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机的天丝与被夸大的败诉
撰文\ 鹤顶红
编辑\ 吴不知
图片来源于网络
【这是银杏财经第346篇原创文章】
当初,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的一场纷争,殃及池鱼非常可乐;加多宝和王老吉一场官司,看似赢了广药,实际弄得两败俱伤。
而今,泰国天丝和中国红牛的一系列纠纷,反而成就了一众山寨红牛。
多种红牛饮料充斥市场,包装以假乱真到连部分经销商都一度搞混,但这种混乱的局面暂时还不会结束。
(图示:中间为中国红牛)
2020年1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下称“二审判决”),确认了“红牛系列商标”权权属登记在天丝集团名下这一状态。
判决结果出来时,并未引起太大轰动,因为该案只是中国红牛与泰国天丝之间一系列诉讼案件中的一件,远非双方法律关系的终结,且作为泰国天丝上诉中国红牛商标侵权之后,中国红牛发起的对抗性质的上诉,不涉及赔付条款。
泰国天丝及中国红牛都曾向《中国经营报》确认,双方确有诉讼仍在进行。
商标案宣判时隔半月后,即2021年的1月5日,泰国天丝发布声明强调商标权属问题,宣称“中国红牛败诉”的消息以非常态的传播方式在网上爆发开来。
对此,红牛维他命有限公司官网发布两千字长文,驳斥泰国天丝对最高法的二审判决断章取义、刻意错误解读及宣传。
简单的“中国红牛败诉”几个字,并不能概括所有已宣判、未宣判的诉讼结果。事实上,前不久,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便驳回了泰方申请对中国红牛合资公司进行清算一案的诉请。
围绕着中国红牛合资公司还有太多事需要厘清,可以确定的是,没有这个在20多年前,由中泰双方共同出资、严彬实际控制的跨国企业,红牛就不会来到中国。
为什么说事情未完待续
表面上看,泰国天丝与中国红牛的纠纷源于2014年,也就是泰国天丝创办人许书标先生去世后的两年,泰国天丝与中国红牛的蜜月期结束了。
红牛在进入中国后,经过严彬之手打造成为市场占有率最高的功能饮料。销量从0到100亿花了16年,再从100亿到200亿,只花了2年。
2020年这个多数行业都陷入危机的时间,红牛还实现了逆势增长,销量达242.01亿。
简而言之,泰国天丝和中国红牛的一系列纠纷基本上是随着红牛的市场开拓并取得巨大成功后而愈加激烈的,从谈判走向对簿公堂。
合作了二十多年,早不打,晚不打,偏偏在这个时候打,其背后原因颇值玩味。
泰国天丝方认为,“红牛系列”商标权属明确,合资公司使用是基于天丝集团的授权许可。许可合同对双方权利义务已经做出了明确的约定,合资公司使用并宣传“红牛系列商标”并不能取得商标权。
中国红牛仍坚持“红牛系列商标”为合资公司的资产,真实权属状态应依据合同的约定进行确认,而不是仅就工商注册登记为准。接下来会通过一切可能之法律救济途径,包括申请再审及提请抗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依据来自一份1995年签订的合资合同与协议书,协议显示有效期为50年,且规定商标属于合资公司。该协议为泰国天丝、中国红牛、中食、中皓四方协议,目前,除天丝外,中食、中皓均出具确认函证明协议的真实有效。对此,泰国天丝只在官方声明中持怀疑态度,从未敢在法庭上否认过50年协议。坚称使用期限只有20年(当时行政规定的营业期限是20年,但本案涉及特殊情况——外资),公然在无法证明协议无效的情况下单方面撕毁协议。
(图源:华夏新闻网)
不过,12月21日最高院宣判的中只是将红牛商标的所有权明确到了天丝集团,并没有就中国红牛是否有使用权展开讨论,也没有涉及到1995年泰国天丝与股东们签订的“50年协议”,更没有做出禁止华彬集团使用红牛商标的裁定。
由于中国红牛是否具有使用权这一问题,需要牵涉到那份“50年协议”是否有效等案件,而相关诉讼及仲裁正在深圳前海法院以及国际仲裁机构审理中。因此短时间内,市面上依然将存在多种红牛。
值得注意的是,创始人许书标在世时,双方从未就商标归属引发过争议,许书标也并不参与合资公司在中国的任何事务运作,天丝集团也从未在中国市场投入过一分线。
作为合资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严彬对红牛这一品牌进行过很多宣传改进,红牛的“红”字也是由严彬书写(原本是繁体“紅”)。
许书标之子许馨雄上任后,对之前和合作协议再不认账,并于2018年抢注商标,这也成为了后来法院判断商标权属的关键。
2017年,许馨雄接受《财经》采访时表示作为第一大股东,许氏家族至今未拿到过一分钱分红。
2018年,严彬之女严丹骅斥责泰方时表示,已向泰方支付了近40亿元。
据华彬集团最新发布的《中国红牛发展历程白皮书》内容显示,尽管当时合资公司连续亏损,仍然从1996年起每年按销售的3%向泰国天丝支付的提成和香精采购费用。
2014年开始,泰方声称中方工厂商标侵权,便单方面停止了香精香料供应。
毫无疑问,这一系列的纠纷对于红牛这个品牌而言百害而无一利。泰方就是不想失去中国这个市场,最好能“吃现成”,但若要中方放弃二十多年的努力成果显然更不可能,也违背基本的社会公理。
泰国天丝市场争夺失利
商标标志本身不具有商标意义上的价值,商标的全部价值都来源于它所指代的商誉。
拥有商标不等于拥有一切,在适应中国市场的一路尝试中,泰国天丝都显得水土不服。
二十多年前,中国市场并没有功能饮料这一分类,许书标那含有过量咖啡因的红牛需要面对严苛的市场监管,因此公司虽然早早注册了,生产许可证却始终没有批下来。
后来在严彬的主导下,红牛调整了配方才得以正式落地中国。
落地之初,泰方承诺要为中方提供3亿泰铢的推广费,这笔钱最后并没有兑现,原因是90年代的红牛销量并不乐观,严彬自掏腰包才将这个摊子撑了下去。
眼看着中国红牛不太行,泰国天丝也没有干等着,而是选择了走私泰国红牛到中国,这意味着中国红牛不仅要卖产品还得打假。
走私的行为在2006年3月画上句点,那时,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关于禁止旅客携带泰国“红牛”饮料入境的公告》。
再后来就是中国红牛壮大的时期,泰方一面将其上诉法院,另一面又在中国另起炉灶,这也就有了“红牛安奈吉”和“红牛维生素风味饮料”,二者外观与此前市场上流行的红牛十分相似。
这一举动让众多中国红牛的消费者极易混淆三个产品,致使投诉平台上上出现大量因买到“假红牛”而进行的投诉。
(图源:网络)
红牛安奈吉由于其套用曜能量配方,口感苦涩未能得到市场认可,红牛维生素风味饮料则从名字上就与功能饮料区分开来,不在保健品行列。
从某种程度来说,泰国天丝的一系列行为,是在逐步将中国红牛为系列商标商誉增值的贡献抹杀。用连环诉讼把中国红牛名声搞臭,再用“安奈吉”等产品移花接木。
这一切凭的只是它先行进行了商标注册。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张楚教授曾提出,人民法院在审理疑难商标权属纠纷时,不但要审查商标档案记载的信息,还要审查以无形资产合作的情况,商标的实际使用和受保护等情形,不能单一考虑商标权属登记在天丝医药公司名下,这只是确认商标权属的单一因素。
泰国天丝仰仗的是“程序正义”,但程序正义不能决定一切。在这场长达二十多年的合作中,法律背景多次变化,核准营业期与约定营业期发生冲突,且又涉及中外合资,完全不是仅凭一两则法律条文就可以判定的。
不可否认的事实是,中国红牛通过在合资公司法人严彬的努力才得以家喻户晓。而今,许氏家族不仅要求更换法人,还希望全盘接管中国市场,因为泰国国内的市场已经没有任何发挥余地。
2019年泰国红牛的两款产品在包装相同混淆中国红牛蹭销量的情况下,在中国国市场的总销售额也仅有10亿元,而2020年,销量则并未披露。排不上第一,也排不上第二,欧美市场有奥地利红牛独占鳌头,不好切入,但与中国的合作,由于有着商标、合同等历史遗留问题最好下手。
撕毁合约的手段也是故技重施:EFDI(Energy Food and Drinks Inc.)曾是菲律宾地区红牛饮料唯一授权的经销商,授权期限是2003年-2013年。但在2012年,EFDI起诉了泰国天丝,原因是,天丝联合另外一家经销商MDI(Maryland Distributors Inc.)在授权期内进行非法销售,并且堂皇地贴上了“唯一授权经销商”的标签。根据2012年菲律宾司法部副部长裁定,天丝及MDI违反相关法律,判处相关责任人监禁及高额罚款。
回到中国市场——显而易见,群牛乱舞之下,并不占据市场优势也未曾付出成本经营市场的泰国天丝自然乐见其成。
但企业品牌的价值最终是消费者信任和选择的价值,得“人心”才能得天下。泰国天丝的两款产品销量惨淡也证明了这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