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廷筠上中宗疏(资治通鉴卷二〇九之六)
御史中丞姚廷筠上奏,说:“近来各有关部门不是依据朝廷律令所规定的权限办理自己的事务,而是不论大事小事都一率奏请皇帝裁决。臣听说过君主任用臣下,臣下则应依法履行公务。陛下日理万机,纷繁的政务堆积如山,不可能遍览奏书,臣下怎么能把诸如是否挖一个水孔、伐一株枯树这样的小事都呈奏上来由皇帝决断呢!陛下应当明确规定从今往后,只有遇到军国大事或者是那些条令没有明确规定的事,有关部门才可以上奏由皇帝决断,其余的一律依照法令的规定处理;若再有故意迟疑拖延从而导致稽留失时的现象出现,希望让御史纠举弹劾有关责任人员。(比见诸司不遵律令格式,事无大小皆悉闻奏。臣闻为君者任臣,为臣者奉法。万机丛委,不可遍览,岂有修一水窦,伐一枯木,皆取断宸衷!自今若军国大事及条式无文者,听奏取进止,自余各准法处分。其有故生疑滞,致有稽失,望令御史纠弹。)”唐中宗采纳了他的建议。
像中国这样一个疆域广阔、人口众多的大国,是无法像希腊城邦那样扁平化管理的,只能分级负责。所以在这类国度中,君主最重要的事情就是选人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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