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私车公用”都不会处理?小心引来涉税风险!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每家每户几乎都有私家车,然而单位员工自驾上班,有时公事外出,开自己的车方便外出办公事,这就是“私车公用”。

一系列操心的问题来了,私车公用期间发生的油费、停车费、过路费等等,这些费用由谁承担?涉税如何处理?企业该如何税务筹划?

今天,财叔就来讲讲私车公用这一系列问题处理!

01

私车公用期的费用由谁承担?

如果您开着自己的车出游,相关费用当然都得自己出。如果您是因公办事,如跑税局/工商/银行、见客户等,这些费用由谁承担?

财务要清楚这三点。首先,要确定会使用私车办公事,那就签订用车协议;再以实际报销;最后,如果没报销也可以以用车补贴来给员工补助。这三点具体事项如下:

1、签订用车协议

公司与员工签订车辆使用协议,规定使用期间,明确使用情况和费用分摊放松,要求符合公司车辆正常行驶油耗费用。

也就是,要规定好用车使用期,费用以及相关的权利义务。虽然税务风险比较小,但是也会遇到以下问题:

1) 用车协议难签。对大企业来说,员工人数多,单位私车公用也自然而然多,导致私车公用非常零散,因此签订用车协议落地性不强。

2) 代开发票难开。对于私车公用比较零散,员工个人代开也非常不愿意,各地对个人代开发票次数和金额都有限制,实操上很难操作。

2、据实报销

由于私车公用的费用和个人消费的易混,私车公办业务难以把控。因此,企业可在财务报销值得中或建立“私车公用”用车的报销标准制度。

根据用车制度规定,企业股东或员工个人据实报销。做好车辆使用申请,注明:出差时间、出差地点、出差事由等。外出后,需要提供合法有效的报销凭证报销。

注意:合法有效的报销凭证一般是以企业名称抬头的发票。当然过路费停车费及报销明细等,没有企业名称抬头的,该信息应包括趟数、里程、相关杂费。并可从分理由费用合理发生,尽量规避税务风险!

3、定额交通补贴

也有企业针对员工或管理层使用私车办公事的,可直接按月或不按月发放交通补贴形式,来弥补个人因公私用车辆。而且这种形式,不需要个人代开票,或拿费用报销单,方便个人及其企业财务核算。

02

私车公用三大涉税处理

个人签订用车协议后,取得的租车相关收入,涉及四种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如下:

1、增值税

1) 起征点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个人发生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对于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也就是说, 500元以下个人可不提供发票,500元以上需申请由税务机关代开,缴纳3%的增值税。

对于经常代开发票的自然人,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免税政策。

此外,只要缴纳增值税的,都应同缴纳附加税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 进项抵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有规定: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进项税额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 企业所得税可以扣除

企业因业务需要,我们可通过签订用车协议,但签订期间必须为6个月意思的车辆使用协议,协议中规定的汽油费、修车费和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允许在税前扣除。

2) 企业所得税不可扣除

企业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应当是企业本身发生的,而非企业投资者发生的,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注意:无论租赁协议如何约定租赁期内车辆相关费用的承担问题,租赁车辆的保险费及车船税、车辆购置附加税、挂牌费用、车辆年审费等几类支出,不得计入公司费用。

3、个人所得税

很多企业对私车公用处理不同,然而,企业员工取得交通补助、车辆租赁费及费用报销,导致的个税处理也不同的。我们可以分2中情形来处理。

情形1:补贴及费用报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245号)第一条的规定,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因此,可扣除一定费用后,按工资薪金缴个税。可按月发放,并入当月工资薪金;也可不按月发放分解并入所属月份工资薪金。

情形2:财产租赁所得

租赁股东车辆未签租赁合同,未代扣代缴个税。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向员工或股东支付的租赁费应该按'财产租赁所得'税目,以2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税。

4、印花税

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个人和企业签订的车辆租赁合同,立合同人应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缴纳印花税。

优惠政策:

财税〔2019〕13号文规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03

私车公用4步财税筹划

为了企业的发展,财务人员必须要强化日常管理、规范财务和纳税核算,财叔提供以下财务筹划及建议,希望大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来规定方案,减少私车公用的税务风险。

1.签订用车协议

企业与私车员工签订用车协议,并约定明确规定车辆使用及费用分摊方式。当然,签订用车协议需要缴印花税。

2.建立报销制度

企业应建立车辆(公私车)使用制度,做好车辆使用登记,分清个人和企业费用,员工应项公司提供车辆租赁发票。

3.核算规范

私车公用费用税前扣除范围,企业应把财务核算规范起来,并与相关费用不能混淆,不得将由员工个人承担的费用由公司承担,并在税前扣除。

4.租赁财产所得

企业与员工签订用车协议后,租金可在800元以下,员工取得的财产租赁所得,未超过800元,无需缴个税。

财叔建议:

1. 企业管理人员,日常外出办公少,可采用交通补助方式;

2. 企业销售人员,长期外跑的人,可采用私车租赁合同或直接采取网约车企业版方式解决这部分人出行报销问题;

3. 对于建筑企业,工地在郊外区,需随时开私车到工地的,可采用签订用车协议,定期开票。

总而言之,要分清企业和员工个人的费用,减少私车公用涉税风险!私车公用一定都要按照政策要求来,签租赁合同,建立公务用车制度,规范税会核算,不允许税前扣除的纳税调增。

以上关于私车公用涉税相关问题,你学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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