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律令”是你想的那样吗?
说到“急急如律令”,想来大家必不陌生,这句常被理解为道士做法的符咒,一些电视电影为之拍了又拍。然而,关于“如律令”一开始并不是这个意思的。本期就借着里耶秦简的一些内容来分享一下关于“如律令”、“律”和“令”的小知识。
J1(16)5、J1(16)6正面皆云:“令曰:'传送委输,必先悉行城旦舂、隶臣妾、居貲赎债。急事不可留,乃兴徭。’”这是一条颇为完整的秦令,对中国法制史研究而言,弥足珍贵。
作为法律形式之一,“令”是对“律”的补充。《太平御览》:“律以正罪名;令以存事制。”《唐六典》:“律以正刑定罪;令以设范立制。”但是,长期以来,秦令问题,争议颇大。日本汉学家大庭脩《秦汉法制史研究》一书说:“秦令的存在与否,目前尚不清楚。”大庭氏《云梦出土竹书秦律研究》一文则指出:“秦的追加法也以'律’为名,以'令’为名公布追加法的做法始于汉代。”对此,张建国先生《秦令与睡虎地秦墓竹简相关问题略析》却指出了相反的看法,张文认为:“秦令早在统一天下很久以前就存在了。”张氏还从睡虎地秦简中辑出了数条秦令。显然,上述两简所及的“传送委输令”、J1(8)154简所及的“徒隶令”、J1(16)9所及的“徙户令”均足以支持张说,进而结束秦令存在与否的争论。
复次,J1(16)5、J1(16)6正面皆云:“……如律令。”按,“如律令”在传世典籍中颇为常见,前人对此早有关注,但理解不一致。主要有三种看法:其一,按具体的律令条文执行;其二,下行公文习语,与具体律令无关;其三,道家符咒用语。
二十世纪以来,随着西北汉简的不断出土,这个问题的讨论得到了深化,但并未彻底解决。王国维、罗振玉《流沙坠简》:“如律令一语,不独诏书,凡上告下之文皆得用之,……其后民间契约、道家符咒亦习用之。唐李匡
《资暇录》遂以律令为雷边捷鬼,不经甚矣。”王氏指出了“如律令”的公文习语特征,但对其实质,尚未克深究。为此,日本学者鹰取祐司《居延汉简劾状册书的复原》一文曾质疑:“自王国维《流沙坠简》以来,'如律令’被解释为'根据律令的规定从事’,但全部有关'如律令’的下达文书,是否在律令中都有具体的规定呢?”通过具体的分析,鹰取祐司认为,“如律令仅仅是催促执行命令”的意思。实际上,在鹰取祐司之前,中国学者也多持这种观点。陈直《居延汉简研究》:“'如律令’为汉代上行下公牍尾句之习俗语。”李均明《古代简牍》:“凡下行文,无论是下行始发还是转发,文末皆具命令语气'如律令’……”裘锡圭先生也有类似看法。
对西北汉简而言,“如律令”确乎多为“催促执行”的意思。但是睡虎地秦简、张家山汉简中的多例“如律令”则表明:先秦直至汉代,此语都涉及具体的律令条文,并非徒具其辞而行无其实。具体例证,张伯远《出土法律文献研究》申述甚详,兹不赘。
显然,里耶秦简中的“如律令”已当有实际内容。
综合陈直、张伯远有关论述,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先秦直至汉初,“如律令”确有具体法令条文可按,大致在汉武帝时代,开始逐渐成为公文催促命令习语,魏晋以降,则已演变为道家符篆术语。
看到这里,诸位或许明白了,“如律令”的“如”应该是一个动词,起初是“按照具体律令条文执行”之意,随着日常文书频繁使用,于是演变为“催促执行”之意,甚至魏晋以后还能用在鬼神身上。“如律令”这个问题再次证明了汉语句子语义与语法在时空中呈现的变化性。犹如今天的网络语一般,起初一个普通词汇,随着网络使用愈来愈频繁,逐渐泛化而不确指。例子就先不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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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期内容来自于《里耶秦简校诂》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