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诗人翻译李白情诗,入选美国教材,国人看后:没对比就没伤害
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马致远
在中国浩如烟海的典籍中,珍藏着无数的诗词歌赋,《天净沙·秋思》便是其中非常经典的一首。这首元曲,凭借着其特有的意象,成为了经久不衰的存在。意象,是中国文学作品中特有的存在,意象,不仅仅是中国文学创作的灵魂,也是令无数外国人疯狂追求的存在。意象派的创始人埃兹拉·庞德就是其中一位,这位美国诗人翻译的李白的情诗在海外爆火了几十年。不过,当留学生们看到埃兹拉·庞德的翻译后,却愣住了。
疯子诗人
埃兹拉·庞德是一名美国诗人,他出生于1885年。埃兹拉·庞德是一个非常喜爱文学的人,在他的一生中,他创作了不少的诗歌。如《在地铁站内》《比萨诗章》等等。
埃兹拉·庞德被人们称为“疯子诗人”,因为他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的举止都如同一个疯子一般,难以捉摸。埃兹拉·庞德似乎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他对于政治、国家和社会,都有着美妙的构想,但是在他看来,当时西方国家通行的资本主义制度是阻碍人类发展的根本原因,因此他提出要废除这个社会制度。自然,西方的政府并没有理会埃兹拉·庞德的建议。
在自己的政治蓝图无法得到实现之后,埃兹拉·庞德便和战争狂人合作,通过罗马的电台,向美国宣扬敌对国家的政治思想。这样的行为在此前从来没有出现过,但是埃兹拉·庞德的做法对于美国方面来说是不能忍受的。
因此,在战争结束之后,埃兹拉·庞德被告上了法庭。就在陪审团对埃兹拉·庞德进行审判的时候,他们发现埃兹拉·庞德的精神状况似乎存在着问题,便将埃兹拉·庞德送到了精神病院。
埃兹拉·庞德的黄金创作时间是在20世纪。也正是在这段期间,他接触到了中国的诗词歌赋,在他看来,中国的诗词,有着别样的风味。因此,他曾经利用大量的时间来学习中国的文化。
在埃兹拉·庞德看来,中国的文学作品之所以会拥有如此之大的魅力,最重要的原因便是文学作品中的意象。因此,埃兹拉·庞德也常常尝试着将意象作为诗歌创作的重点。在这个基础上,埃兹拉·庞德和一批与他有着相同创作偏好的诗人成立了一个流派:意象派。
一篇爆火的译文
埃兹拉·庞德对于中国诗歌的喜爱,除了借鉴其创作技巧之外,还会在创作之余翻译一些中国文学的著作。根据记载,埃兹拉·庞德不仅先后翻译过《诗经》《论语》《大学》等著作等,还翻译过李白、苏轼等人的诗词。
在埃兹拉·庞德翻译过的所有作品中,有一篇诗歌非常出名,甚至还进入了美国的课文,这篇诗歌便是《长干行》。
《长干行》是中国唐朝大名鼎鼎的诗仙李白的著作。这篇文章,是以一个女子的视角,刻画了一个女子和她的丈夫从幼时玩闹的欢乐,到长大后成亲时的羞涩,再到后来丈夫外出时对丈夫的思念。
在李白的左右作品中,大多是抒发他的情绪、志向的,而《长干行》却是其中的一个奇葩,因为这是少有的以女子的口吻抒发自己对于丈夫夫人思念的诗歌。而其中的“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一句,更是形容青梅竹马的最佳之作。
据说,当年埃兹拉·庞德在初次读到这首诗,便立刻被这首诗歌吸引到了。而吸引埃兹拉·庞德的原因有两个,首先是因为这首诗所传达出来的感情十分深刻,当人们读到这首诗歌的时候,脑海里便不由自主地浮现出了这个女子的前半生的景象,更有甚者,会直接将这个孤独的思妇带入,从而获得共情。
对于埃兹拉·庞德而言,《长干行》这首诗歌最吸引他的地方,便是李白并没有直接用大量的词汇来说女子是如何思念丈夫的,而是用了大量的意象,来间接地写出女子的思念。如“猿同天上哀”“一一生绿草”“落叶秋风早”等诗句,来表现女子的落寞。用意象来抒发情感,正是埃兹拉·庞德最喜欢的。因此埃兹拉·庞德用了大量的时间来精心翻译这篇诗歌。译文截取如下:
The River-merchantfe:A Letter
妾发初覆额,折花门前剧;
While my hair was still cut straight across my forehead
I played about the front gate, pulling flowers.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
You came by on bamboo stilts, playing horse,
You walked about my seat, playing with blue plums.
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
And we went on living in the village of Chokan:
Two small people, without dislike or suspicion.
很快由埃兹拉·庞德翻译的《长干行》便在美国出版,选入美国的汉语教材当中,令人意外的是,这篇诗歌一经出版,便受到了很多人的喜欢,火爆了几十年。
难以比较的原著和译文
随着埃兹拉·庞德翻译的《长干行》在海外的爆火,不少中国的留学生也注意到了这篇诗歌。由于不少人都将这篇翻译的诗歌夸得天上有、地下无的,因此不少留学生也找到了埃兹拉·庞德的翻译。只不过,当中国的留学生看到埃兹拉·庞德翻译的《长干行》之后,都愣住了——在从小就熟背李白诗歌的中国留学生眼中,埃兹拉·庞德的这篇翻译,并不算太好。
在留学生们看来,埃兹拉·庞德的翻译不过是将基本的意思翻译成了意大利文和英文,中间稍稍有些润色,但是人们读起来并不会产生美感。这种感觉就如同将古代的诗歌,用今天的白话疏通一下文意的感觉——虽然明白大致的意思,但是美感全无。许多国内的学生、学者也曾拜读过他的翻译诗文,但是和李白原文诗作一对比,的确是原作更胜一筹,没有对比就显不出差距、显不出伤害。
实际上,中国的留学生们会产生这样的感觉,也是无可厚非的,因为这涉及到了不同国家之间文化的巨大差异。
首先,中国和美国的文字便是完全不同的,中国的汉字是一个一个独立的方块字,因此可以在句式上讲究对偶等形式,但是这在英文中是不可能实现的。另外,中国的诗歌都是十分讲究韵律美,这种韵律美不仅在于结尾的押韵,还在于平仄或者是曲调,而这,在英文中也是没有的。
意象,是中国自古以来特有的文化,中国的文章诗歌的美,便美在意象,而这些意象,或许在外国也有,但是这些意象所代表的意义,或许只有中国才有。如在中国人看来,梅兰竹菊,便是君子的代表;莲花,是高洁的代表;月亮,寄予这思念的味道……
更为玄乎的是,这些意象,仿佛只在用中文书写时,才能感受到这样的魅力,而一旦用英文书写,便感觉这些意象失去了味道一般。
中国的诗歌难翻译,似乎是一件公认的事情,但是这并不代表着翻译者的水平不够,而是由于文化之间的巨大差异。就如同将《巴黎圣母院》《罗密欧与朱丽叶》等外国经典翻译成中文,也会失去不少原著的味道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