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选登2630-3593569
领导,你好!在组织一次招标中,需求单位要求至少有6家投标人参与,按照招标流程到开标时有6家公司提交投标文件并参加,但评标时有2家公司因为报价问题将其排除,最终中标人从剩余4家公司中产生。关于这个问题巡视指出我们没有按照需求单位要求至少6家公司参与的要求执行,该问题采购有关规定没有相关说明。请问,我们此次招标是否是算有6家投标人参与?我们是否像巡视指出的那样有违规行为?(急!烦请领导尽快答复,谢谢!)留言所述问题应根据具体招标文件进行判断。如果招标文件中规定需要6家公司提交投标文件,则不违规。如果招标文件中规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有效投标人至少6家,则此次招标没有完全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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