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生抄公文

笑话与哲理-5


儒生抄公文

/墨吟

图:文抄公

汉桓帝时,有位儒生当上了公文官(即文秘),但是他不会写公文。估计他的官职是“鸡犬升天”升上去的,或者是花钱买的。

有一天,上司要他写一篇奏记文,这可把他难倒了。两天时间一个字也没有写出来,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没法子,他只得去央求一位秀才朋友帮忙代笔。秀才告诉他:“葛龚最擅长写奏记文,你参照他的样式写一篇就是了。”儒生喜出望外,找来葛龚的文章,照原文一字不漏抄了一篇,甚至连葛龚的名字也抄上去了。抄完后,他还从头到尾核对一遍,觉得很满意,就交给了上司。

上司一看,又好气又好笑,当即批示:“作奏虽工,宜去葛龚!”

这个儒生,大概就是文抄公的祖师爷了。他连抄袭的基本原理也不懂,不知道冒名顶替,愚蠢中倒也透着几分可爱。他的徒子徒孙们可就精明多了,不仅抄袭别人的作品据为己有,沽名钓誉,而且还拿到报刊上去发表,赚取稿费。这就与盗窃没有区别了,所以抄袭被称为剽窃,抄袭者被称为剽客。

恩格斯说过,劳动创造了人。人只有通过劳动才能求得生存和发展,才能创造世界。无论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都是人的基本属性。想不劳而获的人,其结果总是大高而不妙的。虽然剽客不像盗窃犯那样要受到法律的惩处,虽然有的人脸皮厚得如牛皮,像没事人一样继续招摇过市,但这种文抄公的行为毕竟不光彩,为正义的人们所不齿。

据说,美国伊利诺斯大学的科学家研制了一种“剽窃检测机”,一测就灵。不过我想,这是属于人的道德范畴的事,靠检测机大概不能解决问题。

顺便说一下葛龚其人:葛龚,字元甫,汉和帝时以善文记著称,汉安帝时历任太官丞、荡阴令、临汾令等职,著文、赋、碑、书记凡十二篇,今残存《逐初赋》等少量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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