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支付客户考核奖金开具何种发票问题

粉丝来信

(广西“投融资总监”公众号粉丝)亲爱的房老师您好!老板为加快工程进度,中途对施工单位工程完成进度进行责任考核,公司兑现给施工单位的奖金需对方开发票吗?可以不要发票进行资本化吗?

 

房老师答疑

亲爱的“投融资总监”公众号粉丝,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但不包括以下项目:

(一)代为收取并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乙方施工业务属于提供建筑劳务,你们对其支付的进度奖与劳务服务有关,属于典型的“价外收费”,该笔业务对方应缴纳增值税。

关于开发票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 28 号)第九条,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希望我的分析对你有所帮助,再次谢谢你的信任。

房老师:专注于企业融资领域的咨询与辅导(非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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