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弟弟户口在同一宅基地上,父母去世后拆迁,约定我作为院落被拆迁人支付弟弟补偿款,弟弟反悔了怎么办?
问:父母去世后,给我和弟弟在村里留有一宅院,我们俩户口都登记在此宅院。在拆迁前,兄弟俩达成协议,约定我作为院落被拆迁人,支付我弟弟补偿款,现在弟弟反悔了怎么办?
答:父母去世后,生前未留有遗嘱的情况下,您和您弟弟做为父母的继承人共同继承该宅院(宅基地上房屋),遗产未分割之前,您双方共同共有该宅院。兄弟之间达成的协议是就拆迁资格归谁所有的一个协议,这份协议是无效的。
因为资格的确认是要遵守相关法律及政策规定的,并不是兄弟间私下签署协议就能约定的。现在您弟弟反悔,您也是没有什么办法的。等到拆迁利益下来了之后,兄弟间就拆迁利益的分配是可以约定的,这种约定如无违法事由,一般来说是有效的,那时弟弟再反悔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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