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管理不严格,股权管理不到位、不审慎”,山东汇通金租被罚20万元

来源:零壹租赁智库

昨日,中国银保监会山东银保监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山东汇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简称“汇通金租”)因“关联交易管理不严格,股权管理不到位、不审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有关规定,被处以20万元罚款。

据了解,本次并非汇通金租第一次受罚。

2017年8月,公司还曾因违规向平台公司提供融资,被山东银保监局处以20万元罚款。

彼时违反的,同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关于汇通金租
汇通金租于2015年7月由中国银监会批准筹建,同年12月获得山东银监局颁发的金融许可证。2016年初,公司正式开业启航,是山东省首家金融租赁企业,也是同批次中首家完成增资的金租公司。
汇通金租主要经营范围包括: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
公司主要业务领域涵盖:云计算、航空运输、光纤/传媒、城市基础设施、农机设备、医疗器械;主要产品模式包括:直接租赁、售后回租、经营性租赁、联合租赁。
2017年5月,汇通金租完成首轮增资10亿元,注册资本增至目前的20亿元人民币。
2018年5月,经监管部门批复,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更。目前,山东阳谷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已退出,浪潮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0%,山东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股25%。
据了解,汇通金租极少对外公布业绩数据。此前,仅中国银行业协会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披露,汇通金租在2017年的净利润为1.55亿元,同比增长71.70%。
不过该现象或将发生转变,汇通金租有望在今年对公司业绩进行披露。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相关原文:
第四十六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第三十七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或者其行为严重危及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行、损害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区别情形,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开办新业务;
(二)限制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
(三)限制资产转让;
(四)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者限制有关股东的权利;
(五)责令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
(六)停止批准增设分支机构。
银行业金融机构整改后,应当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提交报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经验收,符合有关审慎经营规则的,应当自验收完毕之日起三日内解除对其采取的前款规定的有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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