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再次明确,下轮“双一流”建设,不搞全覆盖
近日,教育部再一次提到:新一轮“双一流”建设,按照“以需求为导向、以学科为基础、以比选为手段、确保平稳推进”的路径进行调整认定,不搞平衡照顾。
事实上,这是教育部关于“双一流”建设有进有出,不搞平衡照顾的再一次表态。
▎反复强调,一再重申!
在去年9月,教育部就已明确,“双一流”首轮建设2020年结束,将根据期末建设成效评价结果等情况,坚持质量、水平与需求相统一,动态调整下一轮建设范围。不搞全覆盖,不搞终身制,不搞安排照顾。
2018年,时任教育部部长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上表示,“此次双一流建设实行的计划是一个开放的、动态的。这样一个情况,就是说打破身份固化。以前一些类似计划,身份固化这样一个弊端。这本身就给中西部高校打开了一扇发展的大门。因为它不是固化的,你可以积极发展培育,以后批次你达到了条件的,你就可以进来,有了上升的通道了。”
然而长期以来,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政策的一个特征,就是根据大学既有的身份,来确定拥有什么样的地位,并给予相应的资源配置,只按既有的身份来确定资源配置的方式,而这种身份往往又是相对固化的,没有竞争机制,缺乏动态流动。显然,这不利于激发高等教育发展的活力。
教育部一次又一次地重申“双一流”动态调整的表述,这种坚决的、一以贯之地对于双一流动态调整的表达,说明此次双一流建设绝不是“给帽子”,“按标签”,“一考定终生”制的终身名片制,它是一种打破身份固化,对所有高校始终敞开大门的竞争式、开放式的一种有利于激发高等教育发展的活力的全新的制度。
发展的好,加大支持的力度,发展的不好,就应该退出。这种身份标签的这种动态流动的可能,激发了高校发展竞争的强大活力,从分配到竞争,改变不仅仅是制度的改变,更大的是盘活了高等教育奋发向前的无尽动力。
▎下一轮如何调整?
2021年3月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试行)》,成效评价结果将按不同评价方面、不同学校和学科类型,以区间和梯度分布等形式,呈现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的综合评价结果。综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轮“双一流”建设范围动态调整的主要依据。
明确提出要把建设成效的综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轮“双一流”建设范围动态调整的主要依据,在关注高校内涵式发展的前提下,成效评价由大学整体建设评价和学科建设评价两部分组成,统筹整合《总体方案》五大建设任务和五大改革任务作为评价重点。
其中,大学整体建设评价,分别按人才培养、教师队伍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六个方面相对独立组织,综合呈现结果;
学科建设评价,主要考察建设学科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教师队伍建设四个方面的综合成效。
这两部分都要从“前置维度+核心维度+评价视角”这三个维度来布局考核内容,从三个维度来审视评估,犹如清晰描述出一个物体运动状态的位置、速度和加速度一样,可以更为清晰全面的反映高校发展的状态。
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综合评价结果,对实施有力、进展良好、成效明显的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加大支持力度;对实施不力、进展缓慢、缺乏实效的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减少支持力度,切实引导高校科学定位、凝练特色、内涵发展。
▎甩掉包袱,轻装前行
双一流”建设要有勇气断然向过去挥手告别,有勇气打破只能进不能出的陈规,背上沉重历史包袱前行的改革,往往是难以成功的,甚至终将回到“新瓶装旧酒”的老路上去。
告别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政策长期的弊端,推陈出新,永远只做在当时最正确的事,是我国长期改革开放的历史经验与教训,也是我国30多年教育改革的历史经验与教训。
因此,以破除身份固化为突破口,遵循现代大学发展的规律,加大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力度,以此,来推进“双一流”建设,才不失为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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