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叔叔以我之名成立了公司,女方要分,我该怎么办?
问:我们结婚后,我叔叔用我的名义成立了一家公司,但是我从来没有参加过公司的任何经营活动,现在我们要离婚了,女方要求分割我名下的股份,我该怎么办?
答:一般离婚纠纷中涉及到第三人利益时,不会在离婚纠纷中处理,需要您或者您叔叔先提起股权确认诉讼。诉讼中您可以提供一些证据证明股权属于您叔叔的证据,比如代持协议、叔叔出资的证明、叔叔参加公司经营活动的照片或者签字等等,以证明公司的真正股东是您叔叔。如果代持事实获得法院认可,女方无法分割您名下股份。
【家理学堂】是一系列由家理律师事务所影视创投部策划制作的普法类短视频。每期视频时长1-2分钟。每期选取一个常见的婚姻家事法律问题,由家理律师从情法角度出发,提供接地气、可操作的实用解答,以期为有需求的观众朋友们提供有益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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