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周庸,好久不见。
最近徐哥事儿多,更新不稳定,找我写夜行档案,替他撑一撑。
徐哥老熬夜,身体不太好,我就答应了,反正除了我也没人心疼他。
今天呢,我还是给你们介绍真实案件。
好多人爱看真实案件,是觉得猎奇、罕见、刺激,的确如此,真实案件往往比虚构故事更吓人。
比如美国一个连环杀手杰瑞。他不仅恋足,还恋尸,经常把受害者的脚和胸单独切下来,做成模型,拿在手里把玩。
杰瑞的照片,电影《心灵猎手》里就出现过这哥们的原型
有一次杀人时,他把一个姑娘杀死,奸尸两次,又把尸体吊在了天花板上,因为觉得“尸体摆动的样子,就像在为他跳芭蕾。”
这些东西确实挺刺激,但大多数人可能都和我一样,看个热闹,是个谈资。
但看得多了之后,我发现一个问题,连环杀手在杀人前,常常和普通人差不多,不引人注意,在人群当中“隐形”了。就比如刚提到的杰瑞,他高中同学没一个记得他的。
被盯上的受害者,也没什么缘由,多半就是运气不好。
这事儿不能预防么?普通人该怎么保护自己?
说实话,我也没啥好办法,但徐哥跟我说,虽然很多变态杀手,天生就是反社会型人格,不把人当人看,但大多数人,第一次杀人,都有个「触发点」。
要么是性,要么是悲惨童年,要么是一句嘲弄的话,要么是其他原因。
多看看这些人的事儿,除了能更好地规避暴行产生的诱因,也能更理解,人的选择如何影响他和周围人的命运。
扯犊子的话先说到这儿。
今天我写的不是杀手杰瑞,这哥们徐哥之前提过。
他绝对比杰瑞更惊悚。杀人、奸尸、吃人,他每个都没少干,还整了更邪性的祭祀手段。警察第一次去他家,都被吓了个好歹。
更特殊的是,他的杀人对象,全是男人。
这人到底咋回事呢,得从一个男人的狂奔开始讲起。
1991年7月22日,深夜,美国密尔沃基市北25街213号公寓,一个男人跑了出来,手上戴着手铐,沿着马路玩命跑。他看见一辆警车,拍打车窗喊救命,说刚有人要弄死他。这哥们叫爱德华兹,长得人高马大的,但却吓破了胆,说在213号公寓里,有人要吃他的心脏。当然,这爱德华兹也不是啥纯情少男,跟着男人去公寓,就是去找刺激的。十几分钟前,他还跟那个男人躺床上便喝啤酒,边看电影,气氛融洽。男人拿出手铐,给爱德华兹铐上,说要玩点更刺激的。男人抱住他的腰,拿出一把长刀开始在他胸口比划。男人嘴里念叨说,要把爱德华兹的心脏挖出来,查查菜谱看怎么吃。玩这么野,爱德华兹也没料到,一头撞晕男人,趁乱跑了出来。出门前,他注意到这个公寓里放着个大桶,散发出一股说不出的臭味。两位警察让爱德华兹带他们回去213号公寓看一下,顺便让那个男人把爱德华兹的手铐给解了。门很快就被他们敲开,出来一个男人,长得文质彬彬,像个体面人。警察进入公寓,让男人进卧室拿手铐钥匙。爱德华兹赶紧提醒警察:刀也在卧室呢。于是警察进了卧室,看到一把大刀,紧接着又看到了更诡异的东西——梳妆台半开的抽屉里,有一沓拍立得照片,上面拍的都是各种各样的人体器官,背景就在这间公寓。两个警察很有默契,马上控制了那个男人,立刻呼叫警队支援,开始搜索213号公寓。他们先是发现了一个蓝色大桶,半人多高。一打开,刺鼻的味道扑面而来,里面的东西惊呆了所有警察。桶里用盐酸浸泡着三具人类尸体躯干,头和四肢都没了。桶不远的另一个角落有一个冰柜,里面也冻着着一具尸体躯干。警察继续搜查,又在冰箱里发现两颗人类心脏和一节手臂肌肉。一问才知道,好家伙,这家伙最近一个月,一直吃的是冰箱里的人肉。他的卧室和橱柜里,放着七个头骨和两具完整的骨架,两根阴茎和一双手,全部都保存完好。验尸的法医都忍不住感慨:“这tm简直是个人体组织博物馆。”就这样,警察误打误撞,就抓到了当年最恶劣的连环杀手,杀了17个人。这个男人叫杰弗里·达默,《沉默的羔羊》里食人魔汉尼拔的原型。收藏人体器官,只是他众多变态爱好之一。被逮捕后,警方的调查非常顺利,因为达默一点没打算隐瞒自己的罪行。过程中,警察清点了受害人遗骸,大部分都被达默做成了标本,或吃进了肚子里。这些人都是年轻男性。达默坦白,他只杀男人,因为他是个同性恋。第一位受害者叫托米,1987年11月19日,倒霉催的托米来密尔沃基玩儿,遇到了达默,看对眼之后,俩人一起去了密尔沃基国宾大酒店开房。酒后乱性了一晚上,第二天达默一醒来就懵了:托米死了,胸部被压扁,嘴里冒着血,身上全是伤。问题是达默早喝断片了,完全不记得前一天他们发生了什么。但达默很冷静,看离退房有段时间,不紧不慢,脱下裤子,对着尸体开始自慰。爽完之后,他出门买了个行李箱,把尸体打包回家,运到奶奶家的地下室。在地下室里,达默先是砍下了托米的脑袋,又肢解了托米的尸体,把他身上的肉一刀刀片下来,把剩下的骨头抡起大锤砸了个粉碎。被他切下来的肉,看起就像坏了的食物,让他丧失了兴趣,但他却突发奇想,想要把托米的头骨保存下来。达默挑了一种洗衣店洗顽固油渍的强碱洗涤剂,来浸泡托米的脑袋。可他没想到,在强碱溶液里,骨头里的钙流失,头骨变得酥脆,根本无法保留,他干脆给扔垃圾桶里了。这次的意外杀人,让达默找到了自己的「触发点」——和无法反抗的人做爱最能让他爽,而且事后还能制成纪念品。1988年,达默用灌酒下药勒脖的方式,杀死了2名伴侣,并分尸丢弃,单独留下了他们的脑袋。他先是用失眠症骗来安眠药,在酒里偷偷下药迷奸性伴侣。但很快,他无法满足单纯的迷奸,想要奸尸。不仅想要奸尸,达默还想保存“战利品”。他开始收藏头骨,还想要更完整、完美地保存,为此不断做实验。1989年,达默相中了一个叫安东尼·希尔斯(Anthony Sears)的混血模特。他用之前的方式,灌醉并杀死了安东尼,还要把他的头骨和阴茎完整地、永久地保存下来。多次实验之后,达默找到了完整保存的法门:浓盐酸在短时间内,能和钙形成一层保护膜保护骨骼。为了搞这个,达默在家储存了大量化学药剂,加上出来尸体腐败的臭味,味道太冲了,老太太实在是受不了,把达默轰出了家门。1990年,他带着他的收藏品们,搬进了213号公寓,还买了个宝丽来的拍立得,继续着他的狩猎。达默很喜欢米勒的身材,紧实、修长,全是肌肉。他将海神乐冲进一杯精心调制的特调里,等米勒喝完,勒脖、杀人、分尸。海神乐,学名三唑仑,徐哥说过迷奸杀人犯就爱用这玩意,药效是普通安眠药的40倍以上达默非常喜欢米勒的肌肉,他将米勒的肱二头肌割下来,放进冰箱保存。因为保存一具完整的躯体还挺难,达默就取出米勒的完整骨骼,清洗、上釉、收藏起来。估计达默也清楚,之后很难遇到身材如此合他口味的伴侣,米勒的肱二头肌,达默当做珍贵食材,到被抓的时候都没舍得吃完。就这样,达默遇到喜欢的人体,就一半保存、一半吃了。遇到不喜欢的,就杀了泡在强碱溶液大桶里,化得头骨渣子都不剩。这个期间,213号公寓传出的恶臭也让街坊邻居们非常不满,达默就骗人说是冰箱故障了,冻肉全都坏了。要不然,他就说是家里死了几条热带鱼,忘了扔。邻居们觉得,达默就是个邋遢的宅男,也懒得和他计较。所以我提醒大家,遇到邻居家有那种散不去的异味,千万得上点心。1991年,达默觉得这种杀人方式效率不高,性伴侣基本只能一次使用,太不划算了。达默的想法是,如果在人的大脑上开个孔,注入盐酸,让他陷入一种不死,但也不会动弹的僵尸状态,自己就能拥有稳定的性伴侣了。也不知道他咋想的,盐酸灌人脑子里,不就直接死了么?!达默还觉得自己挺聪明,立刻投入实践。第一次试验,他在别人头顶钻了个孔,灌入盐酸。对方醒来头疼得要死,但也没昏死过去,还问达默几点了。达默怕事情败露,就直接把人给杀了。达默觉得应该是灌盐酸的地方不对,第二次试验中,他诱骗了一个亚裔男孩克拉克,说要找他做模特,还支付他薪水。克拉克才14岁,他很缺钱,就跟着达默去了213号公寓。达默给克拉克下了药,又在他额头上凿开一个小孔,把盐酸灌了进去。克拉克迷迷糊糊跟着达默进入卧室,看到了其他尸块,没有任何表现。达默感觉他应该到了僵尸状态,决定出去买几瓶啤酒庆祝。小克拉克醒了过来,发现自己光着身子,浑身发软,头上剧痛,便凭着求生的本能踉跄走出门。跑到外面后,街上正好有三个女孩路过,看到一个一丝不挂的亚裔男孩在街上跑,马上报了警,警察也很快就赶到了。达默见到这个状况,一把拉过克拉克,镇定地对警察解释道,这个男孩是他的爱人,他们是同性恋。看着他们半信半疑,达默摸出拍立得照片,给她们看他和男人的亲密照片。他还说,克拉克已经19岁了,之所以这样晕乎乎的,是因为今天喝酒了。警察懒得惹这些同性恋,1969年“石墙”暴动之后,警察可就怕了这些同性恋,动不动就游行示威,所以就把达默和克拉克给放了。1969年在美国石墙同性恋酒吧,同性恋者们与警察正面交锋克拉克被带回家之后,面临了自己悲惨的命运。达默第二次对他注入盐酸,活活把克拉克弄死了。达默不死心,他决定第三次给实验对象注入沸水,结果被实验的倒霉蛋死不瞑目,甚至吓到了达默自己。经过一系列折腾,达默这变态终于决定放弃“僵尸性奴计划”了,他洗干净了这些受害人的头骨,按照自己的偏好,保留了一些其他器官,用来吃或者收藏。但他怎么可能消停呢。达默又开始盘算为自己制作一个祭坛,用这些人体收藏作为装饰,摆满沙发旁的黑色桌子,在两端焚香,他坐在沙发中间,从祭坛中汲取力量。达默认为,祭坛,是神圣的,制作收藏品,也得有仪式感。从1991年7月之后,达默决定每周五杀掉一个伴侣,制作他那些收藏品。直到7月22日,爱德华兹逃出了达默的魔爪,将达默所做的一切公之于众。尽管达默交代了自己杀过的16个人,但警方调查推测,实际上达默杀了17个人,甚至早在他18岁的时候,就动了第一次手。1960年,达默出生在美国传统白人家庭中,父亲是一个化学分析师,母亲是个打字员,还有一个小他六岁的弟弟,算是典型的白人中产阶级家庭。和很多连环杀人犯一样,童年时期,他的父母也经常吵架。尤其是他妈,还有躁郁症。不仅父母吵架,四岁时候,达默临近阴茎的位置长了两个鼓包,一查得了双疝气,就做了双疝手术。这事儿说大不大,但传到别人耳朵里,就成了“达默那方面有病,于是被切了”,经常嘲笑他。自此之后,达默性情大变,沉默寡言,不和其他人玩了,玩起了死虫子。长大一点以后,他开始搞了些大点的动物尸体,鸽子啥的,拿来解剖着玩。达默8岁的时候,全家在吃烤鸡,在饭桌上,达默一边吐着骨头一边问他爹,把鸡骨头放进漂白剂溶液里,会发生什么?他爹一听,以为儿子和自己一样爱上了化学,就开始介绍怎么保存骨头,又是用盐酸又是用漂白剂的,怕孩子记不住,还拿个小本给他记下来。在这样的日子里,达默14岁就爱上了酗酒,酒醉的状态便于他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在学校,他拒绝与同学交流,在醉酒状态下听课,成绩还能保持中等。到了高中毕业,达默迎来了自己的青春期,开始性悸动。但因为小时候的手术,他非常不自信。那个夏天,他做出了第一次尝试。他开着车,遇到了希克斯。希克斯这哥们儿是个摇滚青年,留着深色长发,打着赤膊,就站在街边打车,要去公园参加摇滚音乐节。摇滚乐离不开酒精,身为摇滚青年的希克斯一听,两眼放光,觉得这哥们靠谱,就跟他回家。达默在旁边越听越操蛋,直接把希克斯载回了家里。几个小时聊天后,音乐节快开始的时候,希克斯说自己要走了。达默一着急,开始拉扯要出门的希克斯,两人扭打在一起。情急之下,达默顺手操起了9斤的哑铃往希克斯头上砸,希克斯倒在地上挣扎,达默抱着他的头,用哑铃的横杆狠狠勒住希克斯的脖子。第一次杀人,达默就没有任何慌张,他对着死掉的希克斯自慰。完事之后,达默把希克斯的尸体带到了地下室进行了肢解,将尸体埋在了自家后院。几周以后,因为害怕警察发现,他又把希克斯挖出来,片肉、碎骨,散落在更远的林地里。徐哥说,这是典型的连环杀手“成长”模式:第一次杀人,毫无计划,纯属偶遇;第二次杀人,主动搭讪,制造契机;后面就开始计划周密,有条不紊。做完这些,达默沉寂了一段时间。他去了离家近的俄亥俄州立大学读商科,但因为酗酒的习惯,达默已经无法适应正常的大学生活。他经常在课堂上喝酒,在回寝室的路上就醉倒在路上,被保安大爷“捡尸”送回寝室。第一学期之后,他的绩点(GPA)只能达到0.11/4.0,意味着换成百分制考试,达默只能考11分。因为酗酒 旷课,1978年12月,达默被他爸强制送去当兵,被派去德国的一个旅游小镇当军医。在军队的两年,对达默来说简直是煎熬。军队里都是男人,达默又喜欢男的,经常压抑不住自己的欲望,整日沉沦在酗酒中。可这是在驻外部队,需要保持警惕,所以军队教官认为达默不适合继续当兵,叫他光荣退伍。回国之后,达默这孩子,爸妈都管不了他,打小他就只听奶奶的话,他爸就让他去奶奶家住,想让奶奶感化他,让他戒酒。达默一开始,和奶奶相处得还行,还因为军医经历当上了抽血医生。但这酒还是戒不掉,他借着酒劲发酒疯,居然跑去公园体育馆脱裤子,露个大腚到处走,被警察逮住,拘留了几天,工作也黄了。奶奶也是个善良的老太太,对达默展示了极大的宽容,不仅继续给他生活费,还愿意继续收留他。因为奶奶,达默重新振作起来,找了份巧克力工厂搅拌工的工作,周末时间还会去图书馆看书,作为业余的消遣。他认出达默就是在体育馆尽情露阴的疯子,就给达默递了张纸条,上面写了个地址,要达默到这个地方给他口交。作为同性恋,达默的欲望无处发泄,这张纸条让他发现了个好去处——那个地址是个同性恋酒吧。达默之前一直社恐,不和人打交道,这下让他一下子有种找到组织的感觉,他开始混迹各大同性恋酒吧、同性恋澡堂。但达默有个怪癖,喜欢把炮友灌醉后再干事,可是对方就觉得很不安全,就向澡堂举报达默,被举报了12次,澡堂老板只得给达默下逐客令。达默没办法,就跑去商店橱窗偷了个男性人体模型,用来自慰。但是这个毕竟是假人,达默很快没兴趣了,他给搁在奶奶家的地下室里,偶尔拿出来用一下。可奶奶在地下室发现这个模型吓坏了,胳膊、腿整得七零八落的,叫达默赶快把这个玩意弄走。他看到报纸上的讣告:有个18岁的男孩去世,刚刚下葬。他想着,反正就喜欢跟不动的人干事,死人也行,干脆把他挖出来吧!可是达默没想到,棺材埋得挺深,土也硬,根本挖不动,只能放弃计划。达默的性瘾越来越严重,他工作完后就跑去各种酒吧,把人约到酒店干事,而且每次干事都要喝酒,不仅自己喝,还得把对方灌倒。直到1987年,酒后乱性,达默失手杀死了托米,正式开启了他的吃人生涯。达默被逮捕后,媒体开始大量报道达默连环杀人案,达默有了个新绰号:密尔沃基食人怪。我记得富贵跟我说过,人和怪物是有区别的,但野蛮的本能加上残暴的杀戮,人就变成了怪物。由于达默的犯罪手段实在太过凶残,所以很多医学专家来对他测试了是不是精神有问题,他们一致认为达默有恋尸癖,这种行为阻碍达默的正常性行为。甚至还有专家怀疑,达默在骨子里就是反社会人格,于是对他进行基因检测。可结果显示,达默性染色体为XY型,属于正常的男性基因,而不是生性残暴的杀人狂魔常有的XYY型。在被逮捕后,达默从始至终都表现得像个正常人一样,仿佛自己的生活一切如常。我觉得达默这人符合最典型的连环杀人犯童年:父母的虐待、外界的嘲弄,或者性压抑,他都经历了。达默无法和人建立情感联系,只把人当作有生命的物品。一旦反抗,就剥夺对方的生命,变成他喜欢的物品。换句话来说,杀人并不能带给达默快感,杀人只是一个必经过程。但是,对于大多数以杀人、折磨人为乐的连环杀人凶手来说,达默的兴趣明显不在虐杀。相比那些残忍的手段,达默就靠下药、勒脖来杀人,这个手法过于“温柔”。他并不想看着受害者受到折磨,所做的一切,只是把人变成他喜欢的物品,用来满足自己的性欲。后来,专家们认为达默有一系列精神疾病,但在作案时达默头脑清醒,逻辑清晰,能够在作案过程中判断是非,应该接受审判。密尔沃基法院判处达默终生监禁,判了他15次终生监禁。我算了一下,按照90年代美国人平均寿命75岁,算上这辈子,他得坐上1093年牢。但威斯康星州在1853年就已经废除死刑,所以就算达默想死,一时半会也死不了。1991年8月5日,达默被捕后半个月,400名密尔沃基的老百姓,在社区广场点亮蜡烛,为受害者们默哀。而达默定罪后被送往哥伦比亚监狱,第一年,他被刻意安排在单间里,和其他杀人犯隔开。由于他的故事广为流传,加上颜值也还过得去,他收到了很多粉丝的来信。有一个女士希望他为她改邪归正,给他邮寄了350块,希望他愿意加入基督教。甚至,有人给他开设一个专属粉丝俱乐部,还有人给他画漫画。还有一个叫MACABRE的死亡摇滚乐队,以达默为原型出了张专辑,主题曲就叫Mcdahmers。
McDahmers 音乐: Macabre - Dahmer
乐队在1992年前213号公寓没被爆破之前的合照,213号公寓在1992年就被爆破,不然会应该会成为一个网红打卡地1994年之前,达默甚至收到了这些疯批粉丝们打来的超过12000美元。可能也是被影响了,达默向狱警要了本《圣经》,在1994年接受洗礼,成了一名基督教徒。达默在第一年也算是表现不错,监狱放他出来,和大家一起参加劳动改造。达默曾经明确说过,自己绝对不会自杀。但仅仅4个月后,他就死在了监狱里,死得很离奇。如果你们想看谁杀了达默,留言里告诉我一声。人多的话,下周四我讲给你们听。Murderpedia:Jeffrey Dahmer
Wikipedia:Jeffrey DahmerJeffrey Dahmer: His Complicated, Comorbid Psychopathologies andTreatment Implications, Abigail Strubel, The New School Psychology Bulletin, 2007A Father's Story, Lionel Dahmer, 1994Official says fear of loneliness helps explain Dahmer killings, Gadsden Times, 1991
Dahmer called ruthless but sane by prosecutor, The Tuscaloosa News, 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