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境域变迁 ——中华民国时期
在民国初期,国民政府将阿拉善厄鲁特和硕特旗划归甘肃省所辖,并保留了封建王公世袭统治权。
国民党时期,阿拉善厄鲁特和硕特旗、额济纳旧土尔扈特旗直属中央行政院蒙藏委员会管辖。
随着历史的发展,阿旗的隶属关系也曾发生过一些变动,主要有:1913年9月12日,北京政府命将宁夏镇总兵改为宁夏护军使,驻阿旗定远营(今巴彦浩特镇),阿旗军务受其节制。1914年8月1日,北京政府命将鄂托克、乌审二旗划归绥远管辖;阿旗的行政事务仍由宁夏道尹处理,军事防务归宁夏护军使节制。1921年7月1日,北京政府将宁夏护军使改为镇守使,阿旗军务仍受其节制。
1926年冬,冯玉祥由五原誓师北伐时,平甘援陕,路经水旱码头的阿旗老磴口(今阿左旗巴音木仁苏木所在地),设置县治(先为兵战)。1928年11月,南京国民政府决定成立宁夏省;1929年1月,国民政府正式批准将阿旗的磴口地区改设磴口县,隶属宁夏省。但在建县问题上一直遭到阿拉善旗王府的反对。经调解后,仍保留县治,但地权仍归阿旗所有,阿旗在磴口设蒙古总管公署,置边官和部队,和县政府共存,使该地形成一地两治局面。1936年4月,宁夏省与阿旗在磴口县的土地权上发生纠纷,南京政府蒙藏委员会派唐柯三赴宁调处,结果议定:磴口县的地权仍属阿旗所有,行政权归宁夏省方负责。
民国30年(1941年)4月1日,经国民政府批准,对宁夏省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变动较大,同时在阿拉善旗设置“紫泥湖”设治局。民国36年(1947年),宁夏省提出了阿拉善旗的隶属关系问题,国民党政府蒙藏委员会于同年4月16日训令答复:“阿拉善旗政府方面按蒙古盟旗组织法第四条仍隶属中央;旗与省之关系就近接受西北行辕之督导;阿拉善旗的军事事项由军委驻旗军事专员负责协调处理,同时受西北行辕节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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