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模范生·青年鄞未来” 鄞州青年云聚平台带你走进鄞州

走进鄞州

共同富裕标杆区

·计划单列市宁波最核心地区,经济总量全市第一、全省前二

·全国幸福百强区排名第一,综合实力百强区前四

·2020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266.1亿元,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3860元

人文底蕴深厚

·鄞州籍两院院士43名

·三字经作者王应麟、大提琴家马友友、诺贝尔奖获得者屠呦呦

·00后奥运首金获得者杨倩

宜居宜业乐活

·全国绿色发展百强区第二

·商业繁荣,教文卫资源丰富,宁波建成五条地铁均通过鄞州

·每年吸引超过3万名青年大学生前来创业创新

人才政策

一、就业创业

1、个人就业补贴: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在鄞州区中小微企业首次就业,符合条件的,每满1年给予个人2000元的就业补贴,期限3年,合计最高6000元。

2、企业社保补贴:中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2年内首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企业应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最低标准之和,期限3年。

3.创业者社保补贴:在我市初次登记注册创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民办非企业、个体工商户(包括个人独资企业)3年内的法人代表或经营负责人,符合条件的,给予每人每年10000元的创业者社会保险补贴,期限3年。

二、落户政策

毕业15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毕业生,在宁波大市无固定住所的,即可办理人才落户,全日制本科学历允许配偶、子女迁入“人才专户B类家庭户”。

三、安居保障

1、购房补贴:毕业10年内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鄞州就业并缴纳社保的,如在宁波首次购房,可获得所购房产的总价2%的补贴,最高8万元,所购房屋5年内不得出售。

2、租房补贴:全日制“双一流”院校或“双一流”专业的毕业生、全日制硕士学历或博士学历毕业生,在鄞州企业(不含五大国有银行以及邮政、电力、电信、水利等垂直管理单位)就业并缴纳社保、宁波六区范围内无住房的,分别给予每月1000-1500元补贴,累计不超过36个月。

3、公租住房: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在鄞州连续工作并缴纳社保或公积金6个月以上即可申请,其中大专学历的毕业生需先落户口。

四、人才培养

1、硕士攻读补贴:在鄞州企业实际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3年以上的在职人员,攻读专业岗位对口且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硕士学位,取得相应学位证书后可申请学费50%的补贴,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

2、人才培养计划:开展“智造精英”、“堇山精英”、“服务业精英”、“技能精英”四类培养计划,入选后给与最高20万元资助;入选人才攻读对口专业的硕士、博士学位可享受70%-100%的学费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五、产学研合作

鼓励校企对接:对经择优推荐并进入宁波市企业专家工作站报备名单的工作站,直接授牌设立区企业教授(专家)工作室,并给予三年总计20万元的资助。对经遴选进入市专家工作站重点支持名单的,按照市定标准1:1进行配套资助。鼓励区内企业与宁波南高教园区高校合作,通过企业冠名班、订单班等方式进行联合、定向培养毕业生而产生费用的,经区人力社保局认定后,给予最高10万元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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