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出租土地的土地使用税由谁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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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老师融资工作室拥有100亩土地常年闲置,于是将其出租给乙,那么,土地使用税由谁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开征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所以,法定的规则是:谁使用土地,就由谁交
那么,什么叫“使用土地”呢?
我把土地出租给你使用,我俩谁在使用土地?
有人不假思索地说:“出租土地,不也是一种使用土地的行为吗?利用出租这一方式赚钱”。
千万不要想当然。
出租方利用出租土地赚租金,承租方利用承租土地搞经营,同一块土地,难道就由两个人同时在使用吗?
进一步分析如下:承租方才是真正的使用土地、占有土地的人;出租方把土地使用权让渡给承租方,自己就无法再使用土地、占有土地了;承租方取得了土地使用权、土地占用权,他才是土地占用权人。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15号)曾明确重申:“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
实际上,财政部与税务总局并无权通过规范性文件重新判定纳税人,它们也要遵守《土地使用税条例》,它们只能在《土地使用税条例》制定的规则框架内,进行解释、重申、指导、判断。
回到开头那个问题:房老师融资工作室拥有土地使用权,将其出租给乙,那么,土地使用税由谁交?
我的回答:乙是纳税人,乙交。(如果乙用于免税范围,则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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