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诗潮207:韵律的美感因素
2021.07.17 09:09:53字数 672阅读 2
从韵律开始,进入了诗学相对复杂的层面。很多背过唐诗的人从小就会感到古体诗的韵律美。几岁的孩子可以什么意思也不懂但一口气背出几十首唐诗来。其中起作用的就是韵律感。为什么现在几乎所有两三岁的孩子,父母都逼着他们背唐诗,而不背郭沫若的《女神》呢?一方面他们认为唐诗有更永恒的经典的文学价值,另一方面也在于唐诗有强烈的韵律感。语言本身是有音乐性的,这种音乐性——一种内在的音节和韵律的美感不仅限于诗,日常语言中也潜在地受音节和韵律的制约。现代诗学的鼻祖雅可布逊曾举了个日常对话的例子。
问:你为什么总是说“约翰和马乔里”而不说“马乔里和约翰”?你是不是更喜欢约翰一些?
答:没有的事。我之所以说“约翰和马乔里”只不过因为这样说更好听一些。
一个女孩子把“约翰”放在前面说,就引起了另一个女孩子的猜疑。但“约翰和马乔里”把“约翰”放在前,正是因为音节的考虑。之所以“约翰和马乔里”更好听,是因为我们在说话时总会无意识地先选择短音节的词。比如,“五讲四美三热爱”,换成“五讲三热爱四美”,就怎么听怎么别扭。
小说中也有韵律感的例子。有两句小说中的句子给我留下深刻印象,一下子就记住了。一是乔伊斯《都柏林人》中的句子:“整个爱尔兰都在下雪。”一是巴乌斯托夫斯基《金蔷薇》中的一句:“全维罗纳响彻了晚祷的钟声。”两句话当时就给我一种震动。很难说清这种震动从何而来,但“爱尔兰”、“维罗纳”在音节上听起来的美感因素可能是其中重要原因。假如把上两个城市换一个名字,如“全乌鲁木齐响彻了晚祷的钟声”、“整个驻马店都在下雪”,就似乎没有原来的韵律美。所以声音背后是有美感因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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