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非遗保护项目七成与中国有关

说起来,越南也是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虽然确切的文明历史难以评估,但追溯到两三千年前没有问题。在中国汉朝以后,越南的历史便与中国历史纠结在一起,分分合合,折腾了很多个轮回。两国官史对公元938年吴朝从南汉独立,为越南脱离中国之始,有着较多共识。但越南的“独立”,也只是相对性的,独立之后仍然作为中国的藩属国存在,一直到19世纪后期法国殖民越南,才算真正“脱离”中国。

一、越南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尴尬

对于越南来说,梳理和保护其古代文化遗产有两个难点:第一,保存下来的古代遗址较少。越南地处热带潮湿地方,一年四季炎热多雨,古代又长期处于华夏文明边缘地方,缺乏先进的建筑技术和物品保存技术。所以,越南历史虽然悠久,但留下来的历史遗迹和文物非常少。当然,本文不谈物质遗产保护,在这方面不多说。之所以提一下,因为实物遗迹,是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载体,两者关联性很强,历史遗迹和文物缺失,让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在追溯渊源时比较困难。第二,越南文字变迁,导致今人不识古文。越南古代文献均以汉字书写,但近代民族主义运动却又极力排斥汉字,在法国殖民势力主导下引入拉丁字母生造了“越南语”,并在全国范围推广。这导致越南在全民受教育程度提升后,却面临一个非常尴尬的现象——国民难以阅读和理解本国古代文献。如果越南人想要搞明白他们的古代历史,唯一的出路就是好好学习中文,还得是文言文。

历史与现实反照的尴尬,在越南结束百年战争,一切回归正轨后,便越来越觉得尴尬。特别是2001年起,越南出台《文化遗产法》,开始学习其他相对发达稳定的国家,挖掘、保护自己的文化遗产。但在保护的时候,却发现真正的古代遗产少之又少,且大多数遗产,都与中国当年的统治有关,比如“孔庙”、“寺庙”、“道观”、“衙门”之类的。

(越南孔庙)

二、越南非遗项目的“中国元素”

2011年起,越南进一步强调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并且和中国一样,分批确定了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我们中国人在看越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时,往往会有些“眼熟”,尤其南方的中国人,广西、云南人会更为眼熟。2011年第一批,查不到完整的资料。因为完整的名录,中越两国数据还不能共享,无法全部梳理出来,下面仅以最近几批为例来看。

先上一个表,以便大家对照着看,为什么越南的非遗项目饱含中国元素。

越南虽然在保护非遗项目时,不像韩国那样大张旗鼓公然“抢”中国的节日、名人,然而两国山水相连,文化上确实有许多共通之处,导致中国元素成为其难以回避的问题。而越南刻意把保护重点放在其境内的少数民族文化上,这与中国的思路也一致。但两国共有的跨境民族太多,导致他们即使这样做,仍然绕不开中国元素的影响。

(越南苗族美女)

在笔者搜集的名单比较全的批次中,2017年度越南新增的7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高平省复和县仙城乡岱依族(对应中国壮族)二娘庙会、宁顺省占族(对应中国回族)传统节日卡特节(Kate)、宁顺省宁福县福民市镇袍竹乡占族陶瓷生产艺术、清化省如清县春福乡泰族(对应中国傣族)、棉树下喜庆(Kin Chieng Booc May)庙会4项非遗项目

2019年越南新增17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有6项直接与中国南方少数民族有关,这应该是近几年唯一的一次,越南国家级文化遗产里,直接涉及中国元素比例少于50%的一批。这6项与中国南方少数民族有关的遗产分别是:北件省博南县岱依族的七言诗;奠边省孟湟县梁树欣乡、仙上乡、钟寨乡、欣敨乡哈尼族的祭祀仪式;;老街省文盘县郎江乡岱依族的婚礼仪式;老街省巴刹县热依族的祭天仪式;富寿省安立县春水乡瑶族的成人礼;广义省巴丝县占黎族的传统土锦布纺织业;宣光省林平县、纳杭县、沾化县、涵安县、山杨县红瑶族的传统服装装饰艺术。在其他11项遗产中,也有不少与中国传统文化有密切关系,只是不像这6项那么近。

(越南红瑶婚俗)

2020年越南公布的11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七项直接涉及中国主体民族和少数民族文化,分别是莱州省风土县、辛湖县、三塘县苗族(中国苗族)祈福节,奠边省朵佐县瑶族(中国瑶族)度戒仪式,老街省沙巴县瑶族制鼓业,福寿省新山县瑶族度戒仪式,山罗省木洲县苗族衣服花纹制作艺术,山罗省木洲县泰族洗头节,胡志明市华族(中国汉族)元宵节。另外4项南定省南直县大悲寺节日,河内市储舍村庙会,南定省直宁县灵光寺节日,永隆省茶温县上公庙节日,如果大家熟悉中国古代史,便会发现,大悲寺、灵光寺、上公庙在中国古代,频繁出现在历史文献中,直到现在许多地方仍然有这些名称的寺庙。

三、如何看待越南非遗项目的“中国元素”

相比起韩国来,越南保护非遗时,“抢”中国文化的姿态并不那么明显,直到现在并没有拿一些“中国元素”文化遗产,去申报联合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这方面值得点赞。但在越南非遗项目保护中,中国元素如此多,也值得我们警省和反思,并在此基础上改进我国非遗项目保护机制。

首先,越南在保护少数民族非遗项目时,保护的更精细。越南涉及中国南方少数民族的国家非遗项目,数量多,而且关注得更细,相比起来,我国涉及南方跨境而居少数民族的非遗项目,数量少得多,且都是“粗线条”性的保护。

其次,越南在争取跨境而居少数民族认同方面,显得更用心。少数民族文化,是少数民族共同体的灵魂,是其精神归依。从国家层面大力保护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其实更重要的意义,是以政府行为彰显国家对少数民族精神家园的重视,这对巩固、强化少数民族的国家认同,有重要意义。越南在国家非遗项目申报方面,频次更多,项目保护更细,不论真正“保护”效果如何,但从姿态无疑彰显了其对少数民族文化的“高度重视”。这一点,也需要引起我国各级政府的注意,这是争取少数民族民心的事情,我们必须跟进。

(越南顺化文化节活动现场)

再次,越南的保护方式,也给我国保护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提供了经验教训。越南国小力弱,财政收入有限,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时,项目申报频繁且数量多。但是在投入方面,力度却相对有限,2019年越南经济总量、财政收入,均低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而在有限的财政资金中,投入到文化事业的资金占比非常少。所以列的项目越多,也意味着保护过程中每一项目投入的资源将更少,能起多大保护作用值得怀疑。我国相对国家级项目少一些,但每个项目投入多一些,例如仅仅对非遗传承人的个人补贴,2016年便提高到1人1年2万元补助。当然,如果我国在确保投入不减的情况下,参照越南经验细化保护项目,在少数民族非遗保护方面肯定还能做得更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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