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规范
分类是人类认识与探索大千世界中存在着五彩缤纷的万物现象的科学方法,是将事物的本质属性或显著特征作为标准进行划分,使之分门别类,易于识别与了解,阐述生物的亲缘关系以及生物进化、新种形成等问题。诚然,分类既形成高低不同的多层次,又存在除最高层次之外的相同层次,亦即类目之间存在纵横、远近、相关与对立等复杂关系。古往今来,尽管分类体系是相对稳定的,但是随着人类认识的不断扩展与深化,也使得分类体系多次出现改动与更新。
现代生物分类学在传统生物分类基础上,又应用遗传学、生态学、细胞学、胚胎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等学科的原理和方法以及电子计算机等技术,使之更加准确、规范,合乎客观实际。近代,解剖学、显微技术、进化论等对动物分类具有重大影响。而在古代,人们对动物的分类则主要凭借肉眼的观察,根据它们的形态、生态、物候、地理分布等异同进行描述、命名和分类,必然有与当今分类系统不适应之处,按照现代动物分类系统规范方可使不同历史时期的分类差异归于一致。
就我们所见,古人记载的野生动物涉及今动物分类系统中的原生动物门、刺胞动物门、扁形动物门、纽形动物门、线形动物门、棘头动物门、环节动物门、星虫动物门、螠虫动物门、软体动物门、节肢动物门(甲壳、肢口、唇足、倍足、蛛形、昆虫等纲)、腕足动物门、棘皮动物门、脊索动物门(头索动物亚门与脊椎动物的鱼类、两栖、爬行、鸟类、哺乳动物纲)等。由于涉及的物种数量不平衡,我们采取按“门”和“纲”来显示与对比。
1 古代动物分类概况
《诗经》是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共收录今河北、山西、山东、河南、湖北、陕西一带,从西周初年(公元前11世纪)到春秋中叶(公元前6世纪)大约500年间的民歌305篇(33),其中就有百余种动物名称出现。尽管没有分类,但我们可以看出其中涉及今动物分类中的昆虫、鱼类、两栖、爬行、鸟类、哺乳动物等。
《尔雅》是由西汉初学者缀缉前人旧文,递相增益而成。它不仅是我国现存最早的一部解释词义的书,而且是世界上现存最早的展现系统分类的著作。就动物分类而言(表1.6),可以看到:
●记载、诠释动物数量较大。按种类(或品种)统计,达到419种。
●形成动物分类雏形。主要按《释虫》、《释鱼》、《释鸟》、《释兽》、《释畜》5部类归属,前4部类是野生动物,第5部类是驯化、饲养动物(但“野马”不适当地归入)。
●显现级序分类系统。尽管没有明确,尽管有的分类阶元单位(如“属”)与现代同形异义,但已经出现分类级序。例如,在《释兽》中,又按寓属(52种)、鼠属(12种)、齸属(5种)、须属4项,划分下一级分类阶元;同时在《释畜》中,又按马属(44种)、牛属(17种)、羊属(10种)、狗属(8种)、鸡属(4种)、六畜(6种,即马、牛、羊、彘、狗、鸡),6项划分下一级分类阶元。在“寓属”中,再将“麋、鹿、麕”等(属于现代动物分类中“哺乳纲,偶蹄目,鹿科”)与“虎、貘、甝、虪”等(属于现代动物分类中“哺乳纲,食肉目”)就近集中排列,隐含再下级次的分类阶元。
●当然,《尔雅》中也出现归类不当(如相当多物种并非“寓属”(34)而归入)、异名同物(如《释虫》中“蟠,鼠负”与“蛜威,委黍”,实际上乃一物,今为“甲壳纲”)、同物重分(如“密肌,系英”,同时出现在《释虫》与《释鸟》中)等偏差。
●就《尔雅》中古今动物归类情况看,《释兽》中没有夹杂非哺乳动物,《释畜》中仅出现个别归类不当(35);而《释虫》与《释鱼》,尤其是后者,古今差异较大。
表1.6 《尔雅》记载动物的古今分类异同
注释:①成体与幼体等并列时,按1种统计;②个别重复出现的,皆统计;③不区分野生种与饲养种;④神话、传说动物也统计。
成书于唐武德七年(624)的《艺文类聚》,尽管是官修巨制类书(100卷,100万余字),但对于动物记载情况(表1.7),总体上看,较汉代则不进反退:
●记载的动物数量骤减。从统计情况看,仅100种。
●类目设置有所变化。将汉代的“鱼”改进为“鳞介”,“虫”改进为“虫豸”,反映当时人们已意识到前人设置类名的涵盖度不足。但《艺文类聚》的类目排序,不如《尔雅》可反映事物发展的规律。
●大体归类比较妥当。在《鸟部》中,未见到归入其他类目物种。
●搜集的资料含混。鱼纲是现存脊椎动物亚门中最大的一纲,而《艺文类聚》只取一泛指之“鱼”;即使看其中一条“《诗》曰:南有嘉魚。又曰:魚潜在渊。又曰:魚在在藻”,也说明实际上应有多种。
表1.7 《艺文类聚》记载动物的古今分类异同
注释:①泛指的“鸟”不统计;②神话、传说动物也统计;③不区分野生种与饲养种;④“鱼”中有21条资料,实际含多种。
成书于宋太平兴国八年(983)的《太平御览》,也是卷帙浩繁的官修类书(1 000卷),其中搜集的野生动物资料与分类情况皆有所创新(表1.8):
●记载的野生动物数量增多。统计看,不仅达到599种,而且皆野生动物,较《尔雅》增多43%。
●野生动物的种类更丰富。《尔雅》记载的物种涉及今动物分类12个门(纲),《太平御览》增加了5个门(纲),分别是:刺胞动物、线形动物、肢口动物、腕足动物、棘皮动物。
●大类沿袭,类名有更改。依然沿袭用4大部类划分野生动物,采用倒序方式显示动物的进化。将以往的“鸟”改为“羽族”,这大概是宋人的时尚(36)。
●存在归类偏差。不仅有同物多列(37),而且还有异物相混。
表1.8 《太平御览》记载动物的古今分类异同
注释:①泛指的“叙兽”“鸟”“鳥卵”“鳥巢”“虫”等,其中不含有明确的物种名称,不统计;②神话、传说动物也统计;③不区分野生种与饲养种;④某些笼统名称(如众鸟、鱼等),实际含多物种,有具体名称的则统计;⑤两论的物种(如“鳞介部”中“鯨鯢魚”同时含有两栖类与哺乳类)(38),按稀少种统计(“鯨鯢魚”按哺乳类统计)。
明万历六年(1578)完成的《本草纲目》虽为药学著作,但记载的动物种类与分类也颇有特色(表1.9):
●记载动物种类较多。虽然我们统计的仅374种(按正式列出的物种名称),但实际包含的种类更多(39)。
●类目部类扩展。由以往的4大部类,扩展为5大部类。李时珍明确道:“唐、宋‘本草’,虫鱼不分。今析为鳞部”;“唐、宋‘本草’混入虫、鱼,今析为介部。”将以往的“鸟”与“羽族”,改为“禽”,此乃返璞归真,因《尔雅》就已阐明:“二足而羽谓之禽。”
●部类排序合理。恢复《尔雅》所显示的按动物进化顺序排列。
●明确级序分类系统。在“部”的阶元下设置“类”阶元,如“虫部”下设3类:卵生类、化生类、湿生类,“鳞部”下设4类:龙类、蛇类、鱼类、无鳞鱼类,“介部”下设2类:龟鳖类、蚌蛤类,“禽部”下设4类:水禽类、原禽类、林禽类、山禽类,“兽部”下设5类:畜类、兽类、鼠类、寓类、怪类。此外,在各“类”中,还将相近分类阶元的物种集中排列(如“虫部·卵生类”中将现属于蛛形纲的蜘蛛、草蜘蛛、壁钱、螲蟷、蝎集中,又如“虫部·湿生类”中将现属于两栖纲的蟾蜍、虾蟇、鼃、蝌斗、溪狗、山蛤、田父集中),隐含下一级分类阶元。
●分类欠平衡。对于已经驯化的动物,《本草纲目》仅在“兽部”中设有“畜类”,而“禽部”中的鹅(家雁、舒雁)、鹜(鸭、舒鳬、家鳬、
鴄)、鸡(烛夜)等家禽却没有设专类。
表1.9 《本草纲目》记载动物的古今分类异同
注释:①只按正式列出的物种名称统计;②某些笼统名称(如諸蟲、諸蛇、鱼、諸鳥等),实际含多物种,有具体名称的则统计,否则不计(如諸蛇、諸鳥);③物种身体成药物的名称(如蜂蜜、蜜蠟、蛇蜕、鮑魚、鱁鮧、魚鱠、魚鮓、魚脂、魚魫、魚鱗、魚子、甲煎、駱、酥、醍醐、乳腐、阿膠、黄明膠、牛黄、鮓荅、狗寳、底野迦、諸血、諸朽骨、震肉、敗鼓皮、氊、六畜爪甲蹄、六畜心、敗筆等)不计;④成体与幼体等(如“蟾蜍、蝦蟇、鼃”与“蝌斗”,后者)并列时,只按具体种统计;⑤不区分野生种与饲养种;⑥神话、传说动物也统计。
清光绪十六年(1890)出版的《虫荟》是晚清一部专门记载动物的重要著作,在文献搜集与编排等方面(表1.10),都具有独特价值:
●既返璞归真,又有所创新。《虫荟》既重新启用“虫”乃今“动物”的总称(40),又开“昆虫”用于类分六足动物之滥觞(41)。
●记载动物种类最多。《虫荟》搜集记载了1 190种动物,数量超过以往诸同类著作。
●采用5部类划分,更改名称。《虫荟》的大类与《本草纲目》相当;虽然其名称:“羽虫”相当于后者“禽部”,“毛虫”相当于后者“兽部”,“昆虫”相当于后者“虫部”,“鳞虫”相当于后者“鳞部”,“介虫”相当于后者“介部”,但大类的排序既无法反映动物的进化,也缺乏逻辑性。
●改正以往归类差错。在“羽虫”与“毛虫”中,尚未见到夹杂其他动物。尤其是以往被不妥当地归入《释鸟》(或“禽部”)的“仙鼠”(今蝙蝠)、“鼯鼠”(今亦鼯鼠),在《虫荟》归入“毛虫”(即今哺乳动物)。
●同物异名被误作异种。由于《虫荟》编纂流传下的历代动物记载,有相当部分物种的同物异名被误作异种动物(42)。
表1.10 《虫荟》记载动物的古今分类异同
注释:①个别重复出现的,皆统计;②不区分野生种与驯化饲养品种;③神话、传说动物也统计。
2 近代动物分类传入
清末传入的《动物学启蒙》与《百兽集说图考》反映出当时的西方动物分类(亦即近代动物分类),虽非十分详尽,但其端倪可窥。将它们与今动物分类比较(表1.11),我们可以看到:
表1.11 清末传入的2部动物分类系统的古今分类异同
注:①《启蒙》指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英)艾约瑟译《动物学启蒙》。②《百兽》指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美)范约翰著;吴子翔述《百兽集说图考》。③据该书说明:“率有首、胸、腹三段体,足有三对,呼吸俱赖气管,无行血、回血之正式管。初生不久,率皆有脱壳变化,且俱生翅。无脊骨之诸种动物内,惟环节动物飞行。”并列举有蜈蚣、虾、蟹、蛾、蝎、蟋蟀、蝼蛄、螳螂、蜉蝣、黄蜂、蜜蜂、蜘蛛、百足毛虫、蜩螗、蝉、蜣蜋、阜螽、鹿角虫、苍蝇、萤火虫、蚯蚓、水蛭、蜻蜓、蝶、蚕等物种。④据该书说明:乃“柔体质软之动物类”。并列举有螺、星鱼(海星)、墨鱼、蛤蜊、蜗牛等物种。⑤列举有海参、珊瑚、水母等物种。*为本表重复出现标记。
●虽《动物学启蒙》反映动物分类的整体,《百兽集说图考》只是侧重于今哺乳动物,但我们将它们比较,前者之“乳养类”与后者之“兽”是异名的相同概念,表明是当时动物分类一般认识;只是前者更多将人作为“二手动物”,并且对三级类名推敲不够。
●《动物学启蒙》明确动物“察禽兽鱼虫等之大略,可知分为四大类”,即“脊骨动物”“环节动物”“柔体动物”“动植难分物”;“脊骨动物”基本上对应今脊索动物门之脊椎动物亚门,“环节动物”则主要对应今环节动物门。今在动物界之下,共分设42个门,当时的动物分类仅涉及6个门,表明人类接触到的动物界还十分有限。
●就乳养类(哺乳纲)而言,清末出现的动物分类与今已比较接近,也容易对应;《百兽集说图考》将《动物学启蒙》的“水陆兼居之乳养动物”与“鲸鱼”合并为“泅水类”,今动物分类又还原为“鳍足目”与“鲸目”。
●羽族类(鸟纲),清末兼用生态与形态作为划分标准,所设置的下一级分类阶元(43),既与今以形态划分的27个目有别(44),又与按生态划分的类目不同(45)。就以“长腿步行水禽”为例,具体物种就涉及今鹳形目(鹭科、红鹳科)、鹤形目鹤科、鸵鸟目鸵鸟科、鸥形目鸥科、鸌形目海燕科、鹈形目(鸬鹚科、鹈鹕科)、雁形目鸭科等。
●此外,龙蛇类基本包括了我国现生爬行纲的“目”一级动物,但蛙类只涉及今两栖纲中无尾目。
●与脊椎动物的分类相比,无脊椎动物(即所称“环节动物、柔体动物、动植难分物”)的分类则更为薄弱。
●值得注意的是,《百兽集说图考》中“食肉类”(相当今“食肉目”)还划分出“属”一级分类阶元6个;经对照所列举的具体物种,约为①熊科、鼬科、灵猫科(?),②鼬科,③灵猫科,④犬科,⑤鬣狗科,⑥猫科,基本上与今食肉目的“科”相当。
●《动物学启蒙》与《百兽集说图考》皆记载有一些外域动物,或由于转译而形成与今迥异的物种名称。有的可以通过描述或古称对照成今通用物种,如嚤嚕熊(狗熊)、海乙那(鬣狗)、雅隔(美洲豹)、鸭嘴(鸭嘴兽)、花条马(斑马)、西藏毛牛(牦牛)、火列鸟(火烈鸟)、海鹅(海鸥)等。有的通过绘制逼真的形态图与今摄制的图片对照,便一目了然,如斑海豹(Phoca largha;图1.46,1.47)、海象(Odobenus rosmarus;图1.48,1.49)、长颈鹿(Giraffa camelopardalis;图1.50,1.51)、猞猁(Felis lynx;图1.52,1.53)等。
图1.46 《百兽》中“海狗”图
图1.47 现生斑海豹④
(页下注)④http://images.google.com.hk/imglanding?q
图1.48 《百兽》中“海马”图
图1.49 现生海象(46)
图1.50 《百兽》中“豹鹿”图
图1.51 现生长颈鹿(47)
图1.52 《百兽》中“令斯”图
图1.53 现生猞猁(48)
值得注意的是,古文献中的同名异物与异名同物并不罕见。
例如,海狗(Callorhimus ursinus)亦称“海熊”“腽肭兽”。哺乳纲,鳍足目,海狮科。雄大,雌小;雄体长1.9~2.2米,雌体长1.2~1.6米。体具长毛和致密绒毛;有耳壳。体上面黑色,腹白……中国偶见于黄海和东海(《辞海》编辑委员会编纂,2010)。除《百兽集说图考》将其冠斑海豹外,我们还见以之称鳗鲡(清光绪十年《松江府志》:“鳗:……《川沙志》:生海中者大,俗呼海龙。又呼海狗。《卫志》:海狗,其头似狗,能噬人。别种尾细,名斜扛。”,称山兽(民国二十五年《台州府志》:“海狗:似狗而稍大,很健。喜食羊而不畏人。与狼相类。”)等。据本书选用的古方志看,不仅黄海(明嘉靖十二年《山东通志》称“腽肭脐”,清道光二十五年《胶州志》称“海狗”)、东海(乾隆四十九年《杭州府志》称“腽肭脐”,清乾隆十二年《台湾府志》称“海狗”),就是南海也有多处(清雍正九年《广东通志》等称“海狗”)记载。将海豹误称为“海狗”,固有二者相似之处(49),当然也有差别:海狗的鳍状后肢可朝向前方,所以能够在陆地上行走,而海豹则不能;海狗有如小指头般的耳朵(图1.54,1.55),海豹则欠缺此特征。至于古人对海狗的形象描述,虽存在偏差甚至“无稽之谈”,但根据现代影像记录,并非完全空穴来风,例如《杭州府志》(褐色,有毛有足,骨软似不胜持,重三四十斤)就如撑立形象,《广东通志》(纯黄,形如狗,大如猫)如同小海狗之毛色(图1.54),《胶州志》(头如狗,微舒两翅,翅上二介,下为鱼身,狗尾,无鳞,有毛,淡绿色)与《台湾府志》(头似狗,尾尖,四翅)关于尾与翅的描述似皆指其前后肢的不同状态(图1.55,1.56)。
又如,海马,通常指硬骨鱼纲海龙科(Syngnathidae)动物,一般长10厘米。然而清乾隆十六年《澳门纪略》所描述:“海马:其牙坚白莹净,文理细如丝发,可为念珠等物”,从其中之“牙坚白莹净”与“可为念珠”判断,显然并非海龙科动物。不仅《百兽集说图考》将海象(Odobenus rosmarus)称作“海马”,就是1954年出版的《代表性的哺乳动物志》(薛德焴,1954)也如此指认(图1.57)。由此,再度反映,对古人记载的动物判定,应当综合相关情况。
图1.54 海狗母子(50)
图1.55 休憩中的海狗(51)
图1.56 海狗游动若飞(52)
图1.57 被称为“海马”的海象(53)
3 古代动物分类嬗变
尽管动物学在我国出现尚不到百年,但古人对动物的关注、研究则至少长达数千年的历史。古代动物分类的形成,即表明他们在这方面的研究已经达到相当水平。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类的认识不断提高,古代动物分类也有所变化。
先秦的《礼记》就已显现出古人的系统分类思想,其中含有对动物的简略分类。
由两千多年前流传至今的分类著作——《尔雅》对动物分类采用五分法,且与后代动物分类法皆不同,为何如此?看到《周礼注疏》方茅塞顿开:
天下之大兽五:脂者、膏者、臝者、羽者、鳞者。注:脂,牛羊属。膏,豕属。臝者,谓虎、豹、貔、
为兽,浅毛者之属。羽,鸟属。鳞,龙虵之属。
宗庙之事,脂者、膏者以为牲。注:致美味也。
臝者、羽者、鳞者以为笋虡。注:贵野声也。
外骨、内骨、郄行、仄行、连行、纡行,以脰鸣者、以注鸣者、以旁鸣者、以翼鸣者、以股鸣者、以胸鸣者,谓之小虫之属,以为雕琢。注:刻画祭器博庶物也。外骨,龟属。内骨,蟞属。郄行,螾衍蚯蚓之属。仄行,蟹属。连行,鱼属。纡行,虵蛇属。脰鸣,鼃黾蛙属。注鸣,精列蟋蟀属。旁鸣,蜩蜺蝉属。翼鸣,发皇甲虫属。股鸣,蚣蝑动股斯螽属。胸鸣,荣原蜥蜴属。
据原文与郑玄注释看:
●尽管到上古时,人们依然认为天下较大的动物有五大类,其中“臝者、羽者、鳞者”是“野声”(即今“野生”)动物,“脂者、膏者”为“牲”(即今驯化饲养)动物;此外,便是“小虫之属”(其中包括“鳞者”)。
●“臝者”与“羽者”,即《尔雅》分别为“释兽”与“释鸟”,注释已经很清楚。归类也基本准确,不能不归结为古人已明确“二足而羽谓之禽,四足而毛谓之兽”的标准。
●“小虫之属”在《尔雅》的分类中一分为二。其中,“鳞者”,郑玄已诠释为“龙虵之属”。郭璞进一步注疏道:“案《说文》云:鱼,水虫也。此篇释其见于经传者,是以不尽释鱼,名至于龟、蛇、贝、鳖之类,以其皆有鳞甲,亦鱼之类,故总曰释鱼也”。从今分类看,确实以软体动物、鱼类、爬行动物为主,还有环节动物、甲壳动物、昆虫、两栖动物、哺乳动物等。
●《尔雅》所谓“释虫”,虽然郭璞称“此篇广释诸虫之名状,故曰释虫”,却不尽然,是将“小虫之属”其余部分,即以今昆虫为主,还有环节动物、甲壳动物、唇足动物、倍足动物、蛛形动物、两栖动物等归入。
●与“释虫”“释鱼”“释鸟”“释兽”这些记载野生动物相异的是专设“释畜”,集中马、牛、羊、彘(猪)、狗、鸡这6种驯化饲养动物资料。这固然与今所称驯化饲养动物为“家畜”,但专称“家畜”则指驯化饲养的兽(猪、狗、猫、马、牛、羊、驴、骡、骆驼、牦牛等),“家禽”则指驯化饲养的禽(鸡、鸭、鹅、鸽、火鸡、鹌鹑等)有较大差距,但也反映出当时有些种类尚未驯化成熟,或者尚未传入我国古代以中原为中心地区,或者还十分稀少,如家驴就是典型例子。古生物与考古发现的实物与研究也可作为佐证。
中古时期,动物分类则基本上采取四分法划分,除了部类名称有所变化,未见其他较重大突破。
明末《本草纲目》虽然是对药物的分类,但也反映出当时的动植物分类、记载。值得提到的是:
●《本草纲目》不仅对动物分类改用五分法划分,而且在各“部”下皆明确再划分出“类”之分类阶元。对比瑞典学者尔·冯·林耐(Carl von Linné,曾译为:林奈、林内)1735年出版《自然系统》中将动物划分为四足动物(哺乳)、鸟、两栖动物、鱼、昆虫和蠕虫6个纲,中外两个动物分类系统虽各有千秋,但李时珍约早150年(54)。
●更改以往设置不当的类目。例如,《尔雅·释兽》中尽管设“寓属”“鼠属”“齸属”“须属”4个二级阶元,但后两个“属”则是对动物的其他划分标准(55),后人也不多采用。李时珍集中了诸兽中可以供人们膳食的、有药用价值的、可供衣饰的为哺乳动物组成兽部,取“释畜”及“寓属”“鼠属”,改成“畜类”“兽类”“鼠类”“寓类”“怪类”5个二级阶元;“畜类”已由《尔雅·释畜》的6种(含家禽)增加到9种(剔除家禽),尤其是“寓类”较《尔雅》之“寓属”概念与实际归类皆更准确(56)。
●从《尔雅》记载“蝙蝠(服翼)、鼯鼠(夷由)”到《本草纲目》记载“伏翼(蝙蝠、天鼠、仙鼠、飞鼠、夜燕)、鸓鼠(鼺鼠、鼯鼠、耳鼠、夷由、飞生鸟)、寒号虫(鹖鴠、独舂,屎名五灵脂)”皆将它们归入鸟(禽)中,颇不妥。观李时珍对蝙蝠的描述(57),郭璞与李时珍对鼯鼠的诠释(58),掌禹锡、苏颂、李时珍对寒号虫的刻画(59),我们既无法否认古人对一些物种的观察细致入微,尤其是李时珍还对葛洪的蛊惑、陶弘景与苏颂的盲从误人严加驳斥;又难以苛求古人的分类标准(60),那么,究竟因何使得古今鸟兽分类产生差异?恐怕还是领悟之差异。因为对蝙蝠(有“薄肉翅连合四足及尾如一”)、鼯鼠(有“似蝙蝠,肉翅,四足”)与寒号虫(有“四足,有肉翅,不能远飞”),皆有“四足”之关键词。虽然我们尚不清楚方旭如何考虑,但在晚清的《虫荟》中予以纠正。所谓蝙蝠即指今翼手目(Chiroptera)动物,鼯鼠(今栗背大鼯鼠Petaurista petaurista)与寒号虫(今小飞鼠Pteromys volans)皆为啮齿目Rodentia鼯鼠科(Petauristidae)动物。
●古籍在流传中有所变异。例如,我们比较四部古人著作中直接诠释或转述“鼯鼠”之记载(见下文),可以看到:
①四著作皆摘取自《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其中三部应据宋版,一部应据明版。
②尽管大体相似,但还是有差异(见字体加粗并有下划线处);就同时宋版,也有,甚至较大的出入(如《西溪丛语》由于落字,反成“爪长三尺许”之误;还少一“翅”)。
③《本草纲目》与他本不同的是有“四足”与“皆”等数字,此固非描述偏差,但不知是其所依据的底本差异还是李时珍增加的;其所多“皆”字,也使行文更合乎逻辑。
(晋)郭璞注;(唐)陆徳明音义;(宋)邢昺疏《尔雅注疏》原文为:
鼯鼠,夷由。注:状如小狐,似蝙蝠,肉翅。翅、尾、项、胁毛紫赤色,背上苍艾色,腹下黄,喙颔杂白。脚短,爪长,尾三尺许。飞且乳,亦谓之飞生。声如人呼食火烟。能从高赴下,不能从下上高(61)。
(宋)罗愿撰《尔雅翼》诠释道:
鼯与伏翼皆鼠类,而《尔雅》在《释鸟》中,以其有肉翼也。鼯状如小狐,翼大率如服翼。翅、尾、项、胁毛紫赤色,背色苍艾,腹下黄,喙颔杂白。脚短,爪长,尾三尺许。好暗夜行,飞且乳,亦谓之飞生。声如人呼食火烟。能从高赴下,不能从下上高。
(宋)姚宽撰《西溪丛语》转述:
郭璞云:状如小狐,似蝙蝠,肉翅。尾、项、胁毛紫赤色,背上苍艾色,腹下黄,喙颔杂白。脚短,爪长三尺许。飞且乳,亦谓之飞生。声如人呼食灶烟。能从高赴下,不能从下上高。
(明)李时珍《本草纲目》载:
时珍曰:案郭氏注《尔雅》云:鼯鼠状如小狐,似蝙蝠,肉翅,四足。翅、尾、项、胁毛皆紫赤色,背上苍艾色,腹下黄色,喙颔杂白色。脚短,爪长,尾长三尺许。飞而乳子,子即随母后。声如人呼食火烟。能从高赴下,不能从下上高。
●龙、凤等一些通常被认为是传说神异动物,如在文学作品中出现,人们并不以为然。但在《本草纲目》这类药学著作中作为确实存在的药材,则值得认真对待。因为李时珍往往仅将存疑的类似物种归入所列于“附录”中,如虎之“酋耳、驳、渠搜、黄腰”,貘之“啮铁、豻、狡兎”,熊之“罴、魋”,狨之“猨、独”,果然之“蒙颂、獑猢”,经考证,既有部分是同物异名,又有部分当是同科(属)异种,还有尚待进一步探索。
察看该书,对“龙类”中2例:
①龙:李时珍在“释名”与“集解”广引前人各说,不仅未加驳斥,还在“龙骨”的说法、出处、药用等颇下功夫,当是确有其物;现代科学也证实“龙骨”是指古脊椎动物的遗骨。
②鼍龙:据李时珍等描述(62)及文焕然等(1980,1981,1989,1996)、张孟闻等(1998)、文榕生(2000,2006)研究,主要是指现硕果仅存的我国野生鳄——扬子鳄(Alligator sinensis),但我国历史上曾存在的3种现生鳄——扬子鳄、湾鳄(Crocodylus porosus)和马来鳄(Tomistoma schlegelii)。
再察看该书,对于“凤凰”则明确“时珍曰:凤,南方朱鸟也”。此类“异鸟”,《桂海虞衡志》载:
乌凤如喜鹊,色绀碧,颈毛类雄鸡鬃头有冠。尾垂二弱骨,各长一尺四五寸,其杪始有毛羽一簇。冠尾绝异,大略如鳯。鸣声清越如笙箫,能度曲妙合宫商,又能为百虫之音。生左右江溪洞中,极难得。然《书》、《传》未之纪,当由人罕识云。此说被明嘉靖三十九年《广东通志》作为诠释“凤凰”之一说。
尽管现代学者尚未考证出“凤凰”是何种鸟,然而对于亦属传说凤凰一类的“鸾”,则认为是蓑羽鹤[Anthropoides(=Ardea)virgo](63)。
清前期,值得提到的是官修大型类书《古今图书集成》中以317部192卷记载所搜集的各种动物资料,根据我们的逐一察看、统计,实际上约739种。尽管该书具有一些鲜明特色(包括配图有助于我们辨认一些陌生称谓的物种)(64),但该书编纂并没有采取级序分类系统设置分类阶元,且出现相当一部分物种归类失当情况(65),还存在不少文字描述与图形表现皆令人费解的“动物”等问题。
清末,综合《虫荟》、《动物学启蒙》与《百兽集说图考》等著作情况,反映动物分类与物种记载皆达到较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