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作现代诗歌时,要注意的几个突出的问题
作者:虎尘老师
1.你们一定要记住(当然,不要专此狡辩):逗号“,”,在诗歌创作中是标配的标点符号。其它的标点符号,要少用,或是尽可能地不用。但,肯定要杜绝使用句号“。”(包括起承转合时的连续句号),更不要随意地切割,或是任意地突兀转换。
2.还要牢牢地记住:“诗歌”文本,是纯属于“感性逻辑思维”的范畴(也可称“形象逻辑思维”)。“形象性”,决定了这个文本的“感性”特征。故,要学会在纷繁复杂的“意象”世界中,找出具有“诗性”特征的“形象集成体”。当然,删繁就简,精心提炼,是必须的文字功底。
3.老话“文成一口气“:“气”顺,则文通。文不通,则因“气”不顺。那么,“气”,在写作中,究竟是什么东西呢?简言之:指上下文间的“语言、语意、语境”,形成了“三位一体”的“气象、气脉、气质、气韵”。创作诗歌,亦然。
4.特别地强调:无论是一般的书面性写作,还是创作文学作品(尤其是创作诗歌),都要正确地使用“的、地、得”,这既是“语文常识”,更是一个写作者,应然具备的“文学教养”。
5.还要特别地指出:类似的“诗歌创作”,或是“文学创作”,或是“音乐创作”,或是“绘画创作”,或是“书法创作”的组词,或是表述,都是典型的“本末倒置”的“逻辑语病”。为什么?简言之:语法“动宾倒置”。通俗地解释:劳动的对象,搞错了。说明什么问题呢?说明现代汉语语法知识的缺失。应该纠正为类似“创作诗歌”、“创作文学”、“创作音乐”等。
6.综上所述,希望你们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