人的诬陷,哪怕在狱中受尽了酷刑,就因为没有供辞,迟迟不能结案。最终陆胤还是活着走出了邢狱,当然想来也有陆氏的影响力因素在里面。
也正是因为刑罚太过严厉,陆逊上书孙权就提到“峻法严刑,是无法成就帝王大业的”,张昭也曾提及刑罚微重,需要做些调整,孙权为此问顾雍意见时,顾雍也是为张昭点赞。另外,在孙权试图通过加重刑罚来统御臣子时,阚泽也站出来表示“应该按照礼仪、法律”。孙权时期有张昭、顾雍、陆逊、阚泽等人的前赴后继,孙皓时期亦有陆凯、贺邵这样的谏诤之臣。
整体来说,从孙权到孙皓,刑罚更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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