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下属要留情面吗?—“秦汉史与项目管理”之二百五十五
对下属要留情面吗?
汉明帝在历史上是一个出了名的“法令分明”的人。即位以来,躬亲政务,事无巨细,都要过问。一旦发现身边的官员有不轨行为,就会当面训斥。
一次,西域使者前来朝拜,明帝很高兴,下令赐给西域使者十匹丝绸,负责登记的尚书郎误记为一百匹,然后将记录交给大司农入账。随后,明帝向大司农索要账本查看,结果发现了这一处错误。明帝非常生气,于是急召尚书郎重新进殿,要当场施以重罚。他命左右将尚书郎摁在地上,自己手持大棒,狠狠地揍去,疼得尚书郎嗷嗷叫。
尚书台最高长官钟离意比较护犊子,闻讯后急匆匆地跑进大殿,一边磕头认错一边不住求情,并请求代替下属挨揍。明帝很喜欢钟离意,见他这般诚恳,又勇于担当,怒气才渐渐平息下去。
据《后汉书·卷四十一》记载,一天,明帝身边一个名叫药崧的郎官犯了一点小过失,明帝生气了,从身旁抄起棍子就要揍,药崧害怕,一下子钻到床下躲了起来。明帝一看这情况,更加生气,大声喊:“郎出!郎出!”药崧在床下说:“天子穆穆,诸侯煌煌,未闻人君自起撞郎!”意思是说,皇帝是九五之尊,行为要庄重,哪能拿棍子揍我这个小小的郎官!明帝一听这话,转怒为喜,扔掉木棍,说:“你出来吧,饶你这一回。”
明帝不仅对身边的下级官员严厉,对三公九卿这些重臣的监督也很严格,每有过错,就当面训斥。
有人说对下属应该留点情面,否则关系处不好,难以开展工作;也有人说对下属就应该赏罚分明,才能树立威信。你认为呢?
有个说法叫做“慈不掌兵”,也就是心过于善的人不适合掌管复杂的团队。为什么呢?因为人都是复杂的,既有光明的一面,也有阴暗的一面。即使是心里知道所做的事情意义是好的,也会在平时偷懒,或者在其中找到与自己有利的部分。这是人之常情,因为人都是自私的。
所以说,心过于善不适合管理复杂的团队,尤其是团队中的人总会有左中右之分,会相互联合起来保护自己既得利益,不会优先考虑到组织或团队的发展。那么对于一些不符合组织标准的现象,就需要加以整肃,那么大棒政策就是一定需要的。因此慈不掌兵是有道理的。
也就是说,领导者需要具备赏罚分明的能力,对于团队中不符合标准、违规的行为就需要加以整肃,这样才能以儆效尤,让整个团队心齐,朝着共同目标努力。
这个原则没有错,但形式和方式需要有技巧。我认为汉明帝的形式和方式都有问题。“天子穆穆,诸侯煌煌,未闻人君自起撞郎!”郎官药崧的说法是很有道理的。
作为组织领导者,首先是代表一定的组织权威的,位置越高,权威性往往越大,所以赏罚的执行不需要自己来做的。这样来做的后果就是把赏罚的执行权和赏罚的所有权混为一谈,会弱化自身的权威,而且也会越俎代庖,直接干预执行者的职责范围,不利于组织发展。
其次,对于团队应提出明确的标准,不应事无巨细都无差别惩罚。这一点上铁木真就更加高明,他规定了蒙古军队的赏罚条例,不同的标准对应不同的赏罚措施,而且有专门的团队宿卫队、近卫队,千夫长、百夫长和十夫长来执行赏罚。
从以上的分析来看,领导者需要珍惜自己的所有权,将执行权授权给团队,并明确标准,让团队明确自身努力的方向。
请思考:你认为哪种情况下,领导者最好自己来执行赏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