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学随笔] 诗歌存在的一个根本标准
[诗学随笔]
诗歌存在的一个根本标准
李以亮
米沃什曾如此警醒我们:“诗,以及其它任何一门艺术,都是一种毛病,提醒人类社会我们是不健康的,不管要承认这一点有多么困难。”
我以为,至少对于现代艺术、诗歌而言,情况的确是这样的,或部分是这样的。
承认这一点,但并不表明必须认同这一点,毋宁说必须改变这一点。
我理解,诗、艺术,曾经都有一个功能:储存、交流、对话,最终是协同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自我。没有什么不好意思承认的:调节也好,和谐也好,教化也好,沟通也好,我以为这些其实都是失落了的美好。也许从“对话”到“独白”,从“肯定”到“否定”,收获的“深刻”,来自于悲哀。而正如智利诗人聂鲁达所言:“惟有悲哀教导我们做人”。
说起诗的标准,似乎是为一些人所反对的——我也反对人为地“制定”所谓标准,那不可能。同时,诗的标准似乎也可以从不同方面去界定,但我以为,客观上还是存在某个根本的标准。那就是:人们读诗以及写诗,说到底,都不是完全没有目的的——你可以说没有那么切近、那么功利、那么短视的目的,但放远了看,无论如何,还是至少有一个目的:读诗、写诗,必须使读和写的人感觉到,虽然世界混乱,不乏邪恶的阴影,虽然生活似乎只暴露出它暴力、喧哗、压抑、无意义的诸多方面,但并非不值得我们在每个早晨为之醒来。
所以,如果你的诗总不能让人感到这一点,总不能有助于建立起人之生活的信心、希望、梦想,或者,只会告诉他们生活已经告诉他们的,——甚至更糟,甚至一味打击、毁灭着人们活下去的基本勇气,与他们生存的原始欲望、精神信念唱反调,谁会有兴趣跟你一起无止境地哀叹、愤怒、虚无?如果连这一点也丧失了,我真不知道诗歌存在的意义何在。换句话,我以为,诗歌必须有益于世道人心——这似乎也是一句“宏大”而“明显”的话,但却并非人人确知。
所以,在读或写作诗歌的时候,我愿意奉行“对话”的标准,不管这实行起来多么困难;我愿意实行“肯定”的标准,哪怕遭遇被指“卫道士”的嫌疑。
选自:影响力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